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这是一封不负责任的留书。
在拿到信的那一瞬间,她就知道--她、完、了!
草率飞舞的字迹,像极了梵谷画作里无数条扭动的曲线,恣意张狂地跃入她的眼帘。
冷静,她必须保持冷静。
亲爱的小虫,
我……又有新任务了……
“啊--啊--”果然!
停!
别尖叫、别激动、别乱抓头发,先认真听我解释嘛(眨眼,笑)。
这次去的国家实在太落后、太脏乱了,不但疫病横行,还有游击队枪里来弹里去的,好危险……
“哼,少来。”再危险都不会比她现在过的日子危险。
我想妳也不忍心让小宝贝跟到那里受苦吧。乖,这次去的时间不会太长,大概只要半年……呃……好啦,我承认,万一情况不顺利,或许会久一点点……但我敢举手发誓,绝对不会超过一年!真的!
“鬼啦!每次都这样说!”如果这种会跳票的芭乐票能兑现的话,她早就变成亿万富翁了。
等我回来之后,一定好好补偿妳。来,香一个,啵!
还有……
撕,撕撕,又撕。
信没看完,五坪大的出租雅房里,已当场发生一桩惨绝人寰的“信件分尸案”。冷静,已经是上辈子远的事了,碎裂的信纸,如雪花片片,散落一地。
踩踩踩,踩踩踩。
左脚右脚有默契地执行着践踏尸体的工作,嘴里还不忘碎碎念着:“哼,一封信就想吃定我?想得美,这次我才不会心软……”
“喵……咪……”哝哝软语,甜甜传来。
忽然,她用力踩信泄忿的右脚,被一双肉肉的小手紧紧环抱住,沈甸甸地,再无法移动半分。
她低头看着黏在她腿上圆滚滚的“粉红色小包袱”,有股想直接踹开的冲动。
“走开,老娘很忙。”
“饿饿。”小狈般骨碌碌的双眼,好无辜。
“我更饿好不好”她狠瞪着腿上的“小包袱”,孩子气地喊回去。
“换换。”音量减了一半。
“没有饭了。”冰箱空空如也,她连自己都要养不活了。
“漏漏。”声音微颤,试探着。
“还想吃肉?妳去找哆啦A梦变给妳比较快啦!”
“喵咪……”好小声、好委屈。
“不要喊我妈咪。”
“喵……咪……”浓浓鼻音出现,表示最棘手的状况就要发生了。
她深呼吸,心里默数到三,果然,在她双手摀上耳朵的同时,“小包袱”迸出惊天动地的嚎啕大哭。
“好好好,老娘去抢银行不就得了”她吼道,真痛恨自己这么容易心软。
“好……”小手抹了抹泪,黏呼呼的双颊红扑扑的,笑了。
好妳个粉红色的小恶魔!这么小就会怂恿人去作奸犯科,来满足自己小小的口月复之欲,长大了还得了啊!
迸人说得好,养不教,父之过--当然啦,不负责任的妈也有责任。
她闭上眼,深呼吸,心里暗暗发誓--
不好的基因,没有传承的必要。
她,李恩宠,这辈子,绝对不要多制造孩子来祸害国家社会了!
第一章
“我结扎了!”
对于百年来一脉单传的袭氏家族而言,这短短四字,无疑跟“抄家灭族”没有两样。
“你……你阉了你自己?!”
对于一个年过六十,又巴望着儿子能够继承家业、传承子嗣的老父亲而言,震惊、错愕,可想而知。结扎等于绝子绝孙,绝子绝孙等于大逆不道,大逆不道就是气死老爸!他真的被气得七窍生烟了!
“不是阉,是结扎,爸,这两者是不同的。”
倚在窗边的男人叼着烟,悠然冷静,唇线末端还向上扬起一抹性感的弧度。
“别担心,你儿子我仍然是个正常的男人。”有情、有欲,也爱女人。
“他X的!以后都生不出孩子了,这还叫正常吗?!”袭南天火爆大吼,整个人几乎从轮椅上弹起来。
徐徐白烟从口里吐出,男人缓缓熄掉手上的烟。窗外,火红的夕阳余晖,翦映出他颀长俊挺的身形。
“没错,我以后是生不出一儿半女了,这样……”男人转过身,正面迎视袭南天的双眼。“您确定还要由我来继承吗?”
三秒钟可怕的静默--
“他X的!”
倏地,一只透明晶亮的玻璃酒杯凌空飞来,男子没有闪躲,杯子从他面颊旁飞过,击裂在身后的白色窗棂上,玻璃碎片随红色酒液飞溅四射,划过他平滑的面颊,划出一条细细的血痕。
此时,房外守门的保镳听见声响,纷纷冲进房里。
“帮主?!”
“少爷?!”
忠心护主的心还没来得及展现,即被一声震吼给轰回门外。
“谁准你们进来的通通滚出去!”
“是!”脖子一缩,领着袭南天成串的粗话,手下们识相滚蛋。
袭南天坐在轮椅上,双拳紧握,脸色铁青。在他的脑海里,翻搅着成千上万个杀人的念头,但最后,全都停在一个难以抹灭的事实上--他,袭南天,竟然要绝子绝孙了?!
不对,他并没有“绝子”!正确一点的说法是--他向来最引以为傲的儿子天杀的让他“绝孙”了!
袭氏家训第一条:延续血脉。
枉他袭南天叱江湖几十年,现在竟然连袭氏家训第一条都做不到,而且还是栽在自己儿子手中,要他拿什么老脸去见列祖列宗
包该死的,他知道他儿子是故意的!
不畏父亲的肃杀凶光,袭日魄蹲拾起地上的玻璃碎片,一片片放进自己的西装口袋中,慢条斯理说道:“医生准许您喝酒吗?”
房里,袭南天的肃杀戾气与袭日魄的从容不迫,一热一冷,两股极端强烈的气息既冲突混流,又不可思议地和谐共生。
袭南天瞪着五官轮廓和自己年轻时极为相似的袭日魄,嗤道:“哼,如果不是太了解你,我还真以为你这个不肖子还有那么一点良心,在关心我这个垂死的老头了呢。”
“我是在关心你。”
“狗屁!”他这叫关心?分明是提早来把他气死去见阎王的。
“狗会不会放屁我是不知道,但是爸,你肝不好,还是少喝点。”袭日魄不疾不徐拾起最后一片碎玻璃,站起身。
“给我一个理由。”袭南天突然道。
“什么?”
“一个你非要阉了自己的理由。”
“不是阉,是结扎。”很酷地重申一次。
“都一样!”袭南天不耐大吼:“快说,理由到底是什么?”
袭日魄耸耸肩,道:“理由很简单,我以前说过了,我不想继承道上的事业。”
百年多前,他的曾祖父崛起于上海外滩,一手创立“龙衣帮”,经过长年发展,帮众势力早已扩及海内外,在台湾、港澳、美国、欧洲,所有有华人活动的地方,就有“龙衣帮”的势力。
“龙衣帮”成员不服外人,他们只效忠袭家人,只认袭家嫡系子孙为共主。所以,对历代袭家人而言,“延续血脉”不仅仅是为了传宗接代,更是维系组织的重要力量。但偏偏在十代以前,袭家曾经因为势力分配不均,发生宗亲屠杀事件,从此之后,家族便像是受到上天诅咒一般,代代一脉单传,而稀少的血脉,更让帮主接班问题,变得极为敏感重要。
身为袭家独生贵子,袭日魄当然知道自己背负的使命,他身上流着袭家嫡系子孙的血液,他必须继承“龙衣帮”,那是他的原罪、他的宿命,但,并不是他想要的人生。
“爸,你还是另觅人选吧,我已经『不够资格』了。”
“袭氏传统不容打破,帮主一旦开了外传的先例,组织迟早会四分五裂。”没有袭家血统的人继承帮位,难保将来各堂各会里的有心份子不会为了争夺大位,各立山头、明争暗斗,造成自相残杀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