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麻省念高分子化学,拿到博士学位才就业。”容楷元自我介绍起来。这倒方便,我根本不知道从何问起。
“失敬失敬,原来是高材生。”
“不敢当,不知道大小姐念的学校是……”
“马里兰大学,靠近纽约。”
很显然,这位容楷元先生也不擅交际,所以两个人对话了半天皆在打高空。
我偷眼看父亲,他倒很沉得住气,一直微笑着听我们说话。
按捺不住的是母亲,她心急地插嘴:“容先生家里有哪些人?”
“父、母,还有一个妹妹。”
母亲的脸暗了一下。我想她是这么想:公婆倒还可,就是怕小泵难缠。
容楷元又补充:“不过妹妹几个月前已经嫁到澳洲,所以我连忙申请回来,以便照顾老人家。算算我出去念书已经有五、六年不在父母身边,真是不孝。”
母亲的脸色又一瞬间亮起来。
绊脚石已清除,前途大好,加他十分。
真有趣,我完全能猜出母亲的心思。
“真难得,这个年代的年轻人没几个孝顺,一出了去就不知道回来,丢着父母在老家不闻不问。”
母亲满意的点头称赞,我却不依的环住她手臂,头靠在她肩上。
“妈咪,我可是一毕业就收拾包包回来了。”
“你啊!你是娇生惯养吃不了苦,能回来还不快马加鞭、收拾行囊回来当千金小姐。你们啊,都给你爸爸宠坏了。”
母亲抬起头来跟父亲相视一笑。
啊!走过如此漫长的人生,他们依然相爱,每次看见他们,我就坚信人间拥有至死不渝的爱。
“不宠女儿宠谁?”
“宠老婆啊!”
“老婆才是宠过头了,再宠下去只怕买苏格兰古堡也满足不了老婆胃口,你还要什么?地中海的小岛?”
瞧!都快六十岁的人,居然脸不红气不喘的说出这些话来。
我掩着唇笑,一抬眼,才发现那个男人也露出欣羡的表情。
他叫什么来着?一转眼我已经忘了。
那又如何?这人在我的人生当中足可以排进无聊那一类。
出身小康家庭,一帆风顺地念完大学、当兵、出去,拿到学位后正巧在当地找到肥缺。他的人生不用十分钟就可以说完。
他的人生没有意外,所有事件都经过他的设计与安排,一步一步的往上爬,即使偶尔有挫折,也绝对不会让他一败涂地。
多闷!这样的人生我已经走过一遍,如果跟他在—起,我可以预测接下来的四十年会怎么度过。
住华屋、着锦衣,每年出去度假两到三次,其中不包括因为购物而到邻近国家的必要行程;可能生两、三个小孩,一个个养成千金小姐或少爷。
我无聊的打个呵欠。多恐怖!我已经看透了我的一生。
“晓月,跟人家聊聊天啊。”
“聊什么?”我赖皮的继续赖在母亲肩膀上。
“聊聊你们的人生、未来之类的。”
“那有什么好聊的?我的人生没有意外,就算明天在床上暴毙,我也可以预料我的葬礼是什么模样。”我笑起来,想起刚刚在我脑中闪过的未来,克制不住地抖动肩膀。
“你这孩子,真疯了,在楷元面前也这么放肆。”妈妈嘴巴上骂我,却没有将我推开的意思,她向对面的容楷元笑:“楷元,晓月就是这副爱撒娇的个性,又有点任性,你叫她向东走她就绝对往西,以后你可要多包容她。”
“伯母,这当然。”容楷元微笑,他正看着我,脸上有坦然的笑容。
才见第一眼就迫不及待地做出承诺,我格外对他反感起来。除非他对我一见钟情,否则他也不过只是一个希冀平步青云的男人,我就算多一条胳膊,他也会包容;谁叫我家有钱。
我瞪他一眼,他也瞧见了,却不以为意地继续对我笑。
天啊!爸妈到底从哪边找来这男人?轻佻随便,眼神盯着人不肯放开。
我比较起今天早上那个坚定傲然的眼光,心中一阵黯然。我的生活太过平淡无奇,所以那危险的光芒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吸引力。
飞蛾扑火说不定就是如此;生活太过惨澹,所以宁可死在那一堆火光当中,至死无悔。
第二章
那张一直被我藏在口袋、不时伸手进去捏紧的白纸,在我再度拿出来之时已经满是绉褶。
趴在床上,我把纸摊开,看上面龙飞凤舞的艺术家字迹。
苏承先,这是他的名字。
我有一些些失望;他的名字并不特殊,比今晚见到的容楷元还平凡。
承先启后,又是一个套着现成字样取成的名字。
妈妈跟女佣一起进来,女佣走进更衣室,将送洗回来的衣服一件件挂上,而妈妈看着我笑。
“晓月,你觉得容楷元怎样?”
“什么怎样?”我偷偷的把纸条塞在枕头底下,藏着秘密的感觉让我的嘴角弯起来,罪恶感与刺激交杂。
“有什么感觉不感觉的?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大家坐在一桌吃贩已经是修了十几年的缘分,要进一步请再修行百年。那人连说话都不会,只会瞧着我拼命笑,说多讨厌就有多讨厌。”
“你这孩子,讨厌见生人的个性不改,这辈子要怎么过下去?总不能不嫁人吧?我看容楷元个性不错,学历、家世都不错,你再考虑看看。”
母亲前脚刚走,晓雪后脚就踏了进来。亮片上衣,配上一条破了几个洞、裤脚拉着须的牛仔裤;如果不说,还不知道哪条道上的古惑女混进来。我不认同的摇摇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绝对是被那个小混混传染的。
“大姐,你今天去相亲?”她一坐上我的床,眼睛咕溜溜的转。
“人嘛,总需要繁衍的,人类之生命在延续宇宙继起之生命。”我往床上一倒,侧身看她,眼睛眯眯笑。“咦?你今天在家?没跟那……那男的出去?”
对于那小流氓,我老是想不出形容词,绞尽脑汁之后,只能用“那男的”来代替。
“总要在家做做样子吧。爸、妈虽然不管我,但太常出去了,他们又不是笨蛋,总会起疑心,现在玩得正高兴,不想他们打坏了我的兴致。”谈恋爱被小妹说得像游戏,我不喜欢她的态度。
“晓雪,别见一个换一个,爱情要长久经营,做出了选择就要好好维持下去。”
“大姐,你那什么二十世纪的观念啊?爱情是需要比较的,趁年轻有本钱,当然要精挑细选;人就活这短短数十年,谁要花时间精力去经营一个不适合自己的男人?、等到发现那男人已经无药可救,自己又已经老得没钱钓下一个,那多吃亏?只要眼光准,下一个男人会更好,没听过吗?”晓雪不在乎的说,那神气、那语调都十足任性,偏偏她的一张脸俏皮又可爱,教人难以对她生气。
“对对对,你说的都对,反正怎么都好,你就是不要把那男的往家里带,省得爸妈发飙。”
“是,我知道!其实,他也没那么糟糕啦……你们个个都狗眼看人低……”晓雪嘟囔着走出去。
情人眼里出西施,她当然觉得自己的男友好;但据我所知,那男人不过在一家小餐厅当服务生,晚上去上夜校,离爸妈的标准就像地球与人马座的距离,起码有几百万光年。我摇摇头,伸手又把那张白纸掏出来。
饼几天去找表姐吧!介绍这个男人给她,让她看一看这个苏承先的作品。
那样一个有孤高气质的男人,我很想知道他的作品会是何种感觉。
***
住山上有一个好处——空气清新冰冷;盛夏中,即使冷气停了,我依然蒙头大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