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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

趁火打劫 第13页

作者:萧逐

城市的喧哗一点一滴地传人耳膜中,霓虹的缤纷一分一毫地映在眼帘上,昏沉眩晕的感觉也缓缓退潮……

那一刻,她确信自己找到了光。

一身玄黑的青年站在她身前,明润的眸子不含一丝杂质地望着她,甚至打破了一贯淡漠的外壳,流露出少年的稚气与无措。

上天定然是格外钟爱他的。

在泪水突如其来模糊视野的同时,采荟感慨万千。

明明他立身俗世,和自己一样沾惹了满身污秽,偏偏外表有如无瑕美玉,高洁出尘。仿佛一切黑暗阴霾都与他无缘。

在泪水纵横的视野中,他盯着她,漆黑眼瞳清亮到让她无法直视。

“别哭。”他说。

温暖柔软的唇缓缓落在眼睑,小心怜惜地吻去咸涩的泪水,一如温软轻甜的花办。

星光漫天汹涌,喧哗声淡去,时空凝滞。

她的泪水愈发猖獗,漫无边际地倾泻,让在夜风中的面颊一片沁凉。

反手拥住他的肩背,她吻住他,从轻柔舌忝舐到激烈啃啮,漫长而激烈,疯狂地分享着黑暗中燃烧的激情。直到几乎窒息才分隔开来。

黑暗中,隔着泪水的视野看不清近在咫尺的脸庞。采荟只能通过倾听呼吸声来推测男人的表情。

在只闻呼吸声的静谧中,她缓缓平静下来,凝视着黑暗中的男子,她轻柔地启唇吐字:“喜欢……”

犹如例行公事般说过无数遍的告白怪异地横哽在喉头,再也无法接续完整。好容易才平静下来的身体无法扼止地颤抖起来,胃部的不适感再度涌上,心痛得几乎痉挛。

近乎冒失地放开手,她踉踉跄跄地连退了几步,差点因动作不稳而栽倒在地。而当宋宇好心地伸出援手时也被她胡乱地挥手拂开。

因为惊惧过度,她大口地喘着气,好容易扶住墙壁站定了,却还是喉咙喑哑说不出话来。

扁线黯淡的楼道里,她望过去,他白皙的肤色与漆黑的眼瞳依旧刺目。只是阴影中无法看清他的表情。

“放轻松,慢慢来吧。谈个新恋爱……”林蓉温软的语气超越时空般回荡在耳畔。

退了一步,再退一步,采荟下意识地倒退着,离那个黑发白肤的青年越来越远。

郁积的不安如同潮水淹没了脆弱的心灵,她倒退着,终于别过头冲下楼梯。逃离他的身边。

对于未知的恐惧,她选择夺路而逃。

***

夜幕下平时熟悉的街道也变得陌生起来。夜半的公车早就没有班次了,她在人迹稀少的人行道上走着。走过一盏又一盏照亮夜色的街灯。

她长长的影子在步履不稳的脚步中微微摇曳着,犹如她动荡不定的心。

因为阔别已久而几乎遗忘的痛觉不断折磨着少女的神经,她只能深深地而又无奈地叹息。

十八岁时,因为看到老师坚定炽热的眼神而选择了自己人生道路的那一天,她也曾领略这宛如火焰般烧灼心底的痛楚。与那次略有不同的是,她如今的痛并不炽热,反而……冰寒彻骨。

因为老师的坚定炽热而第一次燃烧心底激情,采荟从未想过有朝一日会放弃那轮生命中的太阳。然而阳光离她而去,把她孤独地遗弃在冰冷窒息的海底。在最为绝望的时刻她看见光。

不是温柔如春风的阳光,而是寒意彻骨、魅惑邪美的极光。

她震惊地发现,原来冷到极致也会产生心底的火焰,冰寒的火焰。

夜色在天光中慢慢消退,冰冷的墨色天空由浓黑、深蓝转为湛蓝。在时间操纵一切的巧手下,一切的转变都仿佛理所当然。在采荟发现之前,她早已徒步跋涉了一站又一站漫长的路途。

“108路无人售票车……”

东方的天际晨光微露,头班公车的嘈杂声音打破了夜的沉寂,从她身畔呼啸而去。

采荟停下了脚步。

在拥抱接吻的同时在心底蔑视他,恶意嘲讽他俊秀的脸庞,无视他的反应蓄意挑衅他的自尊……自己像个小学生般,只会用叛逆和极端的行为来表达自己内心的想法。

“慢慢来,谈一场新恋爱吧……”

这么说的林蓉还是不够了解自己啊。无法把节奏放慢,无法令心态轻松,因为,因为……

她深吸了一口气,知道不承认不行了。虽然震惊和不安,但是事实摆在眼前根本不容怀疑:她真的恋爱了啊。

爱上那个肤浅刻薄的烂男人了。

在省悟到这个事实的同时,她就再也无法轻易地将告白宣诸于口。

人类总是如此,越是珍视的越要隐藏,对于未知愈加恐惧。采荟也不能例外。

小心呵护着自己的心事,却又期待对等的回馈。这种心态矛盾可笑,却总是一再重复。

明明只是个烂男人,自私、刻薄加上胸无大志,可是莫名的,爱神之箭破空而来,令她尝到椎心之痛。

想见他,想吻他,想和他倾情相拥,想要和他在一起。

或者正如林蓉所说的,恋爱是没有道理的。

只是,遇见了,爱上了,汹涌澎湃的感情再也收不回来。

想通这一切的采荟觉得还不算晚。一切还可以重新开始。既然自己已经爱上了,那么就要让那个人也付出相等的回馈。

这么差劲的烂男人,除了自己也再没别人会要了吧?谁能忍受他那种尖酸刻薄、反复无常的个性呢。

这一次恋爱一定和上次不同啊。

岸出的感情会得到等量的反馈,谁也不欠谁,公平交易啊。

再也不会输给别人,我自己的爱要自己把握!

站在曙光渐明的天空下,孟采荟笑了起来。

***

第二天傍晚,采荟带着大包小包的蔬菜食材来到宋宇家。

“……”沉默了一阵,宋宇打开门放她进来,把那些塑料袋拎去厨房,忽而又回头望着她,一贯淡漠的眼睛里有着迷惑。

“怎么了?”心情很好的采荟坐在厨房外面的饭桌上,双手托腮笑咪咪地问。

“你这一阵……”仔细斟酌了用词,他说:“很古怪。”

之后撇撇嘴,开始洗菜切菜。

笑吟吟地看着在厨房里忙碌的宋宇,采荟并不生气。

只是在心底悄悄答话。

我当然古怪啦。会喜欢上你这种怪胎当然古怪极了。

“居然还买了芹菜。”在厨房操劳的男人嘴里嘀咕着。

在他家吃晚饭的次数很多了。只要宋宇不忙都是由他掌勺。其实采荟最初不是没打算过大展身手。但当她那次端出外表焦糊而内部夹生的炸排骨之后,宋宇就将她彻底排除在这一领域之外。

他的手艺不算顶尖,但家常菜烧得也算似模似样。青菜翠碧,肉汁甜香,比起采荟胜出何止一筹。

一起吃饭自然遇到口味不合的问题。采荟从来就不吃芫荽、芹菜、空心菜这类带有特殊香气的蔬菜,而这些恰恰是宋宇的最爱。为了这些他俩没少犯过冲,但是采荟主动买了芹菜过来算是破天荒头一遭。

看到宋宇鲜有表情的面孔若有所思地皱成一团,采荟觉得有趣极了。光是为了挖掘他那张神经萎缩的脸上到底还有多少种自己没有见过的表情,这点牺牲便有了代价。心态改变之后,相处模式也变得生动多样起来。

抱着这样的心情,吃饭时她特地挟了一筷子芹菜塞进口中,意外的是味道还相当不错。辅以宋宇吃惊的表情作为佐餐,孟采荟这一顿晚饭吃得前所未有的香甜。

晚饭后,拗不过采荟的执意要求,两个人一起挤在狭小的水池前洗碗。

采荟认真地倒下洗涤剂,用抹布搓洗碗上的油污,看那些白色的小泡沫把黄黑的油渍一点点吞蚀,之后再用温水浸泡冲洗。宋宇站在她旁边把冲洗过后的碗筷用干净的抹布一一擦干。他白皙的手指修长有力,端碗的姿势慎重而优美,不论是碗内侧还是外侧的水渍他全部一丝不苟地擦干,之后按部就班地把它们归回应有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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