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睡觉前想先到院子里散散步。”余克俭换了个姿势,可是仍然蹲在她身旁。“这一区停电吗?可是我的床头灯是亮的。”
若不是笃定了他早就睡得不省人事,她哪敢胆大包天,把全屋子里里外外关得跟停电一样?如果碰破了他的宝贝金身一点皮,余老夫人那里就难交代了。
“不是的……嗯……”她支支吾吾的,紧得得不得了。
“那是后头鱼池旁的观景石,怎么跑到前院来?”他的目光又移转到她身旁的大石头。
“呃……”因为白天坐在浅荫下纳凉兼看书,身旁有块石头放饮料比较便。她苦着一张脸想。
奇怪!他平常深居简出,跟个“良家妇女”没两样,今晚怎地兴致如此之好,什么事都要管?
“我们把它搬回去吧!害其他工人无意间踢到就不好了。”他起身就要去搬。
“不行!”衣丝碧慌忙喝止。
“为什么?”
这还要问吗?他这身细皮白肉,哪里搬得动那么大一颗石头?如果在她面前出糗,害她忍不住笑出来怎么办?她的薪水已经很微薄了,禁不起往下扣。
“因为……”她努力地想。
“因为?”
他又露出那副直勾勾注视法了。两个多月前到书房里找他谈电话密码的事,他也是以同样严肃的眼神凝注她,害她紧张得差些儿心脏病发作。
瞧他一张脸正经八百的,两只瞳人儿一瞬不瞬盯着她,仿佛她正要发表的是什么国际商业重要演说。
难道这种“直勾勾注视法”只是一种惯性?
她脑子里仿佛有根筋“铮”地弹了一声,嘴巴突然自动冒出一句——
“因为石头里面有一个小男孩。”
咦?她在扯什么?她连忙捂着嘴巴。
“真的?”他讶然的深眸瞠圆了。
“真的。”她不及细想,叽哩咕噜往下说,“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叫艾洛南的菲律宾小男孩,捕到一只树上的麻雀,把麻雀带回家养在一个大罐子里。
“有一天他和朋友跑出去玩,女乃女乃一回到家看见罐子里的麻雀,以为是孙子捕回来给她加菜的,就把麻雀煮来吃掉……”
“一只麻雀长不了多少肉。”他认真指出。
衣丝碧顿了一顿。
“总之女乃女乃就是把它吃掉了。”
“嗯。”他领首,非常尊重原著精神。
“艾洛南回家之后,发现女乃女乃把他的宠物吃掉了,好伤心好伤心,转身跑进林子里哭泣。他一直跑、一直跑,直到累倒在路边为止;这时,路旁正好有一颗大石头,于是他哭着说:‘石头啊石头,张开你的嘴,把我吃掉吧!’”
“结果石头就真的张开嘴把他吃掉了?”他严肃地问。
“对。”她用同样慎重的表情点头。“到了晚上,艾洛南一直没有回家,女乃女乃很着急,便跑进森林里找他。她一路喊着孙子的名字,经过那颗人石头时,石头忽然说:‘艾洛南在这里!’女乃女乃问:‘在哪里?’石头又回答:‘在这里。’”
“可是女乃女乃就是找不到艾洛南,最后,她只好放弃了,自己回家了。”
“那艾洛南呢?”
“他就住在石头里。”她指了指前方的石头。“从此以后,只要有人搬动大石头,里头的小男孩就会被摇得七荤八素。”
笔事完毕。
他盯住石头。
世界一片寂静。
“那么。”半晌,他终于宣布,“就让石头留在原位吧!”
唔……衣丝碧火速把眼光移向另外一个方向。
“你还好吗?”
她点点头,还是不敢转过来。天啊!快忍不住了!
“你抖得很厉害。”
我知道,那是因为我现在很痛苦……
铃!铃!铃!
屋于里突然响起救命的电话铃,她一骨碌跳起来。
“我去接。”然后飞快钻进屋子里。
离开他视线的那一刹那——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实在太好笑了!天下怎么会有这种人?她只要想到他一脸审慎地瞠着那块大石头,然后作出郑重的决定:那就让它留下来吧!——上帝,他不会是当真了吧?
“噢!我的肚子好痛……”衣丝碧笑出了泪来。
他居然还蹬着那颗石头耶!她只是随口一个菲律宾小孩都听过的童话,瞧他那副宝样子!活像石头里真的会蹦出一个小男孩似的,他的反应实在太好笑了,哈哈哈哈!
那娇小的身影一遁入门后,余克俭就听见一阵毫不客气的狂笑,而且还如疾雷一般,一阵追着一阵,完全没有停止的态势。
……看来他被唬弄了!余克俭又好气又好笑。
可是,她讲得如此认真,他还以为这是什么别有寓意的故事,如同佛教里时常出现的禅偈,害他半点都不敢轻慢。
不,其实他是被她那双眼眸骗去的。
她那一双眼睛晶亮得仿佛整个天空的月亮和星星都跑进去,让人不禁认为,自己若对这双眸子的主人生出一丝丝怀疑,都是天大的不敬,他只好很认真地听下去。
结果呢?听她那阵狂笑,他再没明白过来就是傻瓜了,唉!
唉,看来当初还是走了眼,没料到“柔顺灵巧的乖女孩”也有这么调皮的一面。余克俭摇头微哂。
“余先生。”调皮的女孩接完电话回来了。
她飞快跑回他身前,俏容却欢颜全失,蒙着令人心惊的忧急。
“发生了什么事?”他立刻警觉。
“陈总管刚才打电话来,老夫人半夜起床喝水的时候昏倒了。”
***
“真是胡闹。”
余克俭连数落人都是徐心静气的。病床上的老人,难得露出一抹腼腆的神色。
衣丝碧守分寸地杵在门口,把病房让给主子们说话。
“我只不过是脑袋晕了一下,医生也说没事,平时多休息就好。是整家子人大惊小敝,连你都给吵来了,真是的!”
“女乃女乃,您不肯好好照顾自己,旁边的人只好多费心了。”他叹了口气。
“对呀,对呀。”余克俭的二叔叶尉欢立刻凄上来应话,他们一家子人也住在大宅子里。
他们刚把老人送到医院的时候,即使病恙中她也不改严峻本色,弄得几个孩子避的避、躲的躲,全窝在病房角落里,不敢直撄其锋,只有二叔硬着头皮站在旁边服侍。
余克俭一现身,气氛马上变了。
老夫人的盔甲犹如天上流星,转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一张老脸笑得眼都眯了。
“好了,你们都回去吧!陈总管留着就好。”她慨然对其他人挥挥手。
二叔搔搔油光的脑袋,年轻一辈的倒是很习惯了——余克俭是老人心中的至宝,拿千年雪参来都不换的。
“那,老太太,我们先离开了。”叶尉权鞠躬哈腰。“克俭,你的身体也不好,别待得太晚了。”
“我知道,谢谢二叔。”他微微一笑。
叶姓一家人你顶顶我,我顶顶你,顷刻间走得干于净净。
“真是!别别扭扭,窝窝囊囊的。”老人家少不得唠叨几句。
他挨着祖母的床畔坐下来,轻笑。
“二叔为人老实,是真心在关怀您,女乃女乃不该老是摆脸色给人家瞧。”
“他们对我是真好还是假好,要等我躺进棺材那天才知道。”
“呵。”他轻拍女乃女乃的手,安抚她偶发的小孩子脾性。
“我当初就跟你爷爷说了,老头子临死之前都没有让他的私生子进门,他就别多事了,他偏偏不听!一句‘血浓于水’、‘同父异母’也是弟弟,硬把那些叶的接进门。现在好啦!他自己的血脉越来越薄,别人的孩子倒越生越多。幸好你叔公当时要认祖归宗,被我给拦了下来,他还是他们的叶,没冠到余家头上来。否则我老了,你的身体又不安泰,将来让人家鸠占鹊巢,谁来替我们出头?”老人家越咕哝越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