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话说某年——
黄昏的公园里,到处是嬉笑跑闹的孩子,有的结伙游戏,有的个别玩耍,热闹中带着一股静谧的安和感。
“二哥,我要玩那个。”一位年约四、五岁的小女孩扯动另一位九岁男孩的手,指着公园一角的秋千。
“不行,不能玩那个,太危险了。”男孩拉着小女孩往公园另一侧走去。
“蓝仲达,你怎么又带你妹妹出来了?”
鲍园里另一群同龄的男孩纷纷朝他们走来,有的人还会调皮的拉拉小女孩的头发。
蓝仲达耸耸肩,带着小女孩走进沙坑堆里,低头说道:“阿妹,你在这里玩,哥哥没回来前不要乱跑,懂不懂?”他将手里的小水桶和小铲子递到女孩手中。
“我也要玩球。”小女孩指指其中一个男孩手上的球。
男孩们不约而同地现出见鬼的表情,纷纷向蓝仲达使眼色,要他将这黏人的小东西打发掉。
“阿妹乖,你一个人在这边玩,晚上回家就有好吃的蛋糕可以吃了。”蓝仲达哄道。
“今天是阿妹生日,有蛋糕吃。”小女孩附和地点点头,因听到有喜欢的蛋糕可吃而显得非常兴奋。
“对,有蛋糕吃。”蓝仲达也颔首道。“所以阿妹要乖乖的,好不好?”对付小妹向来只要搬出吃的东西哄她,铁定有效。
“好。”小女孩认真地点点头,拿着水桶和小铲蹲在沙堆里。
“好了,我们也开始吧!”男孩们走向沙堆旁的空地,以猜拳方式分成两队,准备开始刺激的躲避球比赛。
小女孩独自蹲在沙坑里玩着沙子,偶尔会抬起头来看着哥哥和其它同学的游戏,然后又低下头继续于她沙球的制造工作,小小的手专心而忙碌。
饼了一会儿,一位同样是九岁的男孩突然蹲在她身旁,托着腮看她,俊秀逸朗的脸上满是笑意。
“你在做什么啊?”他问道。
“好多球。”小女孩拿起自己辛苦捏制的沙球,抬头朝男孩开心一笑。“要晒干才行。”
“对,要晒干才行。”男孩点头附和,拿出卫生纸擦拭女孩满是沙子的小脸。
“你看你的脸脏兮兮的,好象小花猫。”
“我不是小花猫,我是‘懒狐狸’。”女孩认真地纠正他。
男孩扯动嘴角,捏捏女孩小巧的鼻尖,笑道:“你是‘蓝—芙—菱’。”
“懒—狐—狸—”她跟着稚声说道,明亮的大眼闪动着。
他摇摇头,又慢慢指正她的发音:“‘蓝—芙—菱’。”
“懒—狐—狸—”她开始皱眉。
男孩忍不住炳哈大笑。“是蓝芙菱啦!”
“懒狐狸!”小女孩嘟着嘴丢下一句,又低下头忙着她的沙球制作,看起来好象是生气了。
“嘿,你怎么现在才来?”正在玩躲避球的蓝仲达对着正在和女孩说话的男孩叫道。
“对不起,我刚才去买些东西,所以来晚了。”男孩搔搔头说道。
“快过来玩吧,你是我们这一组的。”蓝仲达对他招招手。
男孩笑了笑,从口袋里拿出一根棒棒糖,递给小芙菱。“喏,给你的,很好吃哦!”说完,即跑向空地加入其它男孩的游戏行列中。
小芙菱看了手中的棒棒糖一会儿,才动手拆开包装。她舌忝着甜甜的糖衣,有些不解地看着大哥哥们奇怪的游戏。
为什么他们总把球丢来丢去,同时又躲来躲去呢?
她含着棒棒糖,感到有点无聊,于是又低下头去继续她未完成的工作。
倏地。
“阿妹!”
听到哥哥的叫唤,小芙菱反射性抬起头来,却看见那颗大家原本躲来躲去的球,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反而朝她飞来……
“啊—”众人发出惊呼。
来不及了!
有些该发生的事情,终究还是要发生,躲都躲不掉。
第一章
二月八日。
不是国定假日,也不是什么民俗节日,充其量只能偶尔幸运地“碰上”农历新年——说穿了,它并不是多么特殊重要的日子。
但对蓝芙菱而言,这可不是“随随便便”可以度过的一天。
向来随性懒散的她,一年中其它的三百六十四天,在她眼里看来其实都差不多,没什么节日可以特别引起她的注意—唯独这一天除外。
因为她讨厌过生日!
这是打从蓝芙菱有记忆以来,就很确定的一件事。
翻开她的病历表,可以赫然发现她历年来的就医日期“很凑巧地”全在二月八日这一天,而且就医的原因林林总总,没一年是重复的——撇开拉肚子、出车祸、在浴室滑倒、从楼梯上跌下来……等“正常意外”不说,像打电动导致手指扭伤、吃甘蔗啃断牙齿……等“不大正常”的意外,也是逐年发生。
一直到上高中以前,她甚至以为每个人都和她一样,会在生日当天特别倒霉。
一般人也许很难相信,但这绝对是真的。
所以,每年到了这一天,她通常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地躲在家里睡觉避难,但今天……唉!
要不是她一直找不到人代班,她发誓她绝不会挑在今天冒“生命危险”出门工作。
思及此,蓝芙菱突然打了个大大的呵欠。
前阵子,她为了买一辆新的机车,正缺钱用,只好应学校篮球社学弟的介绍,跑来这什么篮球协会当工读生,负责赛前赛后的场地整理。
当初她会接下的原因,无非是看它工作轻松、性质单纯。
但,她后悔了!
因为当裁判忙着抓球员的犯规动作时,她的眼睛也丝毫不能闲着,她必须紧盯着比赛场看,只要球员回防到另半场,她就必须赶紧跳上前,将地板的汗水擦干,工作单调不说,还无聊得要命。
蓝芙菱身穿篮协的运动服,抱着一枝大型拖把蹲坐在篮框的后方场地,忍不住呵欠连连——
这场球赛到底什么时候会结束,她已经快要饿死了,又困!
今天是她的生日,到目前为止没发生什么大事,早上在学校的期末考考得还不错,现在只要再赶出最后一科期末报告就万事0K了,一切非常顺利;幸运的话,她今年也许可以“平安”地度过她二十二岁的生日。
蓝芙菱双手托腮,张着大眼一脸无趣的看着篮球场上厮杀的两队人马——真奇怪?不是说是友谊赛吗?怎么双方抢球抢得像仇人似的,还外带火药味?
而观众的反应更是离奇,几乎全“倒向”美国来的代表队……哦不!包正确一点的说法应该是—只要美国队背号七号的那名球员一进球,观众就会抱以最热烈的掌声。
她记得台湾的球迷在球场上一向是“最爱国”的呀!怎么……
蓝芙菱以食指推了推鼻梁上的黑框眼镜,第一次注意到美国队的那位七号球员—
他叫沈……彻?
咦?这可鲜了!竟然还是个东方人!
美国篮球队一向是黑人的天下,当中夹杂着一位东方脸孔,感觉确实有点怪异,蓝芙菱好奇地多打量了他两眼。
以篮球的标准来看,他长得并不算高,大概……只有一百九十公分左右吧!但他速度快、动作敏捷,使他虽然身处在一群黑人队友当中,却丝毫不逊色。
不过……他打球似乎不太认真。
瞧!场边教练早已激动得口沫横飞、咬牙兼跳脚了,他却从头到尾都一副嬉皮笑脸、满不在乎的样子。
蓝芙菱好玩地将视线转向一旁那位被惹毛了的美国教练。他显然对这位东方球员“又爱又恨”,她猜想若不是那位七号球员有极强的攻击能力,光凭他那股吊儿郎当的模样,早就被教练换下来了。
嘻,总算这场球赛还有值得一“看”的东西,她觉得美国教练那张“爱恨交织”的表情,着实比球赛本身有趣多了—至少可以帮助她振奋精神,以免球赛还未结束,她已倒在一旁呼呼大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