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礼服无疑让年轻娇女敕的她看起来更光华璀璨,不过为什么妈妈可以穿一般的套装就好?
“嘿!这种场合,有谁会看我们这种年纪的女人?当然是你们这种青春正盛的丫头要多卖弄一下!”
才不呢!她妈咪长了一张耐老的脸,平常穿着衬衫牛仔裤陪育幼院孩子玩的样子看起来更年轻,有一次,有个不长眼的送货员看见了,还死缠着要约她出去,妈咪笑着讲出自己的年龄时,那个小子都心碎了。
不过,也幸好她爸爸不知道这件事,不然那小子碎的可能不只他的心而已——
“天下有母亲会叫女儿卖弄色相的吗?”乐雅抗议。
“怎么没有!连你大哥都被我叫来了。”菲雨愉快地道,“我命令他一定要给我穿上他授勋的那套白制服。你哥穿那套制服帅透了,你看那群女富豪不把他生吞活剥才怪。”
“妈咪,你有那么绝望吗?”乐雅大叫。
“怎么没有?最近几年全球不景气,每年能筹到的款项越来越少。如果今年还是没有起色的话,我就把你们两个拱上台卖了。”菲雨瞪她一眼。
乐雅咕哝两声,不敢再多话。
菲雨站在女儿后面,看着镜子里的两个女人。半晌,她轻叹一声,走到女儿面前紧紧地抱着她。
乐雅紧紧抱着母亲,热泪盈眶。
从小家里对她最严厉的人就是妈妈,有一度她很不能谅解,私心里甚至想,妈咪是因为爸爸和她的感情最好,所以在吃醋,才会对她这么严格。
经过这样的一场劫难,她才明白,母女天性,而且自己比想象中的更像母亲。
她们外表都是娇小柔软的女人,内在却有着钢铁的意志。她们都会在最困难的环境里,为自己找到一条活路,并且努力活得自在。
菲雨吻了吻女儿的太阳穴,又紧了紧她,才退后一步。
“我最好先去会场看看,不然那帮人可能会把它变成马戏团。”她温柔地理了理女儿的秀发,然后笑着离去。
“你去忙吧,哥哥待会儿会来接我。”
乐雅送走母亲,又发了一会儿呆,才叹了口气,坐回妆镜前替自己上一层淡淡的妆。
诺兰接她到会场时,已经是半个小时以后的事了。
慈善义卖会选在首都最有名的五星级餐厅,原本父亲不喜太铺张,又觉得既然是“慈善义卖”,把那些租昂贵场地的钱拿来捐赠更符合原意。但是安东尼伯伯说服了他,“花小钱换大钱”是必要的——是说主要决策者也是基金会那边啦——父亲才没有异议。
他们兄妹俩一踏上会场,男的英俊焕发,女的娇艳动人,出身又不凡,当场成为注目的焦点。
“啊,诺兰,你们来了,真好。”雅丽丝带着一脸欢欣的笑迎了上来。
她的这一生和菲雨是越活越精采了。十几年前和洛提离婚之后,她并没有让自己停顿与消极下来。相反的,她更主动接过募款的工作,活跃度连菲雨夫人都自叹不如。
约五年前,有位从以色列来的商人对她一见钟情,可是雅丽丝并没有再婚的念头。
那个以色列商人一番痴心,干脆就赖在勒里西斯不走了,从此对她展开热烈的追求。最后,雅丽丝终究拗不过那人的热情,答应相与。
雅丽丝虽然还是没有和他去办结婚登记,但在众人眼中他们已经被视为一对夫妻了。
“夫人。”
诺兰点头应好,警觉地望着她身后的贵夫人团。这些夫人若不是本身如狼似虎,就是家里有几个年龄刚刚好,而且如狼似虎的女儿。
他握着妹妹手肘的大掌紧了一紧,给她一个警告的眼神。
乐雅恍若不见。“啊,那不是安东尼伯伯吗?我去跟他打声招呼!”
“我们一起去吧。”诺兰的手指陷进妹妹的手肘里,语气中有着不容置疑的坚定。
“诺兰,不急不急,有一堆阿姨想和你聊聊呢!”雅丽丝热情地道。
于是威风凛凛的诺兰分队长,就这样一步一步地被拖进狼虎群里。
乐雅弯弯手指道别。好好享受美人恩啊,我亲爱的哥哥。
“乐雅,我的小美人!”
她转过身,投入安东尼·佛尔斯的怀里。
“安东尼伯伯。”
“小美人,看看你,还能更美丽吗?你什么时候要嫁给我那不成材的儿子?”安东尼疼爱地说。
“可能要等到他愿意为我离婚以后。”乐雅对他眨眨眼。“不过据我上次调查,他们夫妻的感情非常好,而且第二个孩子不久就要出生了,所以您可能有得好等。”
安东尼叹了口气,亲亲她漂亮的前额。
“看来,我得另打主意了。来吧,我介绍个法国朋友给你,你们年轻人认识一下。”安东尼扶着她的手肘往旁边走。
乐雅笑叹了口气。
“什么朋友……”她的话语和笑容一起消失。
一个风度翩翩、高大英挺的男人,朝他们举了下酒杯。
他的头发像其它富豪一样,全往后梳并抹得光亮,露出刚毅俊美的颚线,嘴角噙着一抹玩世不恭的笑。
“来,这位是皮尔斯·卡维埃,他的父亲是勒里西斯人,母亲是一位法国佳丽,从小在法国出生长大,名下拥有许多事业,是个年轻有为的好男人。”安东尼愉快地介绍。“皮尔斯,这位是建国英雄阿比塞尔的掌上明珠,乐雅,也是许多人心中的小鲍主。你若敢让她伤心的话,最好小心一点。”
“小姐。”
那位之前叫做“霍德”的男人对她举了下酒杯。
乐雅的笑容立刻冷了下来,礼貌地点点头。
安东尼的眼神在两人之间来回移动。皮尔斯眼底的火花说明了他很有兴趣,可惜小姐不太赏脸的样子。
“皮尔斯,我先去后面忙了,帮我娱乐小姐一下。”他决定退场,让两个年轻人有机会碰出一点火花。
乐雅送走伯伯,面无表情地转过身,看着满场的达官贵人。
她看起来美极了。霍德想。
斑贵优雅,冷淡矜持,就像任何世家千金一般。
他的眼神不由自主地移到她的右手,一只丝质长手套掩去一切,只有小指末端那一段看起来有些空虚。
她不但美丽,而且冷漠,完全不是他记忆中那个温暖爱笑的小精灵。
她以为这样就阻拦得了他吗?霍德涩涩地想。
不过也是,她最信任的爸爸就在同一个房间里,那个跟铁钉一样的哥哥也在,她大概觉得自己很安全吧,所以已经不必再和他虚以委蛇了。
小姐,坏胚子是不会理你摆出什么态度的。
“很失望不是在牢里看见我?”
懒洋洋的嗓音从她的头顶正上方传下来,乐雅感觉背后一阵暖热,是他贴近了。
她早就知道他没有被抓住。她只是没想到他会那么大胆,竟然还堂而皇之参加这种高调的慈善晚会。勒里西斯曾经发布过他的通缉海报呢!
不过,这男人无法无天的个性,她又不是第一次才知道。
他现在的样子就像个富家公子哥,和以前的浪拓园丁完全两个样,就算他的旧雇主走到眼前来,只怕也不敢说这就是同一个人。
而且,只有小偷小贼才会躲躲藏藏,掩人耳目,像他这种“大尾”的,就是越往这种不可能的地方来,人家才越不会将他和通缉海报上的匪徒联想在一起。
警察彻底搜索过曾囚禁她的那间房子,最后,竟然找不到任何他的指纹。他们推断,他应该一直涂着某种美国情报人员研发的特殊药水,平时涂上去看起来和一般皮肤无异,可以隐匿指纹,除非用专门的药物加以清洗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