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楼雨晴的爱情絮语
想为爱情找个解答,
才发现,爱情有三角习题,
却找不到解题的教学公式,
它没有答案,也没有逻辑可循,
像空气,融入体内;
似火焰,炽烙心扉;
而人们,永远无法掌握。
楔子
清晨柔和的白光透过百叶窗洒落窗棂,言季秋在呼吸困难的前一秒醒来。
不需去思考害他肺腔缺氧的肇因,两手很习惯性地模索到缠在颈间的光滑玉臂,在发生命案之前将它扯落。
双手往下移,是一具活色生香的娇胴,但他却没有一丁点软玉温香抱满怀的销魂滋味,缠巴在胸前的重量,压得他快断气,更别提他胸前那片微濡的水渍。
他叹了口气。有谁会相信,外人眼中精明强悍、成熟妩媚的女强人苏妍舞,睡癖竟如此之差,偶尔还会流点口水,全无形象可言?
将缠在他身上的纤纤长指一根又一根的扳开,动作熟稔地将她安置回右边的床位,完全没惊扰到她。没办法,一天一回,一年三百六十五回,想不熟练都不行。
很奇怪,她常常睡呀睡的,就会滚到他这边来,那滚过来也就罢了,冬天好取暖,夏天大不了冷气开强一点,可问题就出在,她不只靠过来,还缠上来,而且还是无尾熊巴住尤加利树的那种缠法。
后来他就想,既然她对左边的床位情有独钟,那他让贤就是了。
然而,隔天早上,他再一次无力地发现,他亲爱的老婆又舍弃了左方的枕被,跨越楚河汉界,爬到他身上来继续流口水。
真不知该怎么说她,交往之初,他就知道她极重睡眠品质,所以布置新居时,他还很贴心的挑了张柔软舒适的超大双人床,任她怎么滚怎么睡都行,结果呢?他的体贴完全白费,她惟一钟情的,是他的身体。
既然改变不了,也许他该试着催眠自己,培养出陶醉享受的情绪,可是每天早上四肢酸麻、呼吸困难的残酷事实,已经斩断他最后一丝“吃苦当吃补”的痴心妄想。
拜她所赐,他养成了从此早起的习惯,但是无论如何,他仍然很高兴那个每天早上冒着被谋杀风险的男人是他。
侧过身,凝视枕边人依旧酣睡的娇颜,甜美纯净得教他舍不得移目。言季秋浅浅一笑,温柔地拨了拨她额前的发丝,印下一记轻吻才起身梳洗,准备两人的早餐。
半个小时过后,转回卧室,发现没老公可抱的她,已经聊胜于无地搂到他的枕被上去了,美丽的容颜整个揉入枕头中,似在掬取他残留的气息。
“小舞,起床了哦!”他上前抽掉枕头,以免她窒息。
“唔……”细细的嘤咛声逸出,半梦半醒中,她很自动自发地伸手搂下他,准确无误的送上一记火辣辣的法式热吻。
“啊!”冷不防被吻得透不过气,晕眩的脑子忍不住要想,这么高难度的任务,她到底是怎么办到的?真是神奇!
无数次被偷袭成功后的现在,他依然想不通。
“小、小舞……”唇齿纠缠间,他喘着气,间歇吐出话来。“你上班……会来不及。”热情的小手,已经模到他胸前去了!
“哦……”她模糊地哼应了声,似乎觉得很可惜。
收了手,水眸轻启,意犹未尽地又啄了他一口才起身。“今晚等我。”
言季秋摇头失笑,早已习惯她所有出人意表的奔放热情,重新理好被她弄乱的仪容,先到饭厅去等她。
不到半个小时,她已打理妥当出现在饭桌上,一如她俐落明快的行事风格。
言季秋抬头瞥了她一眼。恰如其分的淡妆,巧妙掩去原本的纯真甜美,太过梦幻的黑亮长发已绾成高雅大方的发髻,一身剪裁合宜的套装,衬出她优雅而不失妩媚的女性特质,柔软的衣料充分勾勒出曼妙细致的曲线,窄裙下是一双匀称修长的美腿。
“还喜欢你所看到的吗?”苏妍舞偎昵过去,纤指挑弄着他的衣领,意态娇媚。
“喜欢。”他微微一笑,拉下她的手,将准备好的蜂蜜煎饼推向她。
她努努嘴,不甚情愿地埋头啃了几口,明眸转了转,看见一旁半熟的荷包蛋,她再度扬起诡黠的笑,三两口吃掉。
“吃饱了。老公,我上班去喽!”旋即,迎向他送上一记吻别,吻了个结结实实。
直到她甘心收手,言季秋闷声低哝:“我还是不喜欢生蛋黄的味道。”
她心知肚明地在心底偷笑。“为了你亲爱的老婆,你得努力习惯。”捞起公事包,摆了摆手。“走喽!晚上见。”
“等一下,小舞!”言季秋拎起茶几上的钥匙追上去。“你又忘了!”
“对哦!”她心虚地笑了笑。
想起什么,言季秋急忙对着发动的汽车喊道:“晚上回家吃饭吗?”
“我要吃爆牛肉、九层塔炒海瓜子,还有水煮豆腐丸子!”
“知道了,你路上小心,别开太快。”
看着车子启动,言季秋正想转身进屋,苏妍舞冷不防又倒车回来,摇下车窗,探头补上一句:“忘了告诉你,我好爱你哦,老公!嫁给你让我觉得自己很幸福、很幸福。”
“我知道。”言季秋微笑颔首,看着车子再一次驶离视线。
都二十七岁了,偶尔还是觉得她很孩子气。例如每天早上,她一定会重复一次方才那句话,从结婚的那一天至今,没一日中断过。
她说,她要一直讲、一直讲,一天讲一遍,一年讲三百六十五遍,十年讲三千六百五十遍,五十年就讲了一万八千两百五十遍,让他无时无刻都记得牢牢的,这样他就不会忘记她有多么、多么的在乎他了。
好傻气的举动,然而,他却也不自觉的默默记牢她说过的次数。
她也许不知道吧?他最爱的,不是那张人人恋羡的美丽容貌,而是她这股偶然流露的赤子纯真。
一直没告诉她,他爱她素净清恬的容颜,胜过描绘妆点后的风韵;心动她长发束成马尾如邻家小妹的率真,胜过绾发后的妩媚;喜欢那个穿着T恤、牛仔裤缠昵在他身边天南地北闲扯的阳光女孩,胜过如今这个明艳照人,精明干练的女强人……
回到屋内,他收拾好餐桌,洗净碗盘,一如往常的打理家务。
将客厅、卧室整理出他要的整洁清爽;再拖过地板后,他将待洗衣物一件件收拾妥当,并分类处理。
小舞是家事白痴,老是分不清什么衣服该干洗,什么衣服又会褪色,才会在心爱的衣服一件又一件的报销后,心痛得哇哇叫,看得他又好气,又好笑。
难怪立冬会说,他这辈子做过最大的善事,就是娶了苏妍舞。
做完每日例行的家务,他来到书房,开了电脑,顺手开了新档,盯着空白的电脑荧幕发呆。
前几日刚交稿,过了几天清闲日子,目前还没决定该以什么样的体裁去下笔。
手边等着他去完成的故事很多,而且每一个都被读者催到他几乎要跳楼的地步。
他写稿一向不按牌理出牌,端看哪个故事与他产生的共鸣频率最强烈,所以往往一个系列人物未完成,又挖了另一个坑让自己跳下去,演变到如今稿债累累的地步。
他是个很任性的文字工作者,他承认。
而此刻,他最想写的,依然不是那些个陈年老债中的任何一本,他已经开始相信,交出这本稿子后,编辑大人一定会因为他的任性,以及那几本欠到地老天荒的稿子而掐死他的。
然而,那又怎样?
写作凭的是抓住那一瞬间的情感律动,感觉不对,他宁可不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