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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犯万人迷 第10页

作者:梦云

只是她该接受他的好意吗?为什么不?他用的可是她家的瓦斯、她家的盐巴、她家的白米,这一切都是她自己的,为什么不吃?

不吃白不吃,吃了也不可能变白痴,难道真要平白无故便宜了这讨厌的瘟神不成?

这一想,她心里马上平衡许多,椅子一拉,就急着上桌饭。她难得肯乖乖接受他的好意,狄文杰也不开口刺激她,安静地帮她拿碗,还亲手帮她盛粥。

“来,你刚病愈,吃碗粥,这样空荡荡的胃会比较容易吸收。”这是陈医师特别打电话过来交代的。

“谢啦!”心不甘情不愿地道声谢后,伍妮秋随即捧起热呼呼的白粥,拿起筷子就急把东西塞进嘴巴里。才吃一口,她立即一脸嫌恶地把嘴里的白粥给吐出来,“天啊!你这粥到底是怎么煮的,半生不熟,教人家怎么吃啊?”

伍妮秋一双大眼充满怀疑的神色,冷睇着满桌的菜肴。

这男人连煮粥这么简单的事情都会搞砸,对这桌菜肴她不敢抱太大的希望;

举起筷子,她小心冀翼地夹一口莱送到嘴边,再非常谨慎地咬一小口,同样的,她又立刻把那口菜给吐了出来。

“不会吧!你到底在菜里头加了什么调味料,居然又咸又苦还点酸酸甜甜的味道,这种东西你要我怎么咽得下肚?”

“是吗?”真奇怪?他一切都照着买来的食谱烹调,这样也会出错吗?

不相信连这么简单的事情也会被自己搞砸的狄文杰,干脆自己亲自尝试。

丙然!才第一口他就受不了,但他还是不信邪,又把目标对准桌上那条鱼还有那一大盘的猪肉……

太可怕了!几乎每样都不能入口,这可使得向来意气风发、自信满满的他备受打击。

“怎么会这样?我一切都照着食谱所写去烹煮为什么会出这样的错?”是他自己太笨,还是食谱上所写的全都是骗人的玩意儿?

“呃……”眼看这脸上常挂着和煦笑容的男子,竟然出现这般沉郁、沮丧的神情,伍妮秋心里顿生不忍,连忙安慰他:“不要紧啦!我想你一定是第一次下厨对吧?有这样的成绩已经算不错了。想我以前在家里时,我阿母只叫我煎个蛋,我差点把整个厨房给烧了,那情况才真是惨上加惨,你至少没把我的厨房给毁了,算是很不错了。”

她嘴上陪着笑,心底暗忖:他若真敢烧了她的厨房,她第一个就找他拼命!

“你这些话是在安慰我吗?”如果是,就不枉他所费的一番苦心。

“应该算是吧。”双肩一耸,伍妮秋决定看在他先前的体贴,以及准备这一桌“好菜”的辛劳份上,就施舍给他一点安慰。

“既然你好心安慰我,我也该表现点感激;不如这样,这桌菜我们谁也别吃,干脆全部倒掉,我请你到外头去吃顿好料的如何?”

好!当然好!

虽然心里十分乐意,表面上伍妮秋却不敢答应得太过爽快,怕他以为她故意占便宜,故作为难地反问:“这样好吗?让你破费,我可是非常过意不去。”

“没关系,反正这桌菜同样也是花我的钱,既然要请,当然得诚心点,你不必跟我客气,我们这就走吧。”

话落,狄文杰马上拉着她的小手,欢欢喜喜的就想出门。

“等、等一下!”他走得欢喜,她可不如此随便。“怎么了?难不成你又后悔了?”这女人未免也太善变了,前后还不到三秒种的时间,她就改变原先的主意,当真是……快得让人想像不到。

“后悔?哈哈!有人要请我吃饭,你想我会后悔吗?”如此岂不便宜了他?“我说等一下,是想请你在这里稍坐一下,我去换件年衣服马上出来,难道你要我穿这身睡衣跟你出门用餐吗?”

她一说,狄文杰才猛然想起,她身上还穿着史努比睡衣,那模样看起来是年轻了好几岁,但根本不宜出门。

“你进去换衣服,我等你。”他风度翩翩地道。

他虽然耐性极佳,只是这一等,不知又要浪费多少时间。

这种等女人换衣服、化妆的经验,狄文杰可算是十分老到,一般女人说要换件衣服,至少也得让他等上将近一个钟头的时间;还好他脾气不错,耐性也比一般人强,对等人这档事一点儿也不在意。

“那你在这里等我一下,我保证三分钟后马上出来。”

生怕他后悔,更怕自己没机会好好揩他油水,伍妮秋严肃又谨慎地交代,直待他点头同意,她才翩然进入房间。

三秒钟?可能吗?根据他的经验预估,三十分钟已经是最快的速度。狄文杰在心里暗想着,当然这些话他是绝不可能傻得将它说出口。

但令他意外的是——她当真三分钟后就一身清爽的出现在他眼前。

难得看女人这么守时,令狄文杰惊诧不已,若非伍妮秋主动扯着他的手往门外走,他还站在原地发愣,回不过神呢!

***

好不容易喂饱自己这空了好几天的五脏庙,此时的伍妮秋不只精神奕奕,连心情也轻松起来。

不顾周遭路人的眼光,她张开双臂,深深地吸一口气,“真好!清晨的空气比任何时候都清新,让人感到舒服无比。”

瞧她心情好像不错,狄文杰也肆无忌惮地跟她聊了起来:“老实说,你跟我以前所交往的那些女朋友还真是不同。”

“哦?什么地方不同?”这个话题伍妮秋好似十分感兴趣,既然他主动提起,她不妨来个打蛇随棍上,顺便套套他的话,往后若是有机会,也许还能把今日所得的第一手消息告知那些花边新闻的记者呢!

“什么地方不同……这该怎么说呢?”狄文杰仔细思量一番,才开口说道:“譬如说,以往我所交往的女朋友,一说到要出门,她们换衣服、化妆所花费的时间至少也得一个钟头;另外,那些女人若跟我出门,不管吃饭、看电影,所选的场地不是高级的酒吧,就是昂贵的餐厅。”

再说到她们的吃相,老实说,你的吃相可比她们粗鲁多了,而且她们个个食量都非常小,不像你,才一顿早餐就吃掉十个煎饼、一个馒头、两个三明治……”

一想起她那惊人的食量,他心里突然萌生一个令他非常好奇的问题,“对了!有个问题我始终搞不懂,瞧你个子娇小,身材的比例也恰到好处,你吃下去的那些东西究竟都跑到哪儿去了?”

“哈哈哈!”一阵得意的大笑后,伍妮秋甚是粗鲁地拍着他的背,“这就是本小姐的优点,不管怎么吃也吃不胖。如何?这样的优点你羡慕吗?”

这可不是任何人都能拥有的,至少她的同事黄玉玲就羡慕得要命。

狄文杰耸耸肩,没有回话。

他心里还有些话,不说出来总觉得浑身不自在,“你我认识也有一段不短的时间,以我们总是斗气,心里难免有疙瘩,不如就趁着今天机会难得,我们彼此化敌为友,如何?”

“我从来就没有把你当成敌人看待啊!”这句话她说得理所当然。一点儿也不像说慌,“只不过我每次遇上你,不是跌,就是摔跤,要不生病外加流鼻血,什么倒楣的状况都有,因此我才恨不得与你保持距离,就盼望霉运离我远一点。”这些都是事实,狄文杰根本无法反驳。

“那请问在你心中,到底把我当成什么?客人?朋友?还是……”

“瘟神。”答案就这么简单,所以她才避他唯恐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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