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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水楼台先得月 第1页

作者:楼雨晴

最初,爸爸说……

笔事,是这样的。

“……后来,英俊的王子,就骑着白马,带着灰姑娘遗落的玻璃鞋找到了灰姑娘,然后,他们就一起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昏昏欲睡的女女圭女圭揉了揉眼,稚气地轻问:“一定要骑白马吗?”

“对呀,所以萱萱不可以随便跟人家走,要等王子骑着白马来接妳,这样才会幸福哦。”男子合上童话书,揉了揉女女圭女圭的头,笑着回答。

“那,为什么一定要白马?不行骑着铁马,带着棒棒糖吗?”女孩困惑不解。她比较喜欢棒棒糖啊,鞋子她已经有好多了。

“嗯……这个……爸爸也不知道耶,这是『大会规定』。”男子被问倒了,好为难又好抱歉地看着女儿。

“好无聊哦!”这么没道理的规定,她为什么要遵守?

啊,被嫌弃了!“萱萱不喜欢这个故事,那爸爸换一个——”连忙亡羊补牢,挽回女儿的芳心。

“不要,恩恩明天要来,我要睡觉了,你不要吵。”

他、他吵?一向最爱腻着他撒娇听床边故事的女儿,居然嫌他太吵

一直到被赶出房门,大受打击的年轻父亲仍无法接受失宠的事实。

呜呜!女儿变心了,他不再是她的最爱了……

有人说,女儿是父亲前世的情人,如果这个理论没错的话……

“老婆,我失恋了。”他伤心欲绝,回房向妻子哭诉。

以前都说把拔最好了,我长大要嫁给把拔;现在却说恩恩明天要来,你不要吵我睡觉……呜呜呜,女儿是全天下最没良心的动物!

“乖乖,可怜的老公。”完全可以想象丈夫的心情,拍拍他的头聊表安慰。

“她还嫌弃我讲的故事太烂!”持续控诉。

“本来就没创意啊!”大家来说说看,“王子与公主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哪个人小时候没听过?现在的小孩可没那么好拐了。

他不服气。“王子骑着白马而来,充满绅士风度地执起公主的手深情相望,背景有一道彩虹,外加落花飘飘,哪里不好?”很唯美、很浪漫啊!“她居然只要铁马和棒棒糖,不要玻璃鞋和白马!”

“你应该庆幸女儿够实际,否则她这辈子别想嫁得出去。”这年头哪还有人骑着白马来提亲啊?别笑死人了!

他怨天尤人地叹气。“女儿一点都没遗传到我。”亏他还写尽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没想到女儿浪漫细胞却少得令他悲泣。

“那是因为棒棒糖比玻璃鞋实用,而铁马王子现成就有一个。”

夫妻俩对望了一眼,脑中想的,全是同一件事——

懂得把握身边的幸福,而不去追逐遥不可及的风花雪月,他们的女儿,好聪明呢!

最初的最初,郎骑铁马来……

“,不可以……”捣蛋小女圭女圭最近喜欢上纸张撕裂的声音,刚上幼儿园的小扮哥手忙脚乱抢救作业簿,而她兀自笑得开怀。

“不哭,哥哥抱……”第一次出水痘,发烧哭得满脸通红的小女圭女圭看起来好可怜,小扮哥心疼地抱着,然后,也传染给他,他再传染给同上幼儿园的小宇,小宇再传给苹苹,同是天涯长痘人,痘痘相连到天边……

“乖,吃饭饭才会长高高……”好高兴看见他的小女圭女圭踢蹬着腿,吹口水泡泡欢迎他,喂食的小扮哥好没辙,一碗饭掉在地上的比吃进去的还多。

“,那个脏脏,不能吃,这个给妳……”制止长牙小女圭女圭拿积木往嘴里塞,小扮哥大方将牛女乃糖分她。

一句又一句,甜稚的关怀越过数载年岁,直到那声温柔轻唤,在她心底烙了印——

“萱萱!”

由睡梦中清醒,一时分不清现实或梦境。

“萱萱!”梦里那道熟悉的呼唤嗓音再度传入耳中,这一次她确定了真实性。

咚!不明物体敲击落地窗,她下床穿鞋,打开玻璃门,捡起阳台上那包蜜梅,探出头去。

稚气的小小男孩走出梦中,抽长成清朗优秀的少年,在现实生活中,持续守护。

“哇,有鬼!”窗下男孩惊叫。“七月半还没到,干么提早出来吓人?”披头散发,有够恐怖。

“闭上你的嘴,魏怀恩。”都熟到不行了,拿这副蓬头垢面的鬼样子荼毒人家的眼睛,她一点都不愧疚。

男孩眼神温柔带笑。“就知道一包梅子可以把妳引出来。”

小泵娘嗜吃梅子,举凡酸梅、话梅、甜梅、蜜梅,爱到没人性的地步。

“你大清早跑来鬼吼鬼叫,就为了丢一包梅子给我?”顺手拆了包装,拈起一颗入口。

“不早了,太阳都晒到妳可爱的小屁屁了。”

她娇俏逗人地吐吐粉舌。“我屁屁可不可爱关你什么事?”

“也对,我没那种癖好……”喃喃低哝了句,二楼的窗户冷不防打开,言季秋力持面无表情——

“你们确定要继续限制级的对话吗?”

魏怀恩脸一红。“萱萱,我在楼下等妳,妳快点下来。”

“知道啦!”绕回房,用最快的速度梳洗,出门前喊了声:“爸,我跟怀恩出去喽!”

闻声追出书房,想再叮咛两句的言季秋,只来得及目送她坐在魏怀恩脚踏车前的横杠,相依相偎的姿态看起来好甜蜜。

他笑了,好一个两小无猜啊!

这该叫什么?郎骑铁马来,遶窗丢酸梅?

“萱萱不可以随便跟人家走,要等王子骑着白马来接妳,这样才会幸福哦!”

“为什么一定要白马?不行骑着铁马,带着棒棒糖吗?”

……

原来,女儿当年的童言稚语,不是没道理的。

亏他还一再叮咛,结果她一看到骑着铁马来的王子,三两下就跟人家跑了!

“怀恩,我们要去哪里?”微风吹动发丝,她双手缠抱在男孩腰际,螓首枕靠温热胸膛,甜女敕嗓音问着。

“先吃早餐,晚一点再去找小宇。”

“为什么不直接去大伯家?”省一顿早餐钱啊。

“因为我有话跟妳说。”他好笑地道。随便瞄一眼都知道她脑袋瓜在转什么念头。

“那去大伯家吃早餐,边吃边说?”

“不要。我要在吃早餐前说。”

“那先说完再去大伯家吃早餐?”她非常坚决省早餐钱。

“妳够了。”弓起指头敲她一记。“拜托给我一点单独相处的空间,我需要培养情绪和气氛。”如果说完后,她还记得省早餐钱的事,那他就真的服了她了。

“噢。”她仰起头。“你要说什么?”什么事要用到培养情绪和气氛?

“萱萱,我推甄考上医学院了。”

“咦?”她吃惊地张大眼。

“妳放心,我和小宇不同,不以读台大为目标,我会留在高雄。”

“噢。”她松了口气。还以为……

“妳以为怎样?”

“没有啊……你功课一向很好嘛,考上台大我也不会意外……”她嗫嚅,声音愈来愈轻。

他握住手煞车,低头凝视她。“妳知道我不会走的,这里有妳。”

“唔……呃……这样啊……”好像应该说点什么,可是,糟糕,变笨的嘴径自不知所云。

“萱萱……”她脸红的样子好诱人,没有预期地,他的唇与她重迭。

这是他们之间的第一个吻,她十五岁,他十八岁,年轻的心,火热真挚;他们的情,纯净透明。

两人都是生手,不懂更高深的吻技,只知生涩地摩擦、吸吮,感受对方的温度,心脏跳得好快好快,紧张得快休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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