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烙叶 第3页

作者:妙清歌

“是啊,听说这次是重感冒,还发烧了吧?应该再多休息几天啊,课堂笔记我们会找人帮你记的啊!”雷雪也表达着自己的关心。

“不要紧。”柔和的中音如裹了女乃油的冰淇淋,甜甜地缠绕在耳际,是深入骨髓的酥软。

本来因为人潮散开而顺利进入教室的叶紫忍不住诧异地回头,难道是女生吗?

不知何时转身的少年不经意地抬头,正巧对上因诧异而略略睁圆的乌眸。虽然不认识,但他还是善意地送出了一个微笑。

很漂亮的人!

这样的认知就这么简单地刻入了她的脑中,心中。

居然是同班!

叶紫抬头看了看左前方埋头苦抄的背影,微微出神。M中的课程比K中要落后了半个学期,现在老师所讲的东西她在高一时就全部PAXH1了,所以现在的课程对她来说是提前复习,听不听都无所谓。

不过自己也真是很无聊啊,人家长得漂亮又怎么样,有必要这么看吗?自从那个叫商羽的人在那个空了一个星期的座位上坐下来以后,短短三十五分钟,她已经看了他的背影足足五次了。

她又进一步了解自己了呢!除了怕麻烦、随遇而安、没有上进心以外她还有成为花痴的潜质!

微微勾勾嘴角,她低下头继续将正确答案填写在早已做过的习题册中,现在将作业做完,晚上就能安安心心地看八点档的狗血连续剧了,没有什么教育意义但可以娱乐身心。

第1章(2)

“叶紫,你的笔记能借我吗?我有两道习题的解法没有来得及抄啊!”刚下课,左邻张芳芳就凑过来求救。

自从某天无意发现坐在自己右边的这个清秀佳人,居然是个记笔记的超人以后,她就将她视为自己的救星,因为她写字的速度实在是太慢了,往往题目才抄好,老师已经讲解完毕换上新题了。像今天这样只漏两题算是不错了,虽然……

“今天一共就讲了六条题目而已,你就漏了三分之一啊!真猛!”右边是个男孩子气的女生,叫贾蓝。

“我也没有办法啊,郝‘大笔’写字说话都那么快,大笔一挥就是一题,我已经刷新最低记录了啊!”

“那倒是,郝老师写字是蛮快的。”叶紫点点头,他的速度跟K中有名的快笔陈飞陈老师有得一拼,若不是“身经百战”,她也要挂笔投降了。

“看看,看看!叶紫都这么说了!”张芳芳立刻觉得自己伟大起来,她在这样残酷的抄写速度下只漏了两题,真是很厉害了!

“阿紫,你怎么帮她说话?”贾蓝不满地按住叶紫的肩膀猛摇,“你伤害了我纯纯的心灵了哦!”

“啊!恶心的咧!是蠢蠢的吧!”张芳芳立刻打掉她的魔手,勇救美人。

“什么啊?”

“什么什么啊?!”

……

叶紫笑眯眯地看着眼前如同在讲搞笑相声的两人,这是在以前的班级中绝对看不到的场景,同学之间只有竞争关系的存在,名次是划分团体的标准,即使是朋友,也有因为被反超而绝交的例子。

“嗯……你好。”甜甜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她回头。

商羽微微红着脸颊,有点无措地站着,“我……差了好久的课,在这个班里也没有认识的人……唔……”

最后的音被含在了嘴里,但奇异地就是粘在了耳中,让人忍不住想去拉扯什么的感觉。

明明知道眼前的少年与自己年岁相当,但就是能勾动人保护他的。

因此,她开口了。

“所以……”

“嗯……我听见你们的对话,你的笔记记得很好吧,那……”微微吸了一口气,像是要吸取什么力量一般的,商羽开口,“我想……”

“不可以哦!”坚决的拒绝出自同样觊觎笔记的张芳芳口中。

美少年是少见啦,但以后有两年的时间慢慢看,而且对于考生来说学习是头等大事啊!

“啊……”毫不掩饰的失望语气和潮湿的双眼,让遭受正面攻击的张芳芳立刻忘了刚刚的雄心壮志。

“我……我……等我抄完就可以借给你了!”

“太好了!真是太谢谢你了!”笑容立绽!

好……耀眼!

叶紫下意识地抬手遮眼,却在下一秒忙不迭地唾弃自己的愚蠢。转头环顾四周却发现抬手眯眼的人不止她一个。

不是错觉啊!

他的笑容真的很美,像是整个人都会发光一般。

这应该就是“发光体”的正解吧!

叶紫从小就开始练习书法,她的这项爱好的起由实在是没什么了不起。她的爷爷在世时是乙市有名的书法家,有一次他去参加一个同好会,由于大都是上了年纪的人,在讨论书法之余,吹吹自家不肖儿孙也就成了谈论的话题。

基于虎父无犬子的推论,名书法家的爷爷自然也该有个会书法的孙女,而被人捧晕了头的叶老太爷于是夸口说:能在三个月内让年方五岁,连什么是毛笔都还不知道的孙女成为个中好手。

等到冷静下来后,知道说错话的老太爷既拉不下面子改口又不敢让家里人知道。于是借口带孙女出游,硬是将孙女拐带出走,准备展开地狱式训练。

或许是真的有天分遗传什么的吧,小小年纪的叶紫居然对拿着竹竿在纸上涂鸦一事有莫大的兴趣。

于是叶老太爷就让叶紫专练楷体的“书画大同”四个字,因为这四个字就是他们同好会聚会场所中堂所挂的长匾。何老太爷决定到时候就借口小孩识字不多,指定这几个字中的一两个给她写写就行了。

偷偷模模的三个月练下来,还真练出了那么点意思。

小小年纪的叶紫踩着板凳半趴在桌上这么一挥,还真唬住了一干人等,接着再发挥她小时候人见人爱的魅力,爷爷女乃女乃叔叔伯伯这么叫了一圈,立刻将众人的注意力转移,并得到一堆糖果布丁。

于是在她幼小的认知里,拿竹竿刷刷等于好吃的这个公式就成立了,并基于爱屋及乌的原理,得出喜欢糖果就等于喜欢书法这一重要推论。

不明就里的叶爸叶妈虽然奇怪女儿会突然喜欢上书法,但疼爱女儿的父母立刻顺从地支持了女儿学书法的决定。

这一学就是十年。

如今她是真心喜欢上了书法,喜欢那种一气呵成的畅快淋漓。每完成一幅作品后所体会到的那种成就感是无法在别的事情上体会到的。

大概是在书法上用完了她生来少少的执着了吧,她变得对其他事情都不太注意,一切随意就好,凡事能简单就简单,差不多就OK了。

不过,她的学习能力太强,尽避没有放什么精力,但成绩什么的却远远高于多数人,因此反而造成她沉稳干练的假象,想起来还真是很奇妙啊。

准备好第二天上课要用到的书本,她斜倚在床头翻看着《唐宋名帖》,晚饭的香味自半掩的房门外飘了进来。

“哎,吃饭了!”房门猛地被推开,刚满十岁的叶震不情愿地站在“敌人”的门口,招呼“敌人”瓜分自己的粮食。

“哦,好的,我这就去。”不是看不懂小侄子不满的眼神,不过叶紫选择忽视。

毕竟有些事情是用言语无法解决的,尤其你打算沟通的对象与你的思维不在一个层次上时,想要达成什么共识,是非常吃力且不讨好的!

从叶震小小的僵直的身边穿过,叶紫有一瞬间产生了那么一丝丝歉意,不过忍耐是人生必学的大课题,她现在就是在帮忙塑造他成熟的人格啊,所以,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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