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她父亲的说法是:“到了四十五岁,如果你们还没混出什么名堂,我也只好认了。”
“你为什么不跟女乃女乃谈谈呢?”她把沙拉碗往他前面一放,示意他拌沙拉,自己回头去煎牛排。
辛开阳放下报纸,乖乖拿起沙拉匙搅和。
“我了解,这就是找‘大人’投资的麻烦,他们会觉得他们才是老大,以后都要听他们的。但是你只筹到一半的钱,而我没有另外一百五十万,我真的想不出有什么办法了。我顶多只能借你……大概四十万吧!那差不多把我的帐户清空了。”
她听了一阵,点点头,“那就祝你好运了,Bye-bye。”
收线。话筒往旁边一放,她把牛排盛到一只白瓷盘里。
“你的堂哥找你投资?”他把拌好的沙拉往旁边一推,烟一翘一翘的。
“嗯。”
“什么投资?”
若妮一直避免在他面前提到钱的问题,因为他收入好像不太稳定的样子,可是他一直问,她又不好不回答。
“史都华有个朋友打算在马来西亚开一家晶圆厂,他觉得前瞻性不错,不过股东一个人要拿出三百万美金,他手边没有这么多现金。”
“史都华就是管钱很有一套的那个堂哥?”
“嗯。不过他只凑到一百五十万而已,我想最后可能不会成吧。”她摆摆手,不打算再讨论下去。
辛开阳两手往胸前一盘,想了一会儿,慢吞吞地开口。
“我突然想到,我好像从来没有给你钱过。”
“你为什么要给我钱?”她开始布置餐桌,忙碌中抬头看他一眼。
“我住在这里,吃喝穿睡都要钱。”他搔着下巴,后知后觉地想到。
若妮没有立刻接口,因为她太过惊讶他会突然想到生活费的问题。
“真麻烦……”他喃喃拄着下巴。以前不曾和人同居过,所以没有想过水电瓦斯的事,现在想想,他已经被她白养半年多了。“啧!这样不太好。”
“没关系,我不用缴房贷,这份工作的收入又很不错,只要不是像史都华那样突然要个几百万,一般日常所需还不成问题。”她赶快说。
他又想了一下,决定道:“我明天汇一笔钱给你。”
“不要!”她的反应很强烈。
“为什么?”
二十一世纪同居准则,男女朋友也要明算帐。如果她够聪明,她就应该立刻同意。
但是她在感情里从来没有聪明过,这次干嘛破例?她只知道她无法接受他们开始将一项一项的金钱算得清清楚楚,仿佛他们真的只是室友而已,顶多偶尔睡在一起。这个念头让她无法接受。
在若妮来看,她有固定工作,她的收入稳定,那么由她来支付基本生活费是很公平的事,又不是说辛开阳要求她替他买车或付帐单什么的!
“先吃饭吧。”
她先不讨论这个话题,拉他坐下来吃饭。
直到吃了一半之后,她慢慢的,小心翼翼的,眼睛盯着自己的沙拉不看他,完全当作不经心地提议——
“其实我们可以开一个联名帐户。”
“联名帐户?”
“对啊,就是用你我的名字合开的帐户,我们共同放一笔钱在里面,以后任何公用支出就从这个帐户拨出去。随时你有钱或我有钱,就再汇进去,保持里面永远有余额,这样就可以了。”当然以后她会定期汇款进去,以免给他太大的经济压力。
“嗯……”辛开阳嚼着牛排,开始认真考虑这件事。
她也若无其事地吃她的东西,其实一颗心快跳翻了。
联名帐户是非常亲密的事情,除了公事上的需要,一般只有夫妻、家人,或彼此非常信任的人才会合开,他能够接受吗?
苞他共同拥有一样东西的想法是如此诱人,她无法不期待。
“以后两个人都可以从这个户头里提钱出来用?”他问。
“嗯哼。”她假装不甚在意地点点头。
“好吧,反正我也需要一个新户头,那就开一个联名帐户吧。”大事抵定。少了一件事要烦恼,他轻松愉快地吃他的牛排。
若妮拿起咖啡啜了一口,掩去嘴角甜蜜的笑意。
“那明天我请假半天,我们一起去银行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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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的这一头,麦特刚和他的新任老板一起开完会出来,两人一边闲聊老板大人屡战屡败的求婚大计——其实是柏特在慷慨陈述,麦特只负责听而已。
“你觉得高空婚礼如何?在几千英呎的高空,机上有双方家人跟纽约的所有名人,以示盛重。等交换婚誓之后,我们飞到公海,空投几百斤的玫瑰花办,还可以安排个降落伞花式表演之类的,底下我再另派接应的船只——嗯,一定没有女人能拒绝这样的婚礼,今天回去我就向紫绶提提看。”
麦特有点无力地看他老板一眼。
般到这么麻烦,连他听了都不会想结啊,为什么工作能力这么强的男人,一遇到向老婆求婚的事却如此盲目呢?
眼光不经意地飘向对面,麦特突然停下脚步。
“怎么了?”章柏言差点撞到他。
“我刚刚好像看到若妮了。”
“在哪里?”章柏言也引颈观望。
“就在对街,刚从银行里走出来。她穿着牛仔裤,身边挽着一个高大的黑发男人,两个人停在路边买热狗。”
就在他趑趄之间,那对情侣已经弯过一个转角,看不见了。
“若妮?穿着牛仔裤,挽着一个男人的手臂,在吃热狗?”章柏言收回视线,重复一遍。
“没错,而且她看起来好像……”麦特深思道:“很快乐。”
“若妮是不可能穿牛仔裤,更不可能在街上吃热狗的。”章柏言拍拍他的肩膀——
“我的朋友,你一定看错人了。”
第九章
“开阳。”
在这栋工商复合的大楼里,七楼以上是公司行号,七楼以下是百货公司,一楼大厅则是玄关大厅及咖啡座的混合体。午后时分,办公人潮与购物人潮交错来往,大厅里有一种都会特有的忙碌感。
辛开阳倚着一排造型栏杆,神态慵懒适意,望着玻璃帷幕外的街景。
他洗白的牛仔裤与旧衬衫在一堆衣着高雅的人士之中,很奇怪地并不会格格不入。他只是随便盘胸一站,丰采便充满自信,所有经过他身旁的人自然而然生出一种他处在任何环境都是天经地义的念头。
直到那声低柔的轻唤扬起,人群被另一缕纤白的丰采吸引。
翩翩白影顺着电梯而下,有如临空而降的仙子。或许,连仙子也不会有如她的纯净清灵。
辛瑶光款款接近她相识了千年的同伴,虽然,对他而言,他才只识得她十几年而已。
两人迎面站定,同样秀逸颀长,同样坚定挺立。女子的衣裾微飘,男子的散发肆放,这情景如此对比,却又如此和谐。
“开阳。”瑶光再唤。
“大美人儿。”辛开阳亲匿地拉拉她长发。
他的眼神比面对老板或另外几个同伴时,更加温存。
只有在见到瑶光的时候,辛开阳才会感觉天枢说的“千百年前的同伴”可能没诳他,只有她让他每每相见,总生出一股温馨无比的情怀。
无关乎男女,而是一种从根骨深处涌上的,深深的温暖,彷如分隔多年的手足终于重逢一般。
“开阳……”她又唤,只是想感觉这个熟悉的名字在唇齿之间流转。
按杂的情绪汹涌而过,有好多话想说,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她千年前结识的义兄,无数次以自己的生命护她,也无数次让她以生命相护。即使亲妹妹天璇,都不如开阳和她这般亲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