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一日情人
某日凌晨﹐小说写得有些无力无趣﹐于是打开电视百般无聊的看着﹐那时HBO正好演着一部爱情文艺片。
笔事内容很简单﹐两个互不相识的男女因搭乘同一部横跨欧洲大陆的火车而相遇。
男的来自纽约﹐女的来自巴黎﹐两人在火车上比邻而坐﹐闲聊间﹐彼此都有了想暂时逃离现实社会的想法。
于是他们决定一起在维也纳下车﹐痛痛快快地放开一切玩上一天。只是两人都明白﹐到了第二天早晨﹐他们又要各分东西独自回到原本的生活。
因此﹐把握住这快乐的一天是他们的共识﹐两人无拘无束地在异国谈天说地﹐道出彼此中最真诚的话语﹐互相宠爱对方﹐时间对他们这对短暂的情人而言是重要且珍贵的。
为了避免日后思念情伤﹐他们首先达成共识……
不再相见、不留下对方的地址和电话号码﹐因为他们各自居住在世界的两端﹐在距离遥远的情况下﹐感情易淡、易散﹐最后会无疾而终﹔反而把握住一个午后、黄昏、夜晚和清晨﹐便拥有了最美的恋情。很简单吧﹗这也是一种爱﹐没有任何压力、隔阂﹐只是单纯的做个“一日情人”。
我很赞成这种想法。
快乐只是个过程而不是结果。
不去深究、不去猜测、不必想望﹐最单纯的东西反而变得美好珍贵﹐瞧他们的爱情﹐无拘无束﹐多自由啊﹗有的也只是记忆中最美好的一段。
如果可能﹐我也想象他们一般。
放开自己﹐好好爱个人一天﹐也让人好好爱我一日。往后音讯杳然亦可﹐只要曾经真正爱过﹐那就不虚此生了。
我并非不相信永恒﹐只是不知道人的耐心能维持多长多久﹐世事变幻太大了﹐谁也没能料得准、看个真切。
真正的爱是将它放在手心中呵疼﹐而不是处在遥远的地方想念﹐时间的长短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否能将它放在眼里、心里和手心里。
不要将爱当成思念﹐对嗜爱的人而言﹐它是生活的一部分。
但也不能对爱太过沉迷。
其实痴情狂爱本身也是一种罪过﹐尤其在这迷乱的社会里﹐忠厚老实的男人早已不多见﹐也许即将绝迹﹐以后可能会陈列在博物馆内供人凭吊。
今天的天气很好﹐我打算出门坐坐火车﹐运气好的话﹐或许也能遇见个最佳的一日情人。
第一章
报纸上娱乐新闻的头版是报导一位男明星﹐标题以特粗的字体彰显他的丰功伟业﹐以三分之一的版面描述他的生平﹐他就是当今红遍港台﹐影视歌三栖的全能艺人──程可夫。
“连续两年荣获‘最佳性幻想对象’、演艺界实力派纯情小生程可夫再度荣膺年度十大偶像盟主﹐昨日与同门师兄妹于北市某家酒店举行庆功宴﹐现场佳宾如云﹐冠盖云集……晓冬﹐你老爸又上榜了﹐好酒好料一大堆﹐你怎么没去凑热闹﹖”叶静桐自报中抬头﹐惋惜的问向毫无“星”味的大明星之女程晓冬﹐心底颇懊恨无缘见识这等阵仗。
“住口﹐你以为我现在是在做什么﹖明天期末考我的会计学再不过﹐那个会计老骨董铁定会把我当了以儆效尤﹐你看我有时间闲逛吗﹖”程晓冬郁结的瞪视她﹐吐出一口口燠闷的真气﹐繁杂的借贷公式在眼前无限制的繁殖﹐她还不晓得何年何月才能啃完这本原文书。
叶静桐大剌剌地将报纸搁在啃书人的精装会计学原文书上﹐只手撑在桌面上对她左看右瞧。
“明明你就很会赚钱、省钱和抠钱﹐为何这门‘金钱管理学’会屡试屡当﹖你跟钱结仇啊﹖”至今她们不明白爱财女会计学全军覆没的原因﹐奇怪﹐没道理呀﹗“呸﹗乌鸦嘴。”晓冬赏了她一记白眼。“理论与实际的差别就在这儿﹐我会管理、使用金钱并不代表我就会读那死死的八股文﹐你认为会吃猪肉的人就一定会养猪吗﹖”
“也对。”静桐赞同的点点头。
“把那老头子的死人照拿远点﹐我反胃。”她嫌恶的格开报纸。
“他是你爸爸哪﹗不孝女。”静桐紧张的抚平晓冬弄皱的纸面﹐娇声斥责。
“爸爸﹖”晓冬怪异的扬眉询问﹐不给面子的说道﹕“那只是挂名的﹐那老头除了背台词时勉强有点人样﹐下了戏只能算是幼儿园大班的低能儿﹐指望他这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人﹐倒不如靠自己开源节流﹐自立自强。在我家﹐我是父、他是女﹐清楚了没﹖”若没她掌控程家的金钱流向﹐只怕她那个不肖亲爹早就散尽家财﹐父女两人流落街头饿成一堆枯骨﹐而今日她又怎能食饱衣暖的苦读会计学﹖“我们谈论的是同一个人﹖”静桐有些讶然的问﹐方才被损的人好象是大名鼎鼎的屏幕情人也﹗晓冬自鼻尖哼出两道不屑的冷气。
“不然我那有远见的娘亲怎会早八百年前就与他仳离﹖建议你别再对他存有任何遐想﹐除去那身孔雀表相﹐他与七、八岁的小毛驴无异﹐醒醒吧﹗孩子。”讥诮的牵扯嘴角﹐她狠狠的将自己老爸完美的假象打回原形。
“但他……他在屏幕前谈吐温文尔雅、对答如流、妙语如珠﹐不像小朋友啊﹗”偶像的女儿说的应该是最内幕、最八卦的一手消息﹐静桐信心开始动摇﹐不再稳固如山。
“笨﹐那叫套招﹐有剧本给他背当然可以发表长篇大论。”晓冬懒洋洋地解析幕后秘闻。
“他的演技一流。”人家领了数座大奖﹐这点可假不了吧﹖“戏子嘛﹗他也只能赚这种皮肉钱﹐骗骗清纯小女生或是为深闺妇女提供一些性幻想﹐唉﹗说实在的﹐也真辛苦了那些导演。”她摆摆手﹐一副同情的模样。
“他的歌声悦耳动听﹐白金无数。”静桐肝火一触即发。
“由此可知唱片制作人功力一流﹐破锣嗓音也能变成百万金喉﹐我配服得五体投地﹐真是神迹啊﹗”晓冬好生崇拜。
“程晓冬﹗”死忠的亲卫队翻脸了。
“顺带一提﹐我这烂名是老头子以香港某位电影人士之名所取﹐可惜他老人家当年没读几年书﹐不小心写错了名字﹐笔误。”晓冬也挺羞愧的﹐至今她老头还没发觉这个错误﹐还得意的四处逢人宣传。
“好歹他养育你二十载﹐你吐他什么槽﹖”静桐张牙舞爪的掀起她的衣领﹐炮声隆隆的吼。
“前十五年算是我年幼无知﹐我也满悔恨没要求我那先知先觉的娘亲带我一块上路﹐这个错误让我后五年多养了个儿子﹐而那个儿子就是他。”她咬着笔杆哀声叹气。一步错步步错﹐她这辈子最后悔的就属这件事。“你身为女儿兼人母﹖”静桐嗤笑的指向客厅四周。“请问那满橱、满柜的零食杂粮是喂谁的﹖”
“不好意思﹐那是他的饲料。”晓冬漠然的低哼﹐彻底冻结崇拜者的芳心。
她对于在外骗死人不偿命、在家女人性格发挥到极致的老爸已经有一种无奈的宿命感﹐而他老兄会出现在演艺圈实是纯属意外。
数年前为了豢养只擅长女红、家事的程可夫﹐晓冬的求学生涯大半时间皆用来打工养家。话说某天﹐程可夫心血来潮兴起送亲制的爱心便当至爱女打工的地点﹐不小心走错了路﹐跑到电视公司应征新人的会场﹐老眼昏花的主办者自以为相中了黑马中的黑马﹐当下强迫程可夫签下卖身契﹐接连演了三部小成本的连续剧﹔岂料收视长红﹐他也莫名其妙地红遍八点档﹐之后跨足歌唱、电影﹐居然也赚进大把银子﹐获得诸多奖项﹐进而跃升巨星级的大明星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