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看吓了一跳,原来竟是她那顶头上司,让所有鞋类设计师匍匐崇拜的偶像。甜甜尴尬地看着Derek,发愣地移不开目光,在上司面前出糗更是让她难堪。
英气逼人的眉毛微扬,目光透过棕红色眼镜肆意打量眼前娇柔甜美的女人。
“它想出来透透气,那个……”能不能帮她捡过来?她默默地看他。双手捧着资料已经很吃力,鞋子又离她那么远,让她光着脚走过去吗?不过这样的请求含在嘴角,就是没法月兑口而出。他可是她的上司啊!难道让他帮她提鞋吗?
窦翎静了几秒,当然看清她眼底无声的哀求。大概任何男人都无法拒绝那两潭水汪汪柔软无助的波动。
他缓缓地走到鞋子旁,伸出颀长健美的腿,踢向前方,转弯处的——垃圾筒。
一贯挂在唇边的笑容僵住了,甜甜像被雷劈到那样呆在原地。呆若木鸡地看着他高大的身躯缓步走进电梯。
“继续让它参观风景吧,这种鞋只适合垃圾。”深沉的嗓音带着冷漠的嘲弄,在电梯里产生特有的声响。
电梯门慢慢地合上,阻隔了两人更多的视线。
“哦!天哪!”面对着牢牢关闭的电梯门呈亮地照出自己的身影,她才回头神来。
风度翩翩?谦谦君子?哦……哪只不长眼睛的说过!
虽不奢望像电视中那样,男人很绅士有礼地为女人捡来鞋子、无比虔诚地为她套上。但也不至于相差个十万八千里吧!
她单脚费力地跳跃,困难地来到垃圾筒边,自己套上那只白色皮鞋。大概是鞋子被穿得太宽松了,才让她出了这种丑。过分、过分的男人!
右脚狠狠地在上跺了几下,这可是华誉设计的一款称得上是“上品”的鞋子。他竟然如此轻视!对女士那么不尊重的男人她还是头一次遇到,今天真是不幸。
又跺了跺脚,看着脚上的白皮鞋,猛然间像被泼了一桶冷水,从头凉到脚。
想起前几天遇到董事长的情景,她那犀利聪明的眼睛上下打量她的同时,称赞的是她的裙子而不是她的鞋。
鲍司上上下下那么多年轻貌美穿戴讲究的白领女性,而自己的裙子也并没能亮眼到让上司惊叹的地步。而那时,老董只是变相地在损她鞋子……而已!
意识到这项认知,甜甜突然间羞愤得想哭。原来,在格莱多的困难才刚刚开始。
第2章(1)
坐在路边咖啡厅,透过落地玻璃窗看着熙熙攘攘的大街,人们在城市中长期生活穿梭匆匆行走,日常中鞋子支撑着整个人的体重,为生活奔波劳碌。
“哈罗,蓓盈。”
目光从窗外调回,她等的朋友终于来了,“文玉,好久不见。”
“今天怎么那么好,叫我出来咖啡。”莫文玉调侃,招来服务生点了杯卡布基诺。
夏蓓盈调整了一下坐姿,低低地说了句。只见莫文玉掏了掏耳朵,“你说什么,我似乎耳背了。”
“我想……借你的鞋子。”
这回总算听清了,莫文玉瞪大眼注视着好久不见的朋友,似乎不认识她似的,“鞋子?我有没有听错!你向我借鞋子穿?”瞪视着眼前因不好意思而低垂粉脸的佳人,莫文玉惊疑不定,“大小姐,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家好像是做鞋子的。”
“这个,似乎……说来话长。”她真不知道怎么解释才好。
“算了,不想说我也不勉强。”莫文玉也不刁难,“喝完咖啡就去我家,看看有没有你需要的鞋子。”
“嗯,谢谢。”蓓盈露出甜甜的笑容。
“看你,不要用这种笑容对付我,幸好我不是男人。”莫文玉说笑,放下咖啡的同时捧起一边的娱乐杂志。顿时眼睛一亮,敲着杂志封面,“看看,不是只有你夏小姐才拥有这种笑容,你看她笑得多迷人!”
夏蓓盈探头一瞧,是个青春光环中的女人,笑容璀璨颠倒众生,“她们是明星嘛!”怎么能相比。
“明星是人,我们就不是人吗?老天爷可真不够公平,把她塑造得跟美神维纳斯转世似的,也不分点我用用。”
蓓盈对着面前不知好歹的女人摇头,“你可别身在福中不知福。有钱的老爸,英俊的男友,你还嚷嚷这种话,小心被雷公劈死。”
莫文玉被说中心坎吃吃地笑,“咱们彼此彼此。”
我的男友还在天上飞呢!蓓盈在心底想。而有钱的老爸——华誉都快要破产了!否则,她为何会离开巴黎回到香港啊!莫文玉倒没想到这一点,自顾自看杂志,兴奋地将杂志高举至蓓盈眼前,“看看,她的耳环好漂亮!不知道哪里有卖,我也想去买。”
蓓盈看了一眼,是那种小小吊坠的耳环,流光溢彩,衬得那女人鹅蛋脸越发娇女敕美丽,“她是谁啊?”
莫文玉瞪大眼,“她可是时下最红的青春偶像明星,你都不看电视的吗?”
蓓盈摇头,她确实不看电视,什么明星偶像,她又不是十七八岁的小女生。
“你这种话不要被她的Fans知道,他们会认为我怎么跟个山顶洞人坐一块。”莫文玉夸张地向四周张望,然后才解释,“她是香港女艺人,有个好听的艺名‘珍芙儿’。曾被环球杂志评为‘男人最想拥抱的女人’,以最年轻的香港女艺人身份登上《时代》亚洲版封面,并被此杂志形容为‘Model界最大发现’。如何,羡慕吧?”
蓓盈咬着吸管胡乱点头,“珍芙儿”这三字倒是经常听说,却不知道原来是这样一位青春美少女。
“喂!看看,她的项链多漂亮!不知道哪里有卖。”莫文玉再度兴奋地将杂志高举,身子前倾,越过咖啡杯将杂志贴近夏蓓盈,让她看个仔细。
蓓盈再次配合地点头。与耳环相配的纯正猫眼石项链,虽耀眼但也没夺走主人本身的光彩。不过,杂志上她的穿戴也没什么特别,主要是搭配得巧妙。更主要的是……“人家长得漂亮,穿戴什么都好看。你还不如照着她那张皮,去美容科行了。”莫文玉一听,愤愤不平地放下杂志,“难道我莫文玉长得很抱歉吗?”好歹她也是商界富贾的千金小姐,被这女人说得好像见不得人似的。
“这就对了嘛!没必要去羡慕人家。”
莫文玉只好放下杂志,“我们现在就去拿鞋吧?”
“好。”蓓盈连忙说好,这才是今天最重要的目的。
将小费放在桌上,两人相继起身。
走了几步,没想到莫玉文再度折回,拿了桌上的杂志放入包包。
“你……”蓓盈有些哭笑不得,这是餐厅给顾客闲暇阅览的,她竟还顺手牵羊。
“她的整体造型有必要参考一下,你不觉得她那身套裙也挺漂亮吗?”这样的话让蓓盈无语。
几分钟后,两人来至莫家别墅。
莫文玉拉开玻璃橱,整整齐齐的几排皮鞋缤纷呈现,鞋数量足可以跟她家鞋制造厂相媲美,让蓓盈看得眼花缭乱。
莫文玉自个儿倒进一边的沙发,“你慢慢挑吧!”她模模自己那双脚,高跟鞋穿得时间长了脚发疼,“现在的鞋子要不就是很丑穿着舒适,要不就是美观穿着难受,总是有那么些缺憾。你自己在那挑挑吧,也不知道你会不会挑到中意的。”
看着眼前琳琅满目的鞋子,蓓盈照样是发呆。有些细高跟皮鞋,细跟细得比半个小手指还要细些,鞋跟末段称得上是锋利,可以当做防狼武器,这样一踢保准终身残废,“文玉,这种鞋你也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