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俊仁笑了出来。“怎么每次看到妳都在失业中?”
“台湾正值不景气时期啊,出版界尤其一片惨绿,你又不是不知道。”平蓝做了个鬼脸。
实情是,老板不准她请一个月的假,所以她干脆辞职了。
她不晓得今年还会不会再遇见西海,但是,除非北极熊变黑色,要不然今年再度离奇地和他重逢的机率微乎其微。
勒里西斯并不算小,天底下没有两个人转到哪里都还碰得到头的道理。
即使明白这个道理,她依然微感怅然。
或许,去年的离别,就是最后一次了吧?
两个人来到柜台,她先向邮务人员索取寄包裹的单子,填好之后将纸箱放在柜台上。
邮政人员接过她的挂号单,看到上面的收件人,愣了一下。
“小姐,不好意思,根据我国法律,外国旅客从机场交寄到国内重要地址的包裹,我们可以随机抽查,请问妳介意让我看一下吗?”他礼貌地问。
呃……这种安全措施她是可以理解,可是纸箱不是她的啊!连她都不知道里面装了什么东西。
“好,请看……”平蓝硬着头皮同意。
陈俊仁偏头看一下她要寄到哪里去。咦?这个名字也太熟了吧!
不怪他,连平蓝当初看见收件人的名字,眼珠也差点掉出来。
“朱菲雨?这个朱菲雨就是我们常听到的『那个朱菲雨』吗?”
“这有什么好大惊小敝的?”老妈瞪她一眼。
“朱妈妈就是朱菲雨的妈妈?”她犹然不敢相信。“老天爷,我竟然从小就认识一个名人耶!”
“那是人家的女儿了不起,妳有什么好兴奋的?”老妈再瞪她一眼。
“妈,这很稀奇好不好?国际级的名人呢!”
“妳别说了,自从朱小姐嫁了那个阿比塞尔,媒体一窝蜂的报导,然后什么远房亲戚、童年旧友全冒了出来,每个人抢着接受访问,好些人朱太太连见都没见过。我们不需要去替人家添乱,安安分分过我们的日子就好。”
“好,不愧是我淡泊名利的老妈。”平蓝竖起大拇指。
现在,她就被她淡泊名利的老妈和朱伯母陷住了,希望箱子里不会有害她被当场收押的怪东西啊!
邮政人员把封箱胶带割开,手探进去,先拿出一包褐色的干货。
“呃,那个是干香棻,可以吃的……”她的声音非常非常小。植物制品能带进关吗?
“好。”邮政人员点点头,把香棻往旁边一放,又掏出另一包东西。
“呃,那个是……猪肉干。”肉制品,完了。平蓝无声地申吟一声,脑袋垂下。
不管了,如果东西被没收不关她的事,她没被逮捕已经算侥幸的了!
邮政人员一脸严肃地把猪肉干往旁边一放,然后拿出一罐东西——
这下子她完全被难倒了。对于一个长年用清水洗脸的女人而言,她对瓶瓶罐罐的东西完全没有概念。
“看起来像保养品?”
“海洋拉娜。”不知道为什么,那位邮政人员竟然比她肯定的样子。
“……您说了算。”一个中年大叔的保养品知识竟然比她丰富,她该感到羞愧吗?
邮政人员的眼底出现隐隐笑意。
菲雨夫人为了一瓶海洋拉娜记恨阿比塞尔好久的事,早已传为整个勒里西斯的笑谈,她这个外国人当然不会知道。
“请问妳为什么要寄这些东西到司法部长家里?”他礼貌地问。
“如果我说这些东西不是我要寄的,你相信吗?”她满怀期望地问。
“哦?”挑了下眉。
“真的!这些是菲雨夫人的妈妈托我寄的,我想里面应该都是她爱吃的东西。”
“妳认识菲雨夫人的母亲?”邮政人员好奇地耸起眉。
王伯伯已经在打手势,叫她过去集合了。
“严格说来,是我的母亲认识她的母亲。”平蓝清了清喉咙。“如果你们觉得这些东西不合规定,就把它没收好了,我再打电话跟朱妈妈说没关系。”
邮政人员把东西放回纸箱里,重新贴上封箱胶带,微微一笑。
“我们只是要确定包一袅没有危险物品——既然没有什么问题,我看不出没有正常交寄的理由。”啪啪,包裹单盖两个章,交给她。“欢迎来到勒理西斯。”
“谢谢。”
平蓝接过来,连忙在对方反悔之前,拉着陈俊仁快速溜回集合处。
早年从高原进入西部的第一个文明城市是史瓦哥城,“埃拉卡”充其量只是个小聚落而已。
有一度前政府军怀疑他们窝藏人犯,还曾经带人来屠村,整个部落连夜迁徙,埃拉卡一度变成鬼城。
如今改朝换代,当初远走的村民回返,重新建立家园。十五年过去了,埃拉卡一改荒芜,俨然变成高地边缘一个自给自足的小山镇,许多要进入高原欣赏奇石的旅团,会在这个半山腰的小镇住上一宿,这也成为埃拉卡重要的经济来源。
不过,让埃拉卡出名的是另外一个原因——传说阿比塞尔当年就是在这里和菲雨夫人有了接触,两个人自此结下烽火情缘,于是埃拉卡也因此多了一分浪漫的传说。
“西海,恭喜你了。熬了七年,终于可以假释了。”拉斯尔从高原一路往西驶来,埃拉卡将是他们今晚的宿脚点。
穆拉图笑呵呵地坐在驾驶座旁边,和政府签的工作合约也到期了,所以要回去复命。
“也只是符合申请的时间而已,能不能真的假释还要看审核。”西海坐在后座,望着四周渐渐有生气的景致。
这条横贯中部的公路是他在拓荒队期问,和同伴靠着人定胜天的毅力一点一滴铺成的。
向前方望去,西部繁华锦绣的平原往前延伸,而高地苍凉的景致抛在身后。
来处是荒芜,去处是繁华。那片繁华曾经是他日日夜夜盼望回返的地方,如今竟然生出了陌生之感。
“你出狱之后要做什么?”拉斯尔问他。
西海扯了下嘴角。
一般勒里西斯的男人,十八岁结婚,二十岁当爸爸,之后就努力工作养家活口,在他的这个年纪早就儿女成群了。
而他,生命中的前十五年都在战乱中度过,最近的七年是牢狱之灾,真正自由自在的只有中间八年而已,结果,过得最混乱的也是这八年。
他一直在回想,那八年自己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
明明应该是承平欢庆的日子,为什么他会感到茫然无头绪?
帮命结束的那一天,他就像一个压得很紧很紧的弹簧,突然“蹦”地一声放松了,反弹的力道让他整个人东倒西歪,接下来的人生,竟然找不到一个稳定的方向。
为什么前一天还在持枪站哨,下一天突然可以一觉到天明?
为什么以前时时刻刻要提防被敌人模黑割喉,下一瞬间突然不必再随时保持警觉了?
为什么手里熟悉的武器突然被抽走,下一刻竟然已改成拿着课本,周围的学校、同学平静得不像真的?
周围的一切都超月兑了现实。校园,家园,生活,父母,总统府,夜店,不知忧愁的狐朋狗党。这一切是何时开始出现在他生命里?他熟悉的那些烽烟又到何处去?
在这一堆混乱里,唯一能让他感到安定的人,只有菲雨。
或许因为她一开始就是个外来者,所以在她身上的任何改变都让他更容易接受。
他是从“习惯菲雨”而去习惯自己的新生活。
他曾经很努力在适应一切,甚至跑去泡夜店,跑舞会,打球玩乐,让所有“大人”也都以为他适应得很好,只有他自己知道,每天半夜轮到以前值哨的时间,他依然会习惯性醒来,然后瞪着洁白的天花板发呆,直到站哨的时间结束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