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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再见 第16页

作者:楼雨晴

今天的他,至少比较像个人。

“梓修,你为什么从来不在下床之后吻我?”

“这是你的要求?”他转身,被她拉住。“我刚抽过烟——”

不等他说完,纤臂攀住他的肩,仰首吻住他。

这就是关梓修,永远记得完美的礼仪,但是有哪个伴侣在接吻前,还会想到要先刷牙漱口之类的事?

包早之前,他们甚至只上床,他吻遍全身也从不吻她的唇,她开口问,于是之后,他吻她,只在欢爱时。

女伴的要求,他会做,完美得无懈可击。

有时候她会觉得,他像是将情绪牢牢深锁,所有的一切,都是制式化、完美地执行,却空洞得缺乏情绪,她抱得了火热身躯,却抱不到他冰冷的心。

而今天,像是深锁的那个地方,被敲出一个洞,情绪泄出,她感觉到,他隐隐波动的暗潮,尽避,他掩饰得那么好,不露一丝痕迹。

她不相信他从一开始就是这个样子。每个人,一生总有过一、两回的年少轻狂,牵挂著一个人,热烈爱著,想拥抱她、为她燃烧,不是每次的表现都是最完美的,也不会记得什么刷牙或礼节的事,有时会很冲动、很失控,情不自禁,但那才是最真实的他。

那个“旧识”很不简单,轻易便做到了两年来她一直办不到的事。

良久,她拉开距离,静默凝视他,什么也不说。

“她是我的前女友。”好半晌,他缓慢地吐出几个字。瞒不了,他知道他瞒不了她,她太聪慧,心思太细腻,即使不说,她也猜得到。

大家都说他难懂,一旦有心要藏,谁也看不透,就连他曾倾尽一切去爱的那个女人,都不曾真正懂过,但是她懂,即使刻意去掩藏,她还是能察觉,连他也不懂为什么。

“后来怎么会分手?”

他又静默了一阵。“不爱了。”

不爱了,是他?还是她?答案似乎很明显。

“但是当初那道伤,你至今仍隐隐作痛。”

又是一阵沈窒——“静芸,你为什么会这么懂我?”

“我年纪不小,家里在催了,父母要我考虑一下。”她突然冒出这一句,风马牛不相及。

“考虑”什么,他们都心知肚明。

“有对象?”

“有。吃过几次饭,还不错。家里说,我如果没其他想法,就这样了。”

“是吗?”他点头。“那恭喜你。”他伸手,与她交握。

这两年间,他们的往来其实是极私密的,从没想过要对外界公开,即使八卦杂志写得风风雨雨,他们都心知不是这么回事。

第一次见面,是她主动攀谈,第二次见面,她开口约他吃饭,第三次见面,他们上床。

她是聪慧果决的女性,做事从不拖泥带水。

一开始,只是长夜相陪,后来,则是可以谈得来的朋友。

郎才女貌是他们在说,那并不构成爱情的条件。有时他觉得,她与他各方面都太像,他们欣赏对方,相知相惜,也就这样了,不涉及其他,一旦她有更好的对象,他会笑著说再见,并且祝福她。

虽然没有那方面的承诺与牵绊,但这两年间,她一直是他唯一的伴,这是对彼此的尊重,相信她也是,那是不需言说的默契。

被八卦杂志追逐,原非他所预料,他们的关系被渲染放大,他家里那方面在问,相信她也差不了多少,但是他们都清楚,彼此不是那种关系,他们都是坚定自主的人,不会受外界影响。

她轻声道谢,抽回手,转身穿回衣服。他礼貌地背过身,不是那样的关系,就该把持分际,尽避前一刻,他们仍在那张床上亲密交缠。

“你问我,为什么那样懂你,现在我可以回答了。”

他回眸,她已穿妥衣物,静静站在他身后,双掌平贴俊容,猝不及防地拂掠一吻。“因为我爱你,我用真心,在感觉你的每一寸呼吸与脉动。”

他愕然。“什么时候的事?”他竟从未察觉……

“在一起的半年后。”

也就是说,这一年半以来,她都在用她的方式爱他。

“你该早点让我知道的。”他声音微哑。一直以为,只是成年男女间,一种必然的需求,他与她身边都没有人,彼此合得来,于是成为固定伴,从不知道,她对待他的方式,不仅止如此……

“有差别吗?”她反问,说了,并不会因此而有所不同,最多,就是提前说再见,她太了解他。

他默然。

“所以我选在今天说出来,我在赌。其实你知道吗?我父母并不反对我们在一起的,他们问我有没有其他的想法,你可以开口要求或是争取的,但你没有,你第一反应,是笑著说恭喜。

“很明白了不是吗?你不在乎的,说当朋友,你就是真的当成朋友,没有其他想法,真正让你痛、让你有感觉的,还是多年前的那道旧伤,它一直没有痊愈过。”

“很抱歉,我是个商人,不做没有投资报酬率的事,努力一年半也够了,我选择退开,另起炉灶。”

是啊,这就是她,提得起,放得下,不会把自己困锁在没有出路的死胡同里。

“你一直都是聪明人。”他张臂,给了她最后的拥抱。“谢谢你给的爱情,还有陪伴。曾经为你所爱,是我的荣幸。”

临去前,她回眸,深深看了他一眼。“如果我是聪明人,那你就是世上最笨的男人。”

他微愕。

“你是医生,用不著我多说,哪里有伤,就该往哪里治。我不知道你现在的感觉是爱、是恨,还是其他,但是假装它不存在,再过多少年,依然会痛彻心肺。如果你不能坦然面对它,真正地放下与释怀,那么你这辈子,永远不可能重新开始,更爱不了任何人。”说完,不等他回应,她拉开门把,静静离去,没再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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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相遇,是在一个礼拜后。

他上超市补给一些日常用品,不知是天意还是命中注定该受血光灾,这里离他的住处有一段距离,基本上完全不可能碰上的,但就是让他遇上了。

住这里的其实是他家的小表。有时候觉得笨蛋梓勤和某个人很像,好说话、心肠软、不擅于拒绝,下场就是弄得自己山穷水尽——毕竟这年头会把生活费借给别人,然后搞到自己三餐不继的天兵也不多了!

叫他搬去一起住,偏偏小表这时又很有志气,坚决自力更生,他要不偶尔来晃晃顺便收尸,真怕笨小表哪天把自己给饿死了。

看吧!每次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替那个弹尽粮绝的家伙补充生活所需和可储放的粮食。

米?他太懒了,不会煮。

泡面?不营养,防腐剂吃那么多,又不是预备摆进故宫。

想了想,他只好多补充些女乃粉、麦片以及简易的食品料理。

踏进超市后的五分钟,他就发现她了,但她比他更专心,他刻意避开,没上前去。

他不是笨蛋,两回相遇,可以感觉到她明显的闪躲,甚至慌乱到撞翻医疗用品,如果看见他是那么困扰为难的事,他又何必再去自讨没趣?

不一会儿,她前往柜台结帐。可他忘了一件事,这个人不知是天生带衰还是怎样,老是与麻烦画上等号,以前帮她收的烂摊子不计其数,现在没有关系了,还是会让他碰上——

从来只在电视及报纸上看见的社会事件,正写实地在他面前上演。原来真的有天兵可以戴了安全帽、手持水果刀就单枪匹马来抢劫,而她什么时候不结帐,好死不死挑那个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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