“不会。”
莫展匡突然冒出这一句不会,让唐笙华吓了一跳,因为她以为他不会回答她的话,但就算会回答,也肯定不会是这个答案就对了。
但其实她也不必太过惊讶,因为一连和他吃了两顿饭下来,她多少也知道,可怕威凛的只是他的外表而已,他其实是一个很好心的人。
“嗯,我吃得好饱唷,今天真的谢谢你又再一次请我吃东西。”假设每一次遇见他都有免费又好吃的东西可以吃的话,说真的,她还真想遇见他第三次、第四次
“对了,我等一下可不可以叫服务生帮我打包,让我带回去当宵夜吃。”冰起来,可以吃上个几天呢,特别是她明天可能又开始失业了。
“嗯。”
唐笙华马上请服务生帮她拿几个袋子,俏脸堆着笑容的打包着桌上的食物,呵,省下好多天的餐费,而且东西又这么好吃。
“你明天到我公司来找我。”莫展匡忽地冒出了这么一句。
“到你公司找你?”做什么?
“我跟你买员工团保。”
第三章
虽然她没有谈成永祥企业的Case,但是,她却得到比永祥企业多上二十倍以上的业绩,这让唐笙华连睡觉都笑个不停。
虽然公司内有许多同事都很好奇她是怎么接到威巨企业这个大Case的,但她不会告诉他们的,事实上也不能说就对了,因为若让人知道她和莫展匡相识的过程,那岂不是会让人笑掉大牙了。
鲍事包内装着与威巨企业的合同,唐笙华心情愉悦地走着。
几天前她已经到威巨企业和莫展匡谈过合同的事了,而今天她则是要前往他公司与他签约。
从下个月开始,她就不会只是干领底薪了。
呵呵呵,人一快乐,心情也跟着好得不得了。
这一切全都是拜莫展匡所赐。
其实从第一次见面她就知道他是一个好人,虽然他老是绷着一张看来威严的脸,而且话也不多,就算偶尔回答,也都只有简短几个字,但她就是可以感觉到他这个人其实不错,否则他也不会好心的将她送到医院,还等她醒来,更不会因为知道她没有钱吃东西而请她吃饭。
他不但请她吃饭,还保住了她的饭碗,现在她要去他公司签合同,是不是也该买个东西回请他,这样比较好意思呢。
打开皮包,不见纸钞,就只有铜板几个,忽地,看到路边卖甜甜圈的摊贩,唐笙华买了两个。
依照约定下午三点来到威巨企业,她搭电梯直达十六楼的总经理室。
“唐小姐,对不起,我们总经理临时召开一个紧急会议,刚刚去了会议室,他让你在他的办公室等他。”
“好。”唐笙华在莫展匡秘书的引领下走进他的办公室。
这是她第二次进到莫展匡的办公室,宽敞明亮的办公室,除了办公桌和柜子,以及招待用的沙发椅外,没有什么摆设品,看起来非常符合他本人的风格,简单有力。
唐笙华翻阅着杂志打发时间,然后看着桌上她稍早买的甜甜圈,不禁地舌忝了舌忝唇,因为肚子很容易饿又嘴馋的她,看着那裹着一层白色糖衣的甜甜圈对她而言,不啻是一种残酷的诱惑。
那可是她专程买来送给莫展匡吃的,她是绝对不能吃掉。
终于,理智抵不过美食的诱惑,她决定吃一个,然后留一个给莫展匡。
莫展匡直到四点半左右才回到办公室。
“对不起,临时有个会议。”
“没关系的。”唐笙华盈盈菜笑着。“来,这个给你。”唐笙华将手中的甜甜圈朕在桌子上。
莫展匡看着桌上的一个甜甜圈,俊眉困惑地微扬起。“这是什么?”
“不会吧?你连这个叫甜甜圈都不知道?”唐笙华故作吃惊的说着。
见到他脸上那一脸僵硬的神情,唐笙华不禁地噗哧笑了出来。“呵,跟你开个玩笑,别这么认真嘛。”
“这个甜甜圈是我回请你的,谢谢你之前请我吃饭,还有跟我买保险,让我免于失业,不过我本来应该要买好一点东西请你吃,只是我这个月还很穷,所以先买这个回请你。”没办法,虽然这个月她接了个大Case,但那也得下个月才领得到业绩奖金,所以她这个月还是很穷。
唐笙华大剌剌的说着自己没钱,因为她一点也不在意让他知道自己没钱,反正他早就知道。
“不过老实说好了,其实我刚刚是买了两个,但因为它看起来真的很好吃,所以在等你的时候,我不小心就吃掉一个。”
莫展匡看着桌上的甜甜圈,眉头深锁,因为他一向不好甜食东西。
“怎么,不喜欢这么便宜的食物?”
“不是。”
“难道是因为我刚刚先偷吃了一个,所以你生气了?”
“不是。”
“还是你不喜欢吃甜的东西?”
莫展匡有些讶异的看着唐笙华。
“呵,瞧你的表情,真被我给猜中了。”几次的相处,唐笙华现在一点也不觉得莫展匡那严厉的表情可怕,反倒觉得他是个很好的相处的人。
“不用了,妳吃就好了。”
“真的吗?”唐笙华高兴地拿起甜甜圈,他不喜欢吃甜食也不能勉强他吃,反正她刚刚只吃一个也吃不够。
莫展匡在合约上签名,然后将合约交还给她,看着唐笙华吃着甜甜圈,他悠悠地开口,“你”她该不会又没有吃东西了吧?
“怎么?你不会改变主意又想吃甜甜圈了吧?”看到他直看着自己吃甜甜圈,她可是已经吃了一半。
“你该不会又没钱吃东西了吧?”
“没错,怎么样,要不要再请我吃晚餐呢?”清亮水眸一扬,唐笙华顺着他的话问。
“好。”
※※※
“对不起,我迟到了。”
“没关系。”
“都是我们主任啦,都已经到了下班的时间了,她才说要开会。”
晚上近七点,唐笙华急忙地从公司跑出来,然后坐进在公司附近等她下班的莫展匡的车子里,他们本来约好六点半见面的。
“我们去吃饭吧。”
“嗯。”
自从两个星期前他成为她的客户,他又请她吃晚餐之后,每次她打电话约他吃晚餐,他都说好。
说不定期,其实几乎快要是天天了,而且每一次都是莫展匡请她吃饭。
他们这样算是约会吗?应该称不上吧,因为他们也就只有一起吃晚餐而已。
唐笙华发现自己和莫展匡挺谈得来的,不,是合得来,因为他的话很少。
她最近常跟莫展匡一起吃晚餐,虽然大学同窗死党丁季梨要她自个儿小心,小心遇人不淑。
遇人不淑?呵,这个词儿恐怕比较符合莫展匡吧!
因为自从他们认识以来,她不但工作顺利,而且还免费向人A了丰盛的晚餐,倒是莫展匡,遇上她就像遇到一个女贼,每一次她打电话约他吃晚餐,他从来没有拒绝过。
她知道自己是不该再这样继续A他请她吃晚餐,因为他是个好人,但有一次她连着两天没有打电话给他,没想到第三天他居然自己打电话给她了。
“展匡,我觉得我跟你是朋友了,不可以老是要你请我吃东西。”
“既然是朋友就不需要Care那么多,反正我一个人吃晚餐也挺无聊的。”
哇塞,没想到她想替他省荷包,他却自个儿硬送上门了,像这么好康的事,她当然继续和他一起吃晚餐了,反正和他相处也挺愉快的。
“你知道吗?住我隔壁的一位女同学,她养了一只小兔子,好可爱噢,而且像是听得懂人话,让它乖乖的,它就会乖乖的呢。”唐笙华一边吃着饭后甜点一边说着,她有两个甜点,因为莫展匡不吃甜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