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年在英国念大学的蓝天,暑假期间回香港探亲被星探发掘,从此踏入影剧圈,而这件事被素有千年古董、活化石的蓝爷爷知道,在他依旧拥有封建时代的旧思想中,戏子、演员、歌星就是和不长进、自甘堕落、糜烂生活画上等号,所以他不仅大力反对,甚至还扬言只要蓝天敢踏入演艺圈,就不再是他的孙子。
“爷爷。”蓝天无力的低喊,眉毛瞬间皱起,眼底有着深深被伤害的痕迹,连招牌的尔雅笑容都消失无踪。看着爷爷绷紧的下巴,他不知从何解释起,只能转而望向白云,似乎在怨她。白云有一点后悔自己的快嘴,弄得人家祖孙失和,她警惕的告诫自己,下次狂骂蓝天时,一定要拣蓝爷爷不在场。
眼看老人家气得头顶冒烟,而白氏夫妻只能噤若寒蝉的站在一旁,白云心忖,算了,她挑起的祸事自然得由她来收拾。
“当年你跟我保证说你只是打工赚零用钱,再加上云云的说项,我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任你去,结果呢?你今年都二十七了,不去找份正经工作,就在那个大染缸里和人家鬼混,你说影剧圈里有什么正派的人物?不是嗑药酗酒就是同性恋。”
没错,白云下意识的点头,她也觉得影剧圈非常混乱,一下子谁和谁谈恋爱、一下子又是分手的,总之都不是正经事。
“你跟我保证会洁身自爱、不乱搞,结果竟然跟那个叫什么美的闹绯闻。”
“她不叫什么美,她的名字是舒美,身材好得很,第一围可是有34C呢!”白云不怕死的补充,像是和蓝爷爷一个鼻孔出气似的。
“蓝家的脸都让你给丢光了。”蓝爷爷越骂火越旺,他最疼爱的孙子却偏偏最让他失望,“败坏门风。”
重重的叹口气,蓝天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跟爷爷解释,很多事情跟爷爷想的并不一样啊!
都是这个女人坏事,死白云,他愤恨的目光扫向一脸无辜的她,她明知道爷爷不喜欢他以演戏为职业,却故意在爷爷面前大力奚落外加攻击他,可恶,早知道就别眼巴巴的赶回来探望爷爷,乖乖的去卖命工作,还可以逃过今天的耳劫。
白云自己也清楚她闯了祸,她赶快换上嬉笑的表情,凑近气呼呼的蓝爷爷身旁,“别想借由骂人来转移注意力喔,把药吃了我才疼你。”伸手拿过药包塞到他手里。
蓝爷爷不甘心的吞下药,缓口气,继续数落道:“早知道你会学坏,当年就不让你跟着你爸妈搬到香港,哼,慈母多败儿这话真是一点都没错,你妈就是太顺着你。”
惨了,蓝爷爷开始迁怒。
白云可不希望无辜的蓝妈妈背黑锅,只好无奈的插话,“你吃了火药啦?好说歹说人家蓝天也是难得回来看你,不用摆这种阵仗给他看吧?都什么年代了,职业不分贵贱你听过没?更何况,要当明星也得有先天条件,加上后天努力,你以为街上随便抓个人都可以被捧来当偶像明星呀?”没办法,她生来就是善良、品德高尚,为了灭火,只好说些违心之论。
搬出记忆中曾在报纸上看见的资料,“喏!你孙子现在可是世纪超级偶像、演技派小生、票房狂卖金字保证,多的是人捧着大把的钞票送上门,去年还让他捞到一个不知道什么鬼的国际影展最佳男主角头衔,他啊,现在正是演艺事业无可限量。“哪像我,这么歹命的熬夜写稿,想破脑袋挤出来一本小说的稿酬还不够他吃顿饭、塞牙缝呢!”够意思了吧?
是吗?蓝天可是听得刺耳极了,“客气、客气,我哪比得上咱们白云小姐,谁不知道您是文坛新彗星,推理小说界的当红炸子鸡,大作本本畅销。”但脸上的表情却是皮笑肉不笑。
啾——这个恩将仇报的家伙,竟敢明褒暗损,白云也跟着站起身,相当豪气的往他的背上重重的扫了一记铁沙掌,“蓝兄您谬赞了,想不到你久居番邦异乡,竟也如此关心台湾文坛,真是令人感动。”她的言下之意是,你这个喝洋墨水长大的人懂个屁!
痛呀,蓝天倒退了一步,心忖,这死丫头的手劲可真不小,他痛得龇牙咧嘴,“我虽客居异国,可是我们总是打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哪能不关心呢?你现在可是有成就的‘大’作家,而我只是一无所长,光会耍弄嘴皮子,靠脸蛋吃饭的绣花枕头,未来可能就得靠您多多提携了。”
开玩笑,他在影剧圈闯荡多年,什么样的人没见过,真要比狠、甩贱,耿直的白云只能被他扒皮啃骨的吃个干净,至于做不做则视他的心情而定了。
好小子,果然是个心胸狭隘,善于记仇报复的小人,居然把刚刚她批评他的话,原封不动的扔回给她。好,那她就接招了。
空气中满两人对招的超强电流。
眼看两人的唇枪舌剑大有一发不可收拾的状况,为免擦枪走火,被晾在旁边许久的白氏夫妇终于逮到隙缝,干笑着打圆场,“老爷子,你看看一起长大的感情就是不一样,两个小家伙难得碰上面,马上就聊开了……这就是年轻人啊!”
“是呀,我就是爱和蓝天开玩笑。”白云的声音听起来甜甜的,眼睛却在喷火,似乎恨不得扑上前去狠狠的咬蓝天一口泄恨。
第三章喜欢
只想避开
与你相处的机会
免得被你激的忘了我是谁
只可惜天不从人愿
你就是有意
让我喜欢上你
宽大的衬衫,洗到泛白的牛仔裤,穿到变灰的球鞋,这是白云出门的标准打扮。修剪有型的俏丽短发强调出她清秀的五官,两道英气的剑眉加上自信的神采,她拥有属于自己独特的潇洒风采,算得上是时下最流行的帅妹典型。
为了一个十万火急的好消息,白云只好在闷热的下午三点,离开家门到出版社。
从小到大,白云都不是个爱念教科书的小孩,成绩总是一路吊车尾,最后,她总算混到专科文凭,乖乖的踏入社会,并在一家小杂志社找到编辑助理的工作。
但想也知道,她的学历以及耿直不转弯的臭脾气,让她的职场生涯过得并不顺利。
幸好她专五那年曾以中篇作品拿到国内几家出版社联合举办的“文学新人奖——推理侦探组”的亚军,也因此认识了大大出版社的左鸿源,在他的鼓励下,白云干脆离开职场,转而全心投入创作。
踏出电梯,挪移了背在肩上的运动背包,“你好,我是白云,和左社长有约。”
“你、你是白云?”柜台漂亮妹妹吃惊的站起身,死命的上下打量眼前这位帅气的小姐,“白云不是男的吗?”
“不是,偷偷告诉你,白云是男扮女装。”她好心情的逗着小美女,她知道自己的名字很中性,容易被人误会,不过,这名字相当符合她利落的个性,所以,她就以本名发表。
小美女的眼中闪耀着梦幻的星光,“我好喜欢罗邦——”罗邦是白云系列小说的男主角。
知道有人喜欢自己笔下的人物,要说没有虚荣感是不可能的,不过,这种不着边际的应对,短短几句还可以,一扯多她就没耐心了,“我也喜欢罗邦。可不可以麻烦你帮我找一下左社长。”
瘪台小姐才刚要拿起电话通报,左鸿源特有的大嗓音已经响起,“哎呀,大作家总算肯赏光莅临咱们大大出版社,里面请。”
不只这样,他还沿路大喊,“各位伙伴,这位就是咱们的镇社之宝、头号摇钱树——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