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亭位于后花园一处假山上,而假山下面,则是泛着清澈绿光的湖水,此时微风轻送,荡过湖面,将一缕缕凉爽送到凉亭深处。
白衣男子此时正手握一只精致透明的翠绿色酒盅,一阵阵酒香也在空气中四处飘荡。
“这么说来,吴大富是铁了心要与咱们百年酒庄抢生意了?”
轻轻啜着盅内香醇的酒液,他抿了抿唇,皱着眉头,神色有些不悦。
坐在亭内的另一男子,二十五、六岁上下,虽然不如白衣男子那般英俊倜傥,但长相斯文,和他坐在一起,并不逊色。
此人便是百年酒庄的大管事蔡毅然,也是南宫家老总管蔡忠的独生子。
因自幼在南宫家长大,小时候便随南宫桀一同学习打理生意,如今已升到了酒庄大管事的位置。
南宫桀极信任他,由于一年之中,他会因各种原因不时需要外出,不在府里的日子,偌大的宅子便交给蔡家父子照管。
蔡毅然虽然年长他几岁,但若论性格脾气,却时不时流露出几分急躁和冲动。
“可不就是吗?那该死的吴大富,从他们大富酒庄搬到永安城那天起,便摆明了想与咱们酒庄作对。”
他越说越恼怒,“他明知道桃花醉是咱们百年酒庄的招牌酒,居然在几个月前,将他们新酿制的酒取名为桃花醒。不但如此,还故意降低酒价,并在暗中诋毁咱们酒庄的桃花醉不但价格昂贵,而且味道也大不如从前……”
南宫桀面无表情,似乎一点也不受到影响,依旧优雅的端着酒杯,细细品尝杯中的液体。
只是每浅尝到一口,便会不经意皱起眉头,似有什么不满。
不远处传来一阵人群嘈杂声,好像有人在扛东西,他坐的位置极高,稍微挪动视线,便可看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
只见府里几个身材壮实的工人在蔡总管的指挥下,正奋力抬着几只酒缸向杂物间的方向走去。
本来他对于这种事极不在意,只不过那些工人中,两人一组,肩上扛着用麻绳绑着的沉重酒缸。
其中一个个子较矮的男子,脚下也不知被什么绊倒,踉跄了下,眼看整个身子向前就要摔倒在地——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突然从蔡总管的身边跳出一个瘦弱无骨的丫头,眼明手快的一把扛住那即将摔破的酒缸。
小小的身子微一用力,那只能把她装在里面的大酒缸竟奇迹般的被她顶住了。
南宫桀为她偷捏一把冷汗的同时,也深深的惊叹,她真的是一个姑娘家吗?只见那帮了工人大忙的丫头咧嘴嘻嘻一笑,阳光下,那洁白的牙齿闪闪发亮,两颊若隐若现两颗可爱的小梨窝。
虽然穿着府里的丫头的衣裳,眉宇间也散发着浓浓的乡土气息,可那明朗清脆的笑声,却震得他心房颤抖。
蔡毅然顺着他的目光望过去。“庄主可是在看跟在我爹身边的那个小妹妹?”
南宫桀收回打探的视线,迅速整理心中那难以言喻的怪异感觉,轻声道:“只觉得她有些生面,是新来的丫头?”
“是啊,她名叫钱小埃,是我爹不久之前找来看管杂物间的,别看那丫头个头小,身子纤细,力气却大得很,人缘也极好。”
不知为何,钱小埃这三个字居然让南宫桀产生了一股熟悉感。
待那娇小的身影随着工人的眼前消失,他才发现坐在对面的蔡毅然,竟满脸探究的打量着自己。
俊容一冷,他轻哼一声,“吴大富既然想用那种低劣的方式对付百年酒庄,他们也不用手下留情,得拿出对策回击才是。”
说着,原本冰冷的眸底,一抹狠绝目光一闪即逝。
不待蔡毅然回覆,他起身,淡淡瞥了眼石桌上的酒壶,“另外,告诉府里新来的酿酒师,这酒的味道很糟糕,并非我想要的那种口味,让他不管想什么方法,给我重制。”说完,长袖一甩,转身走了。
望着渐渐远去的主子,蔡毅然不解的搔了搔脑袋,他家主子到底想要哪种味道?
自从前阵子他从外乡远游回来后,整个人变得怪怪的,若问到底怪在哪,他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难道在他离开永安城这段时间里,发生了什么事?
钱小埃还没等到机会狠揍那忘恩负义的南宫桀一顿,府里便发生了一件大事。
因为百年酒庄的酿酒处就设在南宫家的后院,这样不但方便管理,同时也能让南宫桀随时监督酿酒的时度。
就在几天前,工人因要酿制槐花酒,便在院子里晒了大量槐花。
熟料这些槐花招来了一群蜜蜂采蜜,短短一上午的工夫,偌大的晾场便被层层的蜜蜂给团团包围。
堡人见状,担心槐花一旦失了蜜汁会前功尽弃,所以一群工人便拿衣裳蒙了头,驱赶蜜蜂不成,反而惹火了它们。
当时正逢庄主来后院品尝师傅新酿的桂花酒,躲避不及竟被发了狂的蜂群螫咬。
一时之间,酒坊大乱,人们惶恐不安,也不知最后谁想出生烟驱蜂的主意,那群惹怒的蜂群终于渐渐散去。
在场的工人们大多数都被蜜蜂螫到,但在涂了大夫给开的药方,身上的红肿很快便消失。
唯有庄主,因肤质特殊,被螫到后,脸上居然起满可怕的红疹,任凭大夫想尽办法、查遍医书,就是不见半点效果。
这样整整三天过去,南宫桀的病情越发严重,急得蔡总管团团转,府里上下也人心惶惶。
当钱小埃听闻下人们偷偷议论着南宫桀的病情后,忧心了起来。
不会吧,她还没有机会找他问个清楚,他怎么就生病了呢?
趁着府里乱作一团,钱小埃悄悄的寻到主宅南宫桀的寝房,顺着窗缝,向室内打探,当她看到躺在床上的南宫桀,心底不由得一颤。
瞧他白皙的两颊起着又大圆的红疹,说是红疹,倒不如说是红色的脓包,不但脸上如此,就连被子外面的手背上也起着相同的脓包。
房里坐着请来的大夫,蔡总管以及酒庄大管事蔡毅然也在一旁小心守着。
钱小埃看了蹙眉深思,南宫桀现在的症状,她以前好像曾经见过……
想了好半晌,她双眼一亮,当下飞也似的跑进房。
第4章(2)
“蔡总管,清……呃,我是说庄主的皮肤是不是天生敏感,一旦被蚊虫叮咬,便会发炎,严重时还会高烧不断,甚至昏迷不醒?”
蔡总管见钱小埃急冲冲的从外面闯了进来,本想斥责她无礼,可转念一想,这丫头怎么会知道庄主自幼的体质与常人不同?
看着主子的神智始终恍惚,有时好像醒了,可意识混沌,开口说些别人所听不懂的胡话,让人见了,好不担心。
“庄主的皮肤的确很敏感,我还记得他五岁那年,同老爷出门几日,回来后,却浑身发热,隔天一看,全身上下竟起满水泡。
据老爷说,他们住的那家客栈不干净,夜里被虫子咬到,结果回来后越来越严重,许多大夫登门诊治都无效。
最后还是一个路过家门口的老和尚看到庄主的情况,也不知用了什么方法,可当时只有老爷、夫人见过老和尚治疗的过程,如今老爷夫人都已离世……”
说到这里,蔡总管忍不住老泪纵横,一脸哀戚。
钱小埃忙上前安慰,“蔡总管莫要悲伤,虽然我不是大夫,可自幼在乡下长大,曾见过我们村里的邻家小弟弟和庄主的体质有些雷同,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种症状想要治好,并非不可能。”
说着,她便奔到南宫桀的床边,上下打量他狼狈的俊容,又轻轻碰了碰他脸上肿胀的红色脓疹,这才发现,他不但脸上和手臂上受到了感染,就连脖颈也无一幸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