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敖震邦喝完胃乳后,肠胃还是很不舒服,喉头也传来一股恶心感,顾不得一旁的晓舟,他迅速冲进洗手间内,对着马桶大吐特吐。
今天为了应付几位外国客户,他不得不带他们上酒家喝酒应酬,肚子空空的就猛灌酒,肠胃当然会抗议。
“吐了?他一定很难过……”晓舟呆站在洗手间外,眼睛看着扔在垃圾桶的空胃乳瓶,又看了看搁在餐桌上的冷便当。蓦地,”股莫名的冲动在体内奔窜,还没厘清自己想做什么之际,双脚就快速地走向料理台,小手也拉开食物柜和冰箱门,翻找可以运用的材料。
“有了!有康宝浓汤和鸡蛋,还有面条和简易的料理餐包。嗯,这样就可以做一餐了。”晓舟找出平底锅,打算开始煮浓汤和面条。不是她喜欢多管闲事,但心肠柔软的她实在见不得有人如此虐待自己。都已经胃痛到这个地步了,居然还打算只用冷便当来果月复?
她一边打蛋,嘴里还一边叨叨念着。“每天吃这种冷掉的便当,而且还是拖到三更半夜了才吃,这种行为简直就是慢性自杀嘛!晚餐很重要呢,人们在忙碌了一天后,就应该好好地吃顿热饭,喝着热汤,让肠胃暖烘烘的,这样身体才会健康嘛!其实煮个浓汤也花不了多少时间啊,打个蛋就OK了。对了,既然有鸡蛋,还可以顺便炒个葱花蛋……”
在浴室吐完的敖震邦打开水龙头,掬起冰冷的水洗把脸后,抓了条毛巾随便抹干。一踏出浴室,他就闻到一股炒蛋的香味,还有浓汤的芳香。
刹那间,他身子一震,整个人傻在浴室前无法动弹,脑中也一片空白。扑鼻的香味迅速勾动了他最底层的记忆,让他想起此生最美好的回忆。
这味道……这股熟悉的香味,是“家”的味道。
案母亲还没过世前,他每天一回家就可以闻到饭菜的香味。那时候,他会兴奋地溜入厨房找母亲撒娇,而且往往不等全家人到齐,他就会忍不住想偷吃,慈爱的母亲总是边笑边骂他嘴馋,然后把最大的鸡腿挟给他……
但,那股温馨的香味早就消失了。早在父母亲双双过世后,就完全绝迹了。
那一年,他只是个十六岁的孩子,凌晨一通由医院打来的电话,划破了寂静的夜,无情地宣告他父母已双亡,也宣告他原本温馨的世界全面崩毁了。
家里的经济状况只能算得上小康,办完父母亲的后事后已身无分文,还在念书的他便带着只有八岁的妹妹,轮流投靠亲戚家,过了好一段仰人鼻息的生活,看尽镑种嫌恶、冷漠、嘲讽或怜悯的眼神。
也因此,他很早就学会了要自力更生。他发狂地念书、工作,不断地鞭策自己往上爬,发誓这一辈子绝不让任何人再嫌弃他或是怜悯他。
这些年来,他的确达到了对自己的期许,他一步步地迈向成功之路。现在的他,是金融集团中最被看好的专业人才,除了优渥的年薪外,每年的红利和配股都高得惊人。他买了名车、豪宅,还供给妹妹最安稳的生活。
可是,他也遗忘了很多东西,包括对家庭的记忆。他忘记幸福是什么滋味?是什么味道?
而今,眼前这个小女人突然唤醒了他的嗅觉,也唤醒他体内沉睡已久的渴望
对家的渴望。
一个温暖的家,应该要有不绝于耳的笑语,应该要每天都有饭菜香味,而不只是布置着一堆昂贵却冰冷的家具。这个房子里拥有最先进的家电产品,可是流窜其中的,却是冷冰冰的氛围。
“春天的手拍一拍晒干的枕头,夏天的温柔躲在你的画框不走,秋天的小指头点亮了小镇的灯火,冬天的尾巴摩擦爱人的双手,雨天的手啊牵着你的衣袖……”(陈绮贞/作词:雨天的尾巴)
敖震邦眯起锐眸,看着正在炉台前边炒蛋,边唱歌的小女人。其实,他对这位孟小姐的第一印象并不好……不,应该说是非常恶劣。
第一次见面,她就把他的房子塞满玫瑰花,还有恐怖的气球,害他荨麻疹严重发作,痒得他几乎要抓狂了。
最可恶的是,这个肇事者不但没有丝毫悔意,还在他下榻的旅馆指着他的鼻子臭骂他一顿,骂他是个冷血无情的恶棍,骂他不该书苹苹哭,骂他市侩现实、俗不可耐。
前几天当苹苹的看护跟他请辞时,他为了接替人选非常的烦恼,苹苹一再提议请晓舟来帮忙照顾她,但再度听到“孟晓舟”这三个字,他只觉得像是听到了“灾难”的代名词,心里万分的不愿意。可是,拗不过亲妹妹的一再请求,到最后他也只好让步,拨电话给孟晓舟,请她过来探视苹苹。
在他的印象里,孟晓舟是个过度天真,以为浪漫就可以当饭吃的小白痴,她不知民间疾苦,脑子里不知装了什么,讲出来的话更像是火星语。他但愿自己可以不用再遇到这位天兵小姐。
不过,今天的她,看起来似乎还不赖。
上次她穿了一身卡通服装,全身上下配戴的饰品也都有卡通人物的logo,活像个长不大的女孩似的。今天的她依然是一身梦幻,只不过卡通服饰变成了雪白的蕾丝和蝴蝶结。
她穿了一件雪白长袖的女圭女圭装,全身上下都有大量的雪白蕾丝,领口滚着粉红色的荷叶边,裙摆处有着刺绣精美的玫瑰花图案,两个袖日都以粉红色的缎带打了个蝴蝶结,整件衣服显得非常梦幻飘逸。再搭配上弧度优美的长卷发,还有浓密的长睫毛和水汪汪的大眼睛,她就宛如一尊漂亮精致的洋女圭女圭。
她在洋装外系了一条苹苹买的鹅黄色围裙,敖震邦的眸光转为阒黑。以前的他很讨厌女人穿上一堆蕾丝衣物,因为那看起来就像是披了一块桌巾在身上般,毫无美感。
但,眼前的小女人却让他改变了对蕾丝的既定印象。唔……其实她穿起来还挺漂亮的,雪白的蕾丝把她细致的肌肤烘托得更加完美,看起来楚楚动人。
她一直唱着歌,敖震邦发现她的歌声也挺不错的,音色很甜美,好象一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孩,正仰躺在青翠的大草原上悠闲地吟唱。歌声里的欢愉唤醒了他体内尘封已久的渴望,一种对于亲密关系、对于温馨记忆的渴望……
不!
察觉自己居然对妹妹的朋友起了异样的感觉,敖震邦的面色一凛,狼狈地阻止自己脑海中翻飞的,暗骂自己:你疯了吗?姑且不论孟晓舟是不是妹妹的好友,你根本不该对小妹妹出手!最重要的是,这个女人既浪漫又天真,个性太不切实际了,压根儿不知人心险恶。
他要的不是这种梦幻型的女人。他理想中的交往对象,应该跟他是同一种类型的人才对,她最好也在金融界工作,个性沈稳冷静、细心缜密,对数字有清楚的观念、很会持家,对未来也有明确的规划。
反正,他要的女人,绝对是跟孟晓舟完全相反的典型。还有,她为什么还留在这里?她应该赶快回她家才是!
俊脸笼罩着阴霾,他缓步接近孟晓舟。
她依旧甜蜜地哼着歌。“雨天的温柔总是选错拥挤时候,雨天的小指头骚动我虚有的乡愁,雨天的尾巴拍打浪花一朵朵,雨天的尾巴让夕阳牵着走,我的青春是否,你也牵着走……”(陈绮贞/作词:雨天的尾巴)
把煮好的面条捞出来盛入碗里,晓舟动作轻盈地穿梭在厨房里,找出另一个美丽的盘子,用锅铲铲起葱花炒蛋,忙得不亦乐乎,丝毫没有注意到背后多出了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