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这一刻,他都还是不懂,她到底看上他哪一点?
他,不够出色啊!至少与三个弟弟相较之下,他平凡多了,初晴还老骂他不解风情,那她为什么会想当他的女朋友?
他恍惚的眸底有一抹不确定。叶初晴叹了口气,她真的一点都不了解他,很多时候总是不清楚他在想些什么。
她也知道这段感情维系得有多勉强,两人的差异太大。他沈静,她好动;他耿直得近乎木讷,她却晴时多云,情绪多变……但是不管如何,她在乎这段感情,她就会坚持到底。
“你要记住哦,木头——”足以兼差O二O四的娇嗓软调,只要是男人,很难不心儿酥麻,偏偏,就有个例外。
“嗯?”他淡应,没太多表情。
“我是很在乎、很在乎你的。”声音放得更软,不电到他誓不为人。
“呃——”没料到她会这么说,言孟春红了耳根。
“你听到没有啦?”她持续逗他。脸皮真薄耶!回去要说给洛洛笑一笑。
他瞥开视线,微窘的眼东瞟西瞄,就是不敢看她,好半晌才轻轻点头。
“嗯!”着慌的心,落了实。
“所以,我不会轻易把分手二字当玩笑来开,一旦我真的说出了口,那表示我是认真的,懂了吗?”纤指轻点着他的鼻尖,似在教育三岁孩童。
言孟春慎重点头,像个好学生,一字一句,郑重地默记下来。
这表情逗笑了她,拉下了他,在他耳畔笑嗔:“我不会分手的,我喜欢你啦,木头!”
她说她喜欢他,她是因为喜欢他,才做他的女朋友的……
微微发热的眼瞳,流露几许动容情意,只可惜颊畔与他亲昵贴近的她,并没瞧见。
无课一身轻的暑假期间,最快乐的不是洛洛,不是言孟春,反而是叶初晴。
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正好可以一天二十四小时缠死言孟春,就不信凭她叶大美人的魅力,无法拐他爱她爱到死去活来。
这大概就是当老师最大的好处了,寒暑假不必上班,薪水却可以照领,然后日子靡烂,醉生梦死当米虫。
当叶初晴如此告诉他,并且半打趣地问:“这就是你当初想当老师的原因厚?”
谁知,他竟一本正经地回她:“我从没想过这个。”
然后,很正气凛然的将他伟大的抱负理念重申一次。
娘呀,这人完全没幽默感耶!
“是是是!我知道你是有理想、有抱负、有热血的青年,行了吧?”
她发现,在他面前绝对开不得玩笑,因为他会当真。
不管她说什么,他都有办法当成军国大事,谨慎处理之,他根本不知道,什么叫“说笑”!.
之前多不胜数的血淋淋实例就可证明了,如今那数张“调经补血”的药膳都还—放在她房内呢!
噢,不行,再这样下去,人生还有什么乐趣啊?
想了数天,她下定了决心,要培养他的幽默感!
“木头,你过来一下。”
“噢。”那厢,正与兄弟们吃着水果看电视的言孟春,听闻隔壁老佛爷的懿旨召唤,当真马上乖乖地起身遵旨。
“矣,大哥,你有点志气好不好?有事她不会自己过来啊?你是她男朋友,不是她儿子耶,还任她呼之即来,招之即去咧!”言仲夏看不过去,说了两句。
言孟春不以为意地笑了笑。“有什么关系?反正我没事啊!”
“意思是,她贵人多忙事,你闲人吃饱没事,成天等着她召宠便够?”言立冬冷冷讽道。
“止冬,不可以这么说。”言孟春也无不悦,只是淡淡地纠正。
言立冬正要开口,隔壁又传来一声:“大木头!你在生孩子啊,慢吞吞的。”
“缺男人到Friday去找,我大哥不卖!”他阻止言孟春欲移动的步伐,扬声吼了回去,又毒又绝。
“我就偏看上你大哥,冬暖夏凉,牛郎都比不上,怎样?”叶初晴不甘示弱。
听这两个人一来一往,言孟春几乎失笑。“立冬,你别闹了,快放开我。”
大哥的话,他无法不听,只能默不做声地松开手,任他离去。
另一头——叶初晴的书房内,言孟春翻看她打印出的文章,她正开着电脑,没在写稿,也不知在忙什么。
他后来才清楚,看似游手好闲的她,原来和季秋是同行,只不过季秋写小说,
而初晴则是应邀替某知名杂志写专栏。
“矣,木头,我讲个笑话给你听,这是读者寄给我的。”她思考过后,决定每天讲几则笑话给他听,久而久之,就不信培养不出他的幽默感。
“好。”
叶初晴点开其中一封电子邮件,开始念出上面的内容。“据说有一个少年刚成年,他母亲买了一辆野狼的摩托车给他,顺便带他去拜关公,祈求行车平安。结果那位少年第一天就被撞死了,他的父母很伤心的又去抽签问关公,为何第一天就出事了呢?关公竟显灵给了他们一幅对联。上联是“令郎野狼跑百二”,下联是“余骑赤免走八十”。横批——救、不、到!!”
说完,她期待着他的反应。
“噢。”他点了下头,又继续看她写的文章。
就这样?!叶初晴瞪大眼。“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念这个给你听吗?”
言孟春点头。“我知道,缅车危险。我不会的,你放心。”
叶初晴捧着胸日,呕血不止。
没关系,振作、振作!再接再励,她就不信邪!
叶初晴决定下猛药,竭尽所能,发挥出最柔媚的嗓音,吐息如兰地道:“每个人都有第一次,可是我没想到会这么痛,我躺在床上等着他,他温柔的叫我放轻松,然后我看着他进入我,接着我看到我的血,真的好痛……”
言孟春很认真的听完。“捐血吗?”
“耶?”她目瞪口呆。他思想果然是表里如一的纯洁,没让她给骗去耶!
“洛洛说你每个月的月初是捐血期,脾气暴躁到可以杀人,要我有多远闪多远。可是捐血不是规定三个月才能捐一次吗?”他偏头思考,满心不解。
她被问得无言以对。
死洛洛,连这种事都广为流传,唯恐天下人不晓得月初是她的生理期吗?
“那不重要!”她不死心,今天一整天,她和他卯上了!
她挤出更似叫床的暖昧嗓音。“每当我受不了需要你时,你总是经验丰富的轻抚我的肌肤,用你的手指湿润它,再使劲用力的捅,直到液体射入我的体内……”她停了下来,观察他的反应,见他没什么表情的等待下文,她才不情愿地接续:
“干!护士小姐工请你打轻一点好吗?很痛耶!”
听完,他皱起眉头,停了好久,才冒出一句:“初晴,你骂脏话。”
登时,叶初晴摔下椅子,倒地不起。
“还有,你为什么要一直用那种声音说话?是不是喉咙不舒服?”他眨眨眼,困惑道。
老天,谁来给她一刀?好想死!
叶初晴闭上眼,无力到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她投降,她真的投降了!这块木头——没、药、救、了!
言孟春蹲,忧虑地看着她很想槌心肝仰天长啸的模样。“初晴,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
心呐!她的心不舒服。他不仅没幽默感,还没半点情调!
为什么?为什么?谁来告诉她,他体内的幽默细胞为什么会少得连用显微镜都找不到,为什么啊?!
她怀疑,就算她穿着若隐若现的薄纱睡衣媚惑他,他都会一脸严肃的发出疑问:“你很热吗?我把冷气调强一点好了。”
叶初晴自觉悲惨地挂在他身上。谁能料想得到,风情无限,随随便便回眸一笑,就能令身后无尽男人死伤惨重的她,会落得今日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