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连雅萱亲眼看到希璇出门和回家时的两极反应,那自然是在她回家时,驻守家中的“忠仆”所提供的情报。啧!那些吃里扒外的家伙……呢,好像也不能这样讲,怎么说连雅萱都已经嫁给雷冀,是不容否认的雷家人。
“不用那么期待地看着我,我没有和煜吵架。”察觉雷翼眼中等待趣闻的光芒,唐希璇打起剩下的精神,毫不迟疑地毁灭他的希望。
虽然住进雷家以后,她多少能体会雷翼想看长期缺乏面部表情、事事漠不关心的雷煜在吵架时“变睑”的盛况;可是看到雷翼的俊脸垮下,她原本不甚愉快的烦躁拜其所赐,心头的乌云竟然渐散,心情好了不少。
原来看到别人心情不好,是自救坏情绪的方法之不用说,有人大失所望了。
望着雷翼那张出色做人、合该风流的俊脸,她没来由地一叹,突然说道:“虽然当年我们在你要离开法国之际才认识,以至于我们相处的时间太短,可是……你怎么会忘记曾救过我的事呢?你辛苦地背着我走了好长一段路,应该不是容易忘记的回忆不是吗?我到现在还记得你背上的温暖呢!”虽然那不是愉快的回忆,也不该是那么简单就能忘记的经验。
她说他救过她?他在法国时没有救过任何人呀!
离开法国前,背着她走一大段路……雷翼一怔,不敢相信地瞪着她看,难道她是当年那个……
第六章
三年前
法国亚尔萨斯祥和宁静的乡间,有一幢耸立于葡萄园中、十八世纪建筑风格的古老房舍。它有着红瓦的屋顶、白色的墙身、尖塔和长方形的扇窗点缀,新鲜夹着葡萄香的空气由几扇敞开的窗户流窜人房舍内,让房子内的人感到舒服而干爽。
“翼!你不去,我要自己走了!”
充满淡雅色彩的木门被人推开,伴随着清朗声音从屋内走出的俊彼身影,是趁大学最后一个暑假,和雷翼一起来亚尔萨斯度假的雷煜。
这放眼一望无际的葡萄园、如画般的房舍,正是他们法籍的外祖父母,也就是母亲法兰爱丝亲生父母所拥有的家产。
这里是原居于巴黎、有贵族血统的里欧夫妇,退休后所置产的养老地,住了十几年,他们已经完全融人乡间纯朴的生活,和当地的葡萄农没两样。
本来今天雷翼、雷煜两兄弟说好,要在回国前骑越野脚踏车到处看看,当作这次度假的纪念巡礼;可是就因为要回国了,昨晚出门参加在法国认识的女孩们为他开惜别Party的雷翼,因为众女孩的依依不舍,而陪她们跳了整整一夜的舞。
快清晨才被“放”回来的雷翼,一碰到柔软的床铺就瘫了,现在根本动也不能动。要他离开那张让他感觉置身天堂的软床,恐怕得开起重机来抬。
昨晚的Party,一样受法国女孩和华裔女孩欢迎的雷煜当然也受到邀请,只是他没兴趣参加,就让雷翼一个人羊入虎口了。
他知道翼累归累,昨晚一定还是玩得乐此不疲,否则不会待至破晓才归来。
雷翼无法实现原定的计划,不代表他也得放弃,所以经过一夜好限,现在正神清气爽的雷煜决定一个人出门。
因为回国后和雷翼都得投身于家族企业的他,很清楚将来想要有这么悠闲愉快的时光恐怕不太容易,因此即使只剩两天也不能浪费。
其实他们两个即将从大学毕业,再来已没有暑假,这一个月是几乎已接手雷氏企业的老大哥雷冀以外祖父母想念外孙为由,所以从五兄弟中挑出“刚好”有空的他们,用两张机票将他们“遣送”至法国,替其他兄弟尽尽当外孙的孝心。
两兄弟当然明白,这是大哥当作毕业礼物送给他们的一个月闲假。
“煜!等等!”
跨上越野脚踏车,正准备出发的雷煜,因为屋内追出的叫唤声而停在原地。
煜转过头,看见的是年老却健朗的外祖母那慈祥中微微发福,看来极可爱的圆圆身躯和脸孔。
“怎么了?女乃女乃。”他以极流畅的法语问道。
“宝贝,你要回来吃午餐吗?”疼爱外孙的玛拉姆提着一个野餐竹篮,和蔼地笑问。
对有一样的清俊外形的两个外孙,她绝对不会比较偏爱谁,只是相效于雷翼老和女孩约会不在家,对于总是贴心地留在家里陪她和法蓝克的雷煜,她总会忍不住包加疼惜。
“不一定,女乃女乃。”他据实以告,没想到这个问题。
玛拉姆带着笑意上前,将捧着的野餐篮,用左手的手时支撑,把篮盖打开给他看,“宝贝!女乃女乃特地替你准备了三明治和葡萄酒,你要不要带去吃?”这是在昨天知道他的计划以后,她今天一早就起床为可爱的外孙所准备的,万一他真的赶不回来吃午餐,至少可以先填填肚子。
雷煜微微一笑,接过外祖母手中的野餐篮挂在越野脚踏车上,倾身在她脸上亲见地吻一下。“谢谢你,女乃女乃。”
对于一向对他们五兄弟一视同仁,慈祥又亲切的外祖母,他不至于表现得太淡漠。要说他隐藏对人不热情的个性,去讨好外祖父母也行,只是在幼年有过一次经验以后,他就是不愿意外祖父母因为“误会”,被他无心的冷淡所伤。
难怪雷家其他的人都觉得他每次来到法国,一面对法蓝克和玛拉姆,就会像变成另一个人一样。
离那如画般的房舍愈来愈远,回头看的雷煜发现外祖母还在挥手,他也回应地挥挥手,在人影消失后收起笑容,正式开始他在法国最后的一次出游。
※※※※※※※※※
不知离外祖父母的家有多远,骑脚踏车随性而走的雷煜抬起头,发现已日正当中,他知道大概赶不回去吃中餐,便开始寻找适合的休想和野餐地点。
离不远处的一条小河旁,有一棵足以遮阳的大树,他决定在那儿野餐,不但可以休息用餐,吃完东西也就近有地方洗洗手。
玛拉姆的准备很齐全,野餐盒里不仅有足以果月复的食物,还有蓝格条纹状用来铺地的野餐巾。
雷煜将野餐巾摊开铺在地上,把食物从野餐篮里拿出来,在动手享用前先闭上眼,十指交叠说起感谢词,不过他谢的可不是上帝——“感谢亲爱慈祥的玛拉姆女乃女乃,让我有这丰盛的一餐……”
当地张开眼睛正准备开始用餐时,却看到沿着小河旁,有一个小小的身影摇摇晃晃地朝他这个方向而来,好像随时会不支倒地一样。
这不关他的事,他不喜欢多管闲事,他一向鲜少主动招惹多余的麻烦。无心理会他人之事的雷煜视若无睹地拿起三明治。
不过,再怎么事不关己,他实在无法就这么无视前方那看似受伤无助的人影。该死!他丢下手中的三明治在心底咒骂着,一跃起身就朝那小小的身影飞奔而去。
那小家伙不知被什么绊了一下,原本不稳的身体当场扑倒在地,跌了个狗吃尿,接着那小家伙在踉跄中爬起来,还搞不清楚方向,竟要朝河中走去。
没错!他是不喜欢多管闲事,却不代表他会见死不救。
“小表!不想死就停在那里别动!”来不及赶到小家伙身边的雷煜只好扯开喉咙大喊,制止差一步就稳摔入河中的小家伙。
基本上,那条河看起来并不深,可是依小家伙摇摇欲坠的情况看来,落河后会溺毙也不无可能。他不太想弄湿衣服下水救人,要是还得做人工呼吸,那就更嫌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