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看到这里,如果你是先偷看后记的人,乖,回头先把小说本文看完吧。
回归正题。
我得说,我真的挺替禾马出版社的詹姊、小郑郑、袁美眉及大编小编们感到同情的,他们怎么会遇到“凌淑芬”这样的一个作者?
我好像总是在挑战詹姊的容忍程度(可怜的詹姊,请大家一起陪凌某人忏悔两秒钟),要不就是一整个系列不肯痛痛快快写完,总要拖个一两年才可以;要不就是一天到晚拖稿。更糟糕的是,还老是写出一堆很奇怪的东西。
我想,继上一本金虎兄(大王不敌太后)的“言情小说之最台男主角”之后,詹姊应该已经虚弱地认为,我再写也写不出比这个更不符合言情小说主角的人物了。
瞧,这不就来了吗?
当当,“言情小说之最老女主角”!
一开场就三十五岁高龄了(女主角本人坚持永远的三十四)。
三十五岁高龄还不打紧,这位小姐还是个带拖油瓶的;带拖油瓶不打紧,她的拖油瓶还不是跟本书男主角生的。这这这,这可是言情小说里的大忌呀!冰清玉洁的女主角怎么可以跟其他男人生过小孩呢?
炳哈,这会儿读友明白凌某人开宗明义,请大家先看完小说再来看后记的用意了吧?
如果您还没看小说,您倒是说说,看到这里,您老可还会想翻开书本吗?
(呃啊,不要走!拖住读友的腿儿哀哭)
所以,再度地,请各位读友陪凌某人排成一排,一起低头向詹姊忏悔两秒钟。
严格说来,我觉得《传说》比较像是女性自我认同发展史,女主角有着看似光鲜成功的人生,其实一生都在追寻亲人的认同。男主角佐罗说得对,她其实是一个超级没自信的人。而这样的人,在你我生命中,其实很多。
有时想想,甚至我们自己可能就是这样的人。
不断地取悦别人是很辛苦的事,但要说到完全不在乎旁人,又不太可能。最起码,我们会希望自己的父母和亲人是认同我们的。很可惜的是,东方人的教育方式习于以责骂取代鼓励,即使孩子做得很好,大人也往往不习惯直接说:“哇,你好棒,你做得不错哦!”而习惯转个弯儿来说:“吼,看不出来你这种两光大王,也有偶尔灵光的时候。”
好端端的一个赞美,倒弄得像挖苦一样了。
以前念书时,和一位外籍老师聊天,他以自己教学经验提出道:“相较于西方学生,东方学生比较缺乏自信,很少会在课堂上主动参与讨论,或提出意见。”
想想也是,起码直到凌某人这一代的教育观念里,大多停留在上述的“挖苦哲学”,只希望接下来的世代们,能够有一个更正向的教育环境。
本书的女主角凌曼宇,大抵上也是在类似的教育环境里长成的(但是她的年龄不代表人家的年龄啦,不要乱猜,呜呜呜)。最后,作者安排了她亲爱的父亲大人以一封信和她和解了,虽然那封信还是很挖苦就是了(本性难移嘛)。
也希望各位曾经在这种环境中长大的读友们,自己能和自己和解。
啊,一不小心又扯到太严肃了。
以前就说过,凌某人不是一个喜欢用很严肃的口吻跟大家说:“好,你们排排坐下来听我说大道理。”的人,毕竟自己实在也没有几分料。所以在下笔时,我喜欢写些诙谐的故事,用轻松的笔调带过一些硬邦邦的话题。
如果在后记里偶尔不小心发作一下,请读友们见谅则个。
来谈点轻松的好了。回回读者提出的一些疑问。
好久没有在前言后记回问题了,这次又整理了一些。
首先,关于上本书《大王不敌太后》──
米亚问:
“凌淑芬,妳哦!大王是king,太后是motherofking,两个怎么会是一对呢?”
凌某人回答:
《大王不敌太后》里的大王,并不是king的意思。其实在章回小说如《水浒传》里,“大王”这个名词是“绿林好汉”的意思。
所以我们常见书里称山贼为“山大王”,又或者写到一些平民老百姓被抢劫,扑通一声跪下来,哀求那个强盗:“大王饶命,大王饶命!”
换言之,这里的“大王”就是混黑道的啦!咱们金虎兄,可不正是现代版绿林好汉吗?
至于太后……唔,不晓得大家有没有同感,在江家,最高阶级的应该是那阴险美丽的江夫人,其次才是“丈夫是天”的江金虎,第三阶才轮到我们可爱的女儿江日暖。
若论辈分,江金虎是一家之主的话,江夫人绝对是垂帘听政的太后无误,所以这本书名才会叫做《大王不敌太后》,翻成语体文就是:混黑道的杠不过他家那个垂帘听政的母老虎之意。
人家不搞啦!
还有,米亚,妳名字好可爱,所以我在《传说》里也写了个叫做米亚的漂亮女生,虽然戏分不多(因为主要角色的名字都固定了),还是谢谢妳的贡献。
Axxxn(A读友说,如果我要在后记回答问题,请不要写出她的全名,所以凌某人帮她打个马赛克):
“凌淑芬,请问妳是不是很喜欢外国人?因为妳写的很多小说都是以外国人为主角。”
凌某人回答:
咳,是这样的,凌某人支持天下为公,世界大同,处处地球村。
不过被A读友一说,我自己回头翻翻,发现真的有好几本书是拿外国人当主角,以前倒是没有特别去注意这点。
其实,如果读友们记得的话,凌某人在之前的后记中曾经说过--我喜欢写反差大的角色。
这种反差性不只是在外貌、性格上,也包括背景的对比。所以当我塑造角色时,我会倾向去找背景或文化差异很大的人物。除了亚洲地区不同国家之间彼此会有一些文化差异之外,东方人与西方人的文化差异更是明显。这也是我在塑造角色时,会去直接抓的点。
即使这些文化差异,我不见得会在每本书里特别点出来,但是它在我脑中的角色塑成时期极为重要,如果没有这些反差,可能写出来的又会是完全不一样的故事。
像之前也有读友来信询问过关于“男女主角订婚”的这件事。
在东方人的社会里,虽然“订婚”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它在民俗传统里几乎就等于结婚的前身,除了那些一天到晚搞分分合合的艺人之外,一般社会里的订婚都是大事;会走到订婚这一步,小两口八九不离十就是要结婚了。
接下来又要做饼送饼,又要发喜帖什么的,如果有人订了婚,最后没有顺利结成婚的,两方家人只怕都给震得东倒西歪。
相形之下,美国人的订婚就随兴多了。在这里不敢用“西方人”,是因为凌某人不敢说对所有西方国家都特别瞭。
一般美国人,两个交往的男女彼此看对眼,晚上出去喝酒吃饭,顺便经过首饰店,买个戒指互相套上,隔天逢人就可以说:“Weareengaged.(我们订婚了)”如果哪天吵翻了,戒指互相一退,逢人又可以说:“Ibrokeupwithhim.(我们分手了)”一切干净俐落,不拖泥带水。
Engage对他们而言,只是从dating(约会)晋升一级,更认真一点的看待这段恋情,但不像东方人这样隆重的表示两个人结定了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