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登入注册
夜间

好胆来追我! 第24页

作者:莫颜

幸好,敌人没见过“死神”的真面目;也幸好,敌人都以为“死神”是男的,这筹码对他十分有利,再加上“鹰”、“狼”、“凤凰”、“豹”及靳易与四位徒弟的合作下,猎捕行动如火如茶地进行。

接下来三个月的时间,韩皓烈一方面假扮成“死神”,集中王天霸等人的注意力,一致将枪口对向他:一方面搜集王天霸开设地下赌场违法的证据,透过管道寄给洛杉矶警方,让他的赌场一个一个被警方查办,好藉此削弱他的势力;并将几件与他有关的谋杀案相关证物分别传给警方和报社,在媒体的渲染下,王天霸很快成为洛杉矶赏金最高的通缉犯。

同时,与王天霸结怨的黑道仇家,在知晓他大势已去后,也宣布找他报复,王天霸成了过街老鼠,为了躲避黑道追杀以及警方的缉捕,哪里还有空管“死神”?自己保命最要紧。

经过一个月的逃亡后,最后死于纽约,据说死状凄惨。

接着半年的时间,传言“死神”挑了不少山口组在美国的分部,造成山口组莫大的损失,山口组誓言非追杀“死神”不可,没多久又传出“死神”出现在中国,山口组手下倾巢而出,却在一次火并中误伤了中国黑道头头,两方人马发生有史以来最激烈的枪战,惊动国际社会,促使政府出面干涉。为了本国的颜面及国内安全,中国公安和日本警方破例合作,在乐见两大黑道火并的同时,也顺势消灭心头大患。

有人说,“死神”在这场战役中身亡;也有人说,“死神”被公安押走,关在何地不得而知。但是这都只是传言的一小部分而已,因为黑道跨国火并的新闻盖过了所有事,人们只关心死伤的人数,只在乎警方抓了多少人。

山口组至此名存实亡,存活下来的都只是一些不足为惧的小卒子而已,徒留给人们茶余饭后的故事。

听着传言,循着道听涂说,温若男跑遍了中国大江南北,不断地追查韩皓烈的下落。他假扮“死神”,还把十年前七位抢匪抢劫伤人的证据寄给台湾警方,现在却落得生死未卜,可能已经死掉,也可能在中国某个省分的监牢里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但不管人是生是死,她会一直找到自己断气为止!

一年半了,她大老远从美国追到欧洲,又从欧洲来到中国,找了他一年半载,横越半个地球,依然没有他的任何下落。

“我一定要找到他,不管他是生是死。”这句誓言,温若男已不知说过多少次,紧握的双拳微微抖颤着,心灵日夜受着煎熬,要不是相信他还活在世上,她不会撑到现在。

“如果他死了呢?”

“不会的!他那种人才不会轻易死去,不管在多克难的环境下,他都有办法生存,别人总是拿他没辙,因为他绝对会找到出路。”

“怎么听起来好像在形容一只打不死的蟑螂。”

温若男不自觉泛出一抹浅笑,为“打不死的蟑螂”一词感到心有戚戚焉。

“没错,他的确是。”打从认识他的那一刻起便有这种感觉,仿佛天塌下来也压不死他,不管环境多恶劣,局势多艰难困苦,永远抹不去他脸上那笑傲江湖的笑容,让人又好气又好笑。

苞他在一起,仿佛天高海阔,没什么事足以令人烦心,天大的困难也变成微不足道的小事了。

来到号称东方威尼斯的江苏周庄,伫立在河桥上,遥望河岸杨柳垂,划出水面一圈又一圈的波纹,真没想到,她会跟一位认识不到一个月的人谈这种事。

站在她左边的驼背男子,穿着—身灰色上衣和长裤,留着及胸的胡须、及腰的头发,刘海盖住了半张脸,除了一张嘴,一身的灰黑色,走在人群中,好像沿街乞讨的乞丐。

他们的相识要从一个月前的偶发事件开始说起,她遇到中国内陆一个专门对外地人打劫的抢匪集团,当她正与十几名抢匪缠斗不休时,公安的哨音响起,抢匪一哄而散,而她也打算趁早走人,免得跟公安迎头碰上,想不到却遇上一个拿着哨子和手电筒的男人,她才明白是这男人为她解的围。

然后,这男人在地面前瘫软倒地,说自己已经三天没吃饭了。不喜与人打交道的她,却无法对有恩于自己的人置之不理,所以将他抬回旅馆,喂饱他,留下一些旅费当谢礼,此后各不相欠。原以为不会再见面了,不料过没几天又遇上他,而当时她正面临找不到路的困境,他又顺手帮了她一把,温若男发现这人不管是找路、解说各省奇风异俗、沟通当地方言、及疏通当地狱警,都非常有一套,但除此之外,这人很需要别人的施舍吃住,否则好像随时会饿死街头。

既然他对自己极有帮助,而对方一路跟着她免费吃喝似乎也挺乐的,不知不觉便凑在一块儿,到现在已相处了有一个月之久。

而现在,跑遍了大江南北后,她却不知该往何处去了?

难不成,他已不在世上……

“找到蟑螂后要干么?”男子问。

她愣了下,转头盯着他,一脸纳闷。“什么蟑螂?”

“你的男人。”

她盯了他好一会儿,疲累的容颜难得失笑,对他的用词并不生气,反而意外他的一句话竟让自己沉重的心情得到暂时的抒解。

她抬头望着天空,天边云彩已涂满瑰丽的霞红,大大做了一个深呼吸后,才缓缓开口:“如果找到他,我要告诉他我有多么思念他,经过这一年半的时间,我终于明白自己要的是什么了。”她顿了下,不一会儿自嘲道:“但是找得到他吗?我连他一点确实的消息都没有,说不定他根本不在中国。”

男子被一头蓬松长发遮住的眼睛,闪过一道稍纵即逝的光芒。

“当初是你选择离开的,现在就算你找着他了,到头来还不是要离开,何必浪费时间?”

“不,这次不会,以前的我一意孤行,太倔强了,以为只有报仇才能消除我心中的仇恨,也才是我活下去的目标和意义。但是当我知道他代替我去复仇、去冒险,甚至赔上性命时,我才明白他对我的重要性早已超越仇恨了。”紧按着心口,她永远也忘不了那天临去前他眼中的落寞与难过,原来自己伤他这么深,现在换她尝到苦果了,禁不住苦笑。“可惜我觉悟得太慢。”

温若男没发现,男子看她的眼神更为清澈了,在凌乱的刘海掩盖下,隐隐发光。

“你爱他吗?”他问,语气中含着不为人察觉的炽热。

“若不爱,我会不眠不休地找了他一年半吗?”回答的同时,她可笑地发现自己真的变了,以前她绝不会对一个陌生人罗嗦太久,更遑论谈心事了。

仔细想想,她到现在还不知道这人的姓名呢!连他长什么样子都不清楚,只能从他沙哑的声音及驼背的程度猜测这人大概五、六十来岁吧!

也许是因为她太不安,太需要有人可以陪她聊聊,怕自己压抑太久会崩溃,也或许是因为她难得可以和一个认识不久的人谈得来。既是萍水相逢,有缘同路又何必计较太多,所以便聊下去了。

“找到他后,你真的再也不离开他?”

“是的。”

“再也不会不告而别?哪儿都不去?”

“是的。”

“他去哪,你就跟到哪,寸步不离,而且死缠活缠一直赖他到死为止?”

“是的——喂,没这么夸张好不好?什么死缠活缠,说得好像冤魂纠缠似的——呃?”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单击键盘左右键(← →)可以上下翻页

加入书签|返回书页|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