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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女 第11页

作者:黑颜

暗昕臣本来平静无波的表情一僵,长久不曾出现的寒意瞬间笼罩全身,一丝难言的痛楚于眸中一闪而过,快得让人来不及抓住。

“与你无关。”冷漠疏离的语调令叶青鸿神情一黯,尚不及反应,他已弃她而去,任她在桶中自生自灭。

叶青鸿难过地垂下眼睑,挫败的感觉令她差点儿掉下泪来,要到几时,他才会不这么排斥她?

怕永远也不会有这么一天吧。犹记得五年前,他在找到雪濡草时的开心,那天他不仅同她说了好些话,还对她笑。他笑得好好看,令她至今仍记得:只是那么淡淡地一勾唇角,便已将心中所有的喜悦表达了出来,让看着的人不自觉也跟着愉悦起来。他可还会笑?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叶青鸿兀自陷入自己的思绪中,而不觉药汁已渐冷,直到傅昕臣走进来,敲了敲捅,提醒道:“出来!”他又恢复了平日的淡漠,仿似方才什么也没发生一般。

叶青鸿一惊,赶紧站起身来,没有丝毫扭捏。跟着司徒行,她早已忘记女孩天生应具有的羞涩,即便赤身站在一个陌生男人面前,她亦不觉得羞耻,何况对方是傅昕臣,身子给他看了又有什么大不了。

对于她的行为,傅昕臣丝毫不以为怪,只见他连眉也没皱一下,拿过毛巾为她拭干身上的药汁,猿臂一伸将她抱出了药桶,径自抱入她的房中。

“你在生我的气,是不是?”趴在床上,叶青鸿一扫先前的受伤情绪,问得小心翼翼,生怕一个不小心,他又弃她而去。但是,就目前他的行为来看,他似乎并不是那种人。当然,如果是他初来的那段日子,可就难说了。

暗昕臣没有回答,专注地将药泥涂在她腿上未愈的伤口上,动作轻柔至极,仿似在做一件极其精巧的工艺品。在他的眼中,面前的不是一具活色生香极具诱惑力的绝美胴体,而是一个受伤的痴丫头,是第一个让他因无法回报她的感情而感到抱歉的女子。所以,无论如何,他都不允许在她身上留下任何能使他抱撼终生的疤痕。

“你是第一个待我这么好的人。”突然,她知道自己为什么对他念念不忘了。他是她见过的最好的人,从他看他妻子的眼神她就知道了,“即使我说错话惹你生气,你也没有不理我。要是以前啊──”她一怔,将头埋进枕头中,不再言语。有的事还是不要提的好!

沉默中叶青鸿感觉左腿被抬了起来,然后是被裹上干净的布条。傅昕臣的手大而粗糙,擦过她柔女敕的肌肤,有些痒有些酥,她控制不住溢出一声满足的叹息。

暗昕臣闻声神情一僵,经历过世情的他自然明白自己在不经意间挑起了她的。轻叹一口气,他拉过被子盖住她的身体,转而继续为她包扎肩上的伤口。还好她久居深山,并不知道男女之事,否则就有得他头痛了。

原以为她这次必然很惨,且不说容颜尽毁,就是身上所受之痛楚,也定非常人所能忍受。却不想除了自己不能处理受伤之处外,她竟然能状若无事,对于惨不忍睹的身子一点儿也不介怀。即便是痛得冷汗直冒,她亦是紧咬牙关撑了下来,哼也未哼一声,这样硬的性子真是少见,连他也不得不佩服。但是有一点值得深思的是,她似乎对这种情况颇为熟悉,仿似习惯了一般,而且在治疗上亦是轻车熟路,连多考虑一下也没有。难道说以前她常受伤?

耳旁传来匀细的呼吸声,他一扬眼,赫然发觉她已睡熟。药浴之后特别容易入睡,这是多日来他得到的结论。

看着她恬适安详的睡颜,他不禁疑惑了:她不会武功,却独自一人生活在此深山野谷之中,原先他还以为有人照顾她,住了这许久,才知道她根本是靠自己养活自己。究竟,在这样一具娇柔的身子中有着怎样强大的力量在支持她,让她度过如此多的充满危险的晨与昏?

这女孩儿不一般哪!似痴似傻,似智似勇。

女孩儿吗?他的目光不经意瞟向叶青鸿被布条裹住的身子,随即撇开头冷斥自己:乱想些什么?

一挥手,被子上扬,转瞬将叶青鸿盖得严严实实,他则负手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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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于檐前的阶梯上,举目远望,只见黄草遍野,一片萧瑟秋意。天高云淡,冰峰峥嵘凌厉,带着雪的白,纯净中是无可预期的危险。曾经,他为救心爱的人攀上过它,并险些失足送命,但却终让他如愿以偿。后来,他又因心中的愤恨而攀上它,欲毁去漫山摇曳的雪濡草,却在刚见那夺目的红时,满腔怒火一扫而空,徒留下淡淡的怅然。草本无错,一切缘由皆因人起,对错是非不是凭人说。即便高居苦寒之巅,也难逃人世纷扰,他又如何能怪罪于它。

信步走下石阶,秋风瑟瑟,撩起他的衣袂。

不再折磨自己之后,他的身子逐渐变得壮硕,将原本显得有些空荡的衣服撑了起来。在这个小比中,他弹琴,打猎,笑傲风月,获得了从未有过的平静。虽时常有个痴丫头在旁默默注视,不搭理她,倒也不影响自己的心情。但是如果她再不知察颜观色地问起净儿,他会考虑另觅他处。净儿,他心中最珍惜的宝贝,没有人有资格谈论她。

就算不能生死相随,他也要念她一生一世。

侧方草丛沙沙一动,傅昕臣心念微起,右掌已击了出去,掌风到处,一只灰色的野兔从中跃了出来,向前急急逃跃。

本待一掌将之击毙,以为今日之食,举掌处,傅昕臣突然童心大起,展开脚力与兔子赛起跑来,“小兔啊小兔,我也不用轻功欺侮你,如果今日你能胜过我这一双腿,我就放了你。”他微笑着低语,果真不用轻功,大步迈处,唬唬有声,却也毫不含糊。似乎听得懂他的话,小兔奔得更快,在草丛中东窜西窜,迅捷异常。

“你倒狡猾!”傅昕臣大笑,跟着兔子尽往崎岖难行之处跑去。

一味地紧追不舍,令傅昕臣仿似回到了少年的时候,逐兔追马,展尽浑身解数,只因好胜心驱使。后来轻功渐高,再无一物能逃出他的掌心,方才意兴索然不与走兽追逐,转而瞄向飞禽,一弓一箭,一石一草,一掌一拳,再加上无比的意志与耐性,天空中的鸟兽也成了他的囊中之物。因为如此,他十六岁初入江湖就显得桀骜不驯,但真正令他冷漠不群的是兽性与人性的强烈反差。习惯了简单直接的生存方式,在卑劣的人性面前,他好几次险些丧命,因而造就了他之后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性子。出道六年,二十二岁的他建立了自己的庞大势力范围,令江湖人闻风色变,然而同时也将自己锁进了自己打造的牢笼之内,与快乐远离。直至净儿出现,他方才开始另一种生活,虽不能潇洒随性,却也甜蜜幸福。但随之而来的五年却是他想也不愿再想的。

没想到在尝尽红尘中的酸苦辣之后,于而立之年,他又能回到初时的生活,真令人百感交集。

暗昕臣脚下不停,翻过一堆嶙峋的岩石之后,蓦见小兔正钻向石下荒草掩盖的洞中。也未考虑,长啸声中凌空跃起,一招苍鹰搏兔,小兔已赫然在手,提着它的两只长耳,小兔一双红宝石般的眼睛半眯着,竟然一动也不动。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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