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叫地进入书房,她的怒火更是飙到了最高点。
“计算机--”最害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晨蓝眼看计算机桌上空无一物,哀嚎地扑过去。“我的计算机!呜呜呜~~他居然偷走了我的计算机?!我完蛋了,完蛋了!哇~~计算机~~”
趴在计算机桌上,晨蓝再也忍不住地放声痛哭。
“喂喂,妳别哭啊!”看到她哭得唏哩哗啦的,翔宇也慌了手脚。他平生最怕女人哭了,更不知该如何安慰对方?“我知道掉了这么多贵重物品妳一定很难过,但,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妳再伤心也于事无补啊,最重要的是妳人平安无事……”
晨蓝哭得肝肠寸断。“我伤心的不是那些不见的珠宝和手表,我气的是小偷居然连我的计算机也偷!那是我最最重要的东西,仅次于我的生命啊!真是太过分了,偷了那些珠宝还不够吗?为什么不放过计算机?哇~~”她痛哭成泪人儿。
说计算机仅次于她的生命,那真是一点儿也不为过。那台超薄的笔记型计算机是她花了快五万元买回家的,身价非凡,平时她都小心翼翼地呵护着。超爱吃零食的她,每次边打稿边吃零嘴时,都非常谨慎,就怕弄脏它;天气热了,就算自己还不想吹冷气,也会开冷气给宝贝计算机吹,拿计算机当老佛爷般伺候着。
因为计算机是她的最佳战友,陪她熬过了一个又一个的赶稿深夜,具有革命情感。
她还记得有一回地震时,睡梦中惊醒的她反射性地抱起笔电就要夺门而出。对她而言,那些名表珠宝,甚至房地契或存折都没有这个战友来得重要!
“为什么要偷走我的计算机?”晨蓝哭得像个泪女圭女圭。“那该杀千刀的小偷一定会把我的计算机拆解卖了!呜呜~~我诅咒那个贪得无厌的小偷被千刀万剐、死无葬身之地!呜~~”
只有写稿的人才能体会计算机的重要,那不只是一台冰冷的机器,而是陪伴自己实现梦想的好伙伴啊!在每个冷清或心情低落的夜里,只有计算机默默地守在身边陪着她……
天啊!这……这是什么状况?骆翔宇真的看傻了。他知道女人都很怪,但这个于晨蓝也未免太怪异了吧?
她的屋子被翻得乱七八糟,珠宝盒也空空荡荡的,损失惨重,但她都只是破口大骂而已,现在看到计算机不见了,她居然立刻嚎啕大哭,而且还哭得十分伤心、痛不欲生?!他真的无法理解啊!
“呃……妳还好吧?只不过是一台计算机嘛,我知道计算机很贵,可是妳也不用这么伤心啊!”真是怪了,她那珠宝盒内的物品总价不是更昂贵吗?为啥她压根儿不理会珠宝盒,只在意计算机?
“你不懂啦……”晨蓝哭得双眼都红肿了。“我的计算机不是普通的计算机,它……呜呜呜~~”她又大哭,边哭边拉开抽屉。
“等等!”翔宇立刻阻止。“我知道妳很心急,但我已经叫管理员去报警了,现在要等警察赶来现场勘验并采集指纹,妳不要破坏现场的完整性。我们还是出去吧,先到我家去等。”
遗失计算机的晨蓝已经悲伤到快疯了,根本管不了这么多。她打开抽屉:心急地寻找着某样东西。“奇怪……到哪儿去了?不可能啊,绝对不会有人要偷那种东西的……”
“晨蓝,住手!”骆翔宇想拉开她。“妳太激动了,先到我家去吧,警察应该马上就来了。”
“不要管我!”晨蓝用力甩开他的手,突然瞥到地上的一堆纸张,她立刻弯子,双手颤抖地翻开纸张,瞬间进出更悲伤的哀嚎。“我的原稿!我的原稿居然被踩烂了,还破了好几张?!呜呜~~”
“晨蓝?”骆翔宇真是快昏头了。这女人到底是怎么了?地上不过就是一叠稿纸啊!为啥要痛哭流涕的?“喂,妳冷静一点。”
“我不要冷静!这是我的原稿啊!是我当年一个字一个字写出来的,千金难买啊!”她哭到上气不接下气。呜呜~~这可是她第一本小说的原稿,她还记得接到出版社的电话,得知稿子被录用时,那份欣喜若狂的心情。后来,小说出版后,她还拜托出版社把原稿还给她当作纪念,多年来一直小心翼翼地珍藏着。
呜呜呜~~她好倒霉啊,干脆哭死算了~~
好不容易等到警察赶来,拍照、采集指纹并做完笔录后,已经是凌晨两点了。
翔宇看着呆呆地坐在客厅角落的晨蓝,她脸上的泪痕已干,但眼神呆滞而空洞。
“妳还好吧?”看到她这样,他的心头像是被压了巨石般沉重。曾经生气盎然的小脸此刻却光彩全失,好象失去生命力的布女圭女圭,这样的于晨蓝让他的心底非常不舍。
“还好……”晨蓝淡淡地道,落寞地扫视屋内。“发生这种事当然很难过,自己的家被窃贼入侵,那股恐惧感很难消除。不过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我也只能尽量释怀。”
翔宇劝慰道:“别想太多了,毕竟人平安最重要,钱财只是身外之物。”他顺手捡起地上四处散落的书籍,想帮她归位。
“梦影?”他好奇地看著作者的名字。“奇怪,妳很喜欢这位作者的书啊?至少有二十本耶!”
“我自己收就好!”看到他居然拿着她的作品,晨蓝红着脸想阻止。“不要、不要翻开看啦!”作品反映出作者的内心世界,此刻见他拿着她的书,她觉得有些不好意思,突然不希望他看到书中的文字。
骆翔宇狐疑地盯着她排红的脸。她为何突然这么害羞?方才她抱着一叠稿纸大哭特哭的模样蓦地闪入脑中,他灵机一动,猜道:“妳的工作……妳的工作是不是跟这个有关?”对啊!他怎么会没想到呢?计算机、稿纸,还有满架子的小说……他早该拼凑起来了。
“嗯……”晨蓝粉脸通红。事到如今,她也不想否认了。“对啦,我的工作就是写小说,也就是坊间俗称的『言情小说』作家啦!”
“小说作家?”翔宇更感兴趣地看看手上的书。“这是妳写的?天啊,还写了这么多本耶!哇,妳真厉害!我以前念书时最怕作文课了,尤其是以中文写作,要我写满五百字都差点没要了我的命呢!没想到妳居然可以写出这么多本耶!这一本书……大概多少字啊?”
“十万字。”晨蓝回答。“其实也还好啦,十万字听起来很多,不过并没有想象中的困难。反正这是我最喜欢,也唯一适合的工作。我的个性不够圆融,不适合出去上班,也不擅处理人际关系,只要专心把稿子写好就好了。”
“十万字?啧啧,好可怕的数字,把我宰了我也写不出来!”翔宇大摇其头。“我上国中后就被父母送到国外了,一直到最近才回来,如果不是家人坚持要我持续学中文,中文都几乎要忘光了,尤其是四字成语。话说回来,其实中文现在非常吃香,重要的程度不亚于英文,因为现在全世界最热络发展的地区就是大陆,老外都争先恐后地学中文呢!”
他万分佩服地看着一大叠书。“妳怎么有办法写出这么多本?要我榨出一本都不可能!妳的灵感都不会中断吗?”
“这真的没什么啦!”晨蓝摊摊手。“上帝是公平的,我的数理很烂,完全没有数字观念,连看到报税单都会头痛三天。所以,老天爷很公平地多赋予我一点文字的能力。我从小就喜欢看书,看了好几年的小说,自己当然也会有故事想写喽!至于灵感……嘿嘿,就是出卖周遭好友,把他们的恋情通通写到书里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