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到纽约一趟,等正刚带老婆孩子回来,我肯定要等到进棺材才等得到,我得到美国去帮他,乘机看看媳妇和孙子。”
“正刚不会那么没用的。伯母,你打算什么时候去?”
“明天早上八点,我老早就准备好了。还有,你不用到机场送我,我要好好想个对策对付他们……”
“他们?谁?”
“当然是珍妮和威威,我得把他们带回来才行。”
诗织看完所有的文件,放下笔,“说不定你去纽约会破坏正刚的计画,他大概要演一出‘求婚记’,你这一去他不就糗大了。”
海晰沉思了一会儿,诗织说得也对,但正刚打电话要她给诗织和史凯翔单独相处的机会,正刚说得含含糊糊的,但她可以猜出诗织和史凯翔早就认识了,只是不知道为何会分开。看来正刚一定知道真相,刚才会问诗织要和谁看电影,只是想确定一下正刚所说的是否属实。她该留下来照顾诗织,还是到美国去……
“伯母,你想清楚了没?”川
海晰下定决心,“我想去看威威,所以我还是决定明天就坐飞机去纽约。今晚别忘了回家睡觉。”
诗织尴尬的红了脸,伯母二疋以为她会在凯翔那儿过夜。“知道了,拜拜!”她连忙挂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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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秘书一回到办公室,马上把她所看到的情形告诉所有的工作同仁。
“我的天啊!坐在他的腿上;:由美国来的果然与众不同,连有人进去也不收敛一下,还可以当众表演,我看要不了多久他们会大街上表演接吻!”
“你想他们刚才在裹面做什么?”
“我怎么会知道,我又不是他们。”
鲍司的职员全都七嘴八舌的讨论著诗织与凯翔之间的关系,甚至还有人预测她会在什么时候被甩,但也有人打赌她不会被甩,整个公司闹烘烘的,好不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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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织煮好晚餐,想起刚才在生鲜超市时,凯翔帮一名老妇人拿架子上的鱼,那位老妇人连声道谢,还对凯翔说他有个美丽又贤慧的妻子。她轻声叹口气,她根本就不是个好妻子,连孩子都保不住,怎能算是好妻子呢?
“怎么了?”凯翔走到她身后,他察觉到诗织有些不对劲,今天她的表现一直很反常,只有在听到要看“终极保镳”时才恢复正常,他轻轻的搂住诗织,想给她一点安慰。
诗织转身看凯翔,他深情的凝眸令她想流泪,“没什么!可以吃饭了。”
凯翔被自己的举动吓了一跳,他来台湾是要伤害曾经是他最爱的人,不是要宠她的,他马上把手松开,冷漠的看著诗织,“我们到客厅去吧,可以一边吃饭,一边看影牒。”说完便帮她把饭菜端到客厅。
诗织难过的直掉泪,都是因为她的关系,他变得无情无义,连笑容都是虚假的,还有什么是真的呢?他的心、他的情、他的爱、他的义,以及他的笑都被她的无情所伤害,他被伤得体无完肤,然而她何尝不是?
“诗诗,开始了,你怎么还不出来?”
她擦掉悄悄滑落的眼泪,“哦!就来了。”
她和凯翔坐在同一张沙发上,但是中间的空间却足以容纳两个人,她食而无味的吃著饭,眼睛死命的盯著萤光幕。
凯翔并没有专心看影片,只是看著诗织,她哭过,为什么?现在她是有钱人的老婆,还有什么不满?要什么有什么,她不是很爱钱吗?在认识她以前,总认为金钱能买到任何东西,包括爱;认识她以后,才了解到金钱不是万能的;在她离去之后,他再次深信金钱是万能的。今早她摆明要他的钱,现在又坐得那么远,她究竟在想些什么?
“终极保镳”正演到紧张的情节,诗织愈坐愈靠近凯翔,但她浑然不觉。凯翔搂著她让她靠在身上,享受失去已久的亲密感觉。
当萤光幕出现End时,诗织才发觉自己靠在凯翔身上,她连忙挣月兑凯翔的怀抱,起身收拾餐盘,“你好像没看……”
凯翔看著她,“因为我在看你,看你比看电影有趣多了。”他也起身帮诗织收拾碗盘,走进厨房帮忙洗碗。
诗织连忙岔开话题,“嗯……查理和莉莉好吗?”
“很好。”凯翔帮忙把洗好的盘子擦干。
“之介呢?”诗织一直用力搓洗碗盘,不敢抬头看凯翔。
“很好。”凯翔看出她的紧张,接手洗盘子,“你这样用力盘子会被你洗破的,你还是把盘子擦干吧!”
诗织把手洗干净,顺从的站在一旁擦盘子,还有一个她想问的人,但她不知如何说出口。
“莉茜也很好,生了一个小孩。”像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凯翔面无表情的说出她想问的人。
诗织倒抽一口气,盘子掉在地上摔个粉碎,她弯下腰捡碎片,凯翔连忙阻止。
“我来收拾,我可不想你把手给割伤了,你还是乖乖的坐著。”凯翔蹲收拾满地的碎片。
豆大的泪珠滚滚而下,诗织心想,孩子是她所不能给凯翔的,现在莉茜有了孩子,她应该马上和凯翔离婚,让凯翔拥有幸福的人生。她多不愿意让别人拥有凯翔,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莉茜应该会是个好妻子、好母亲,君子有成人之美,她要成全凯翔和莉茜。
凯翔知道诗织的想法,她已经被他伤害得心在淌血,把诗织伤害成这样,他的心更痛,恨不得把她搂在怀里。但他没有。
诗织擦干眼泪,“我要回家了,伯母还在等我……”
“好!我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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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翔斜躺在床上,口中叼著烟,女人心,海底针。其实男人何尝不是如此?他曾立誓一定要报复,等到报复的时机来临,又有些不忍心。
看著手上的结婚照,那时他和诗织是多么的幸福,现在却只能看著结婚照,他是天字第一号大傻瓜,被女人抛弃之后,还为了她奋发向上,成为企业大亨,只为了证明他不是穷光蛋,其实他早就向全世界证明了,为何还要到台湾向她证明?他的成功是有目共睹的,他到底要证明什么?证明他不是穷光蛋,证明他不是傻瓜,还是证明他在事隔七年之后还深爱著她?
铃……铃……
“喂!我是史凯翔。”
“喂!我是之介。下个月我要到台湾……”
凯翔把烟熄掉,“怎么会想到台湾来?”
“我想助你一臂之力,你还爱著你的水娃不是吗?”
“水娃!她的确是名副其实的水娃。你为什么认为我还爱水娃?”
之介轻笑,“如果你不爱她,早就采取报复行动,也不会死赖在台湾不肯回纽约。对了,珍妮的老情人出现了。”
凯翔的兴趣被勾起,珍妮从不说威威的父亲是谁。“是谁?”
“可以说是你的大舅子,知道是谁了吧?”
“沈正刚¨”会是沈正刚,怎么可能?珍妮怎么会认识沈正刚?
“答对了!看来你的头脑还没生绣,他打算把珍妮和威威带回台湾。”
“珍妮的意思如何?”
“她不肯,更何况她在这里有自己的事业,根本不用依靠沈正刚。”
凯翔叹口气,“之介,你还是别来台湾,我跟水娃的事我会尽快做个了结。公司没出什么问题吧?”
“要做了结可难罗!公司没什么问题,放心吧!你还是尽快把水娃带来美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