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灵山,四季如冬,白雪皑皑,孤峰绝岭,遗世而独立。
必于灵山的传言有许多许多,但从无人能窥其真貌,不知位于何处,亦不得其门而入。
它存在着,却也不存在。
或许说,肉眼凡胎难见隐于世的仙山。
当然,千百年之中,偶然也有几名俗尘之人造化非凡,得入灵山。京城首富林大茂,年轻时只是个穷樵夫,因缘际会闯入灵山,出来后便飞黄腾达,无病无灾,百年后方于睡梦间寿终,留下奇缘轶事供后世子孙传扬。
据说灵山里头住了个男子,白衫似雪,衣袂翩然,俊颜绝尘月兑俗,声韵温润如玉,活月兑月兑便是个隐世仙人。
然而也仅仅瞧那么一眼,仙人便宽袖一扬,留下一句:“这不是你该来之处。”便隐去身形,满地白雪在脚下消融,回身一望,仅余黄沙滚滚,哪儿还有啥白雪、仙山的影?
必于灵山,传闻仍有许多,传闻仍在世间流传,听者众,见者却是少之又少,传说,仍旧只是传说……
他,是这座山的守护者。
世人称他为神。
灵智初开之时,他便已在灵山,是这天地灵气孕育了他,千万年间,他一直守在这儿,灵山中的一草一木、飞禽走兽,皆视他为主。
“我如此冷酷吗?”明明记得他还招待了那名凡人热茶暖身,附带两颗甜桃送人上路,哪儿说了“这不是你该来之处”?
凡人能入得灵山来,必是命格奇特、秉性良善、福泽甚深,他只道是顺应天命,无可无不可,然而千万年来,这样的人类可谓少之又少。于是世人穿凿附会,便道入灵山即能福寿绵延,百病不侵。事实上,百病不侵不过是染了灵山仙气,一般浊秽之气难近其身,其余皆是此人累世所修。不该有的福泽,他给不了,也不会给。
这样算是冷漠吗?
偏头凝思,指间顺势拈除池畔睡莲旁生的女敕芽。“好女孩,一心一意,好自修持,切莫杂念丛生,再一百年便可修得肉身。”在世人眼中,花开并蒂被视为吉兆,谁知并蒂花儿早枯?
一心一意,一株一花苞,这儿的花开得绝艳,一株独秀。
掸掸衣摆起身,一尾莹白通透的灵狐绕在他脚边转,他了悟地轻笑。八成是嘴又馋了。
顺手摘了颗湖畔栽种的甜桃喂它,灵狐立即挨上前,几下啧啧有声地啃咬,一颗甜桃转眼食尽,只余果核残留掌心。
灵狐舌忝着、蹭着,他懂得其意,坚守原则地摇头。“不行。我说过,一日只能吃一颗。”
桃树亦有灵性,若贪得无厌地索求,桃树有所感应,来年便悲伤得结不出桃子了。
许是被宠坏了,灵狐蹭不着小零嘴,一股气上来,张嘴咬了他一口,气呼呼地跑开。
“这丫头——”仍是野性难驯呀。
他摇摇头。
被灵狐咬伤的右掌沁出一颗血珠子,不经意滴上池畔一抹翠绿。点点晕芒四散,他凝目以视。
“呀……”原来是前些时候,由瑶池畔移植而来的雪绛草。小雪绛草相当调皮,每当风儿来了,便与之玩耍一阵;雨露造访,便邀人起舞,心性不定,不若身畔那株约莫再一百年便会悟透的睡莲沉定。他原是预期这株雪绛草五百年才能灵智顿开,或许还要更久——然而,血珠子沁入重重叶瓣间,包裹于其间的小小一抹娇女敕嫣红露了脸。
他指尖轻抚微微开启的雪白叶瓣。小家伙好贪心,像是饥渴旅人,招摇着、乞怜啜吮,惹笑了他。
“也罢,便助你一把。”
天地间运行自有其规则,他从不刻意地施或受,遇上了便是缘,顺缘而生。
带伤的血口子移向花心处,一滴、两滴……他沿着花苞处,以鲜血喂养,灌溉稚女敕身躯。
一滴,一百年。
他足足送了雪绛草五百年修为,五百年的灵蕴渡持。
小小雪绛草迎风招展,重重包覆在莹白之中的那抹女敕红娇羞地探了探头,伸伸腰杆,挺直躯干,在开启的叶瓣间——缓缓绽放。
第1章(1)
梦里村,绮情街44巷。
对附近的居民而言,或许这条街里住的人都极其诡异吧!
一开始,听说巷子里54号的房子闹鬼。
再来,是妖魅作怪,还曾有道士来设坛作法。
到后来,陆续有地气属阴、冲神犯煞的言论传出,住在这条街里的人,轻则家运不顺,重则倾家荡产、心神错乱,于是居民陆陆续续迁出,平日也没人敢靠近,整条街清清冷冷,恍若空城。
就在空屋长了许多年蜘蛛丝之后的某一日,突然来了个二十出头的妙龄女子,一一与屋主接洽,买下44巷里的每一间房子。
最初,附近居民是抱持好奇与观望的态度,想说这年纪轻轻的小女生哪来的胆子,有勇气住进传说中的鬼巷,猜测她何时会吓得逃之夭夭。但是,近十年过去了,事实证明了她不仅仅财力惊人,连勇气也十分惊人,不但住得好好的,而且陆陆续续将房子承租出去;或许是物以类聚,能够与鬼巷、迷魅俏房东相安无事的承租房客,也不会是世俗眼中太正常的人类就是了。
除此之外,她偶尔还会不定期“拣”几只迷途羔羊回来,日复一日,44巷在外人眼中依然迷离奇诡,却不再是空城,且逐渐有“开枝散叶”的倾向……
***
从他有记忆以来,她便已出现在他眼前。
她从何处而来、又为什么会出现在他身边,他并不清楚,也从没问过她,只知道她是第一个被他记入脑海的人。
一般人几岁开始长记性,他不晓得,只知道自己很早很早以前,便记得所有的事情。
早到他还无法开口说第一句话,便认得她。
呱呱落地的那一刻,他没哭,因为正好奇地张大眼,望着眼前这名带笑逗弄他的女子。
深寂夜里,他安安静静,从不哭闹,因为有她伴在身旁。
牙牙学语时,开口喊的第一个人,不是父母,不是任何一名与他有血缘关系的人,而是“旎旎”。
他一度被误以为是聋哑儿,后来,也曾被当作自闭儿,他想,或许没人看得见她,不知道他安静坐在角落时,是有人陪着他玩的。
或许,正因为他是这样不正常的孩子,父母才会视他为怪胎,嫌恶至极吧!
就在连他都觉得她是他凭空想像出的玩伴,“旎旎”从来不曾存在于现实世界中时,她走出只有他知道的第三度空间,带着笑朝他走来,一如出生那一年所见到的眷怜笑容。
就在他满周岁那一天。
才刚学会走的他迈着不稳的步伐,带着连对父母都不曾有过的依恋,毫不迟疑地朝她飞奔。
她张臂,将小小的身子牢牢护在怀里。
他知道,父母不爱他,但是她爱。
她对父母说的话,他至今仍记得——
你们不要他,我要。
从今天起,他是我的。
凤遥。他叫凤遥,不许再用那个俗气的名字侮辱他。
她从来只喊他凤遥,潜意识里,他也认定这是他唯一的名。她说,也只有这清逸出尘的名,才配得起他。
因此,当父母喊着阿宝时,他没想过要回应。
从此,她每年来见他一面,交付巨额抚育费给他的父母,他的家从此只是寄养之处。
很荒谬,却是事实。
在父母眼中,他是个不讨喜的孩子。他出生那天,父亲便出车祸,从此瘸了一条腿。
他满月那天,原本谈妥由父亲承包的工程,莫名其妙地吹了。接连而来的打击使得原本家境小康的家庭日益衰败,而他这个从出生便不哭不笑的奇怪孩子,对父母不亲也不喊,宁可孤僻地在角落里自个儿玩耍,难怪不得人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