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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女出招 第14页

作者:凌淑芬

“也好,我陪你出去散散步。”素问竟然主动提议离开她的安全地区。

“到哪儿散步?”仲修算是开了眼界。打从他们交手开始,曾丫头的一举一动莫不出乎他的意料之外。现下她总不会自动投降吧?

“当然是宁和宫的小庭院呀!”素问睨他一眼。“难道你还指望我自己走出这处宫阙吗?”

他就知道!

也好,院落距离门口较近,他可以少扛着她走一小段路。

“曾姑娘,我好心奉劝你别再和我争锋。”轮到他苦口婆心地劝人。“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你想逃出我的掌握简直难如登天。”

素问慢吞吞地走出闺房,行向宁和宫的后花亭。

“其实,你硬留着我又有什么用处呢?”

“我……”他能据实告诉她,她的存在足以解除他宫廷生活的单调无趣吗?

才不,这丫头八成会宰了他,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他担忧她会没头没脑地撞进麻烦堆里。“闻人独傲将你交托给我,因此,除非我确定你离去之后不会遭遇危险,否则绝对无法轻易放你走。你能做出自身一定安全的保证吗?”

不!素问的心中立刻跳出答案。回去之后,不晓得有多少危险等着她一一抗衡,她如何能够为将来签下笃定的但书?

仲修看她沉默不语,心中非常满意。

“所以啦,你应该也能了解我的苦衷和关心,是不是?”他随着玲珑的纤影踏上院落的青石板。

黑夜中,万物俱寂,即便连花卉也彷佛入睡了似的,唯有满院昙花吐露着芳香,在最不为人知的时刻,释放出动人的精萃。

“我了解,希望……希望你也能谅解我。”素问蓦地侧过身子,用眼神告白她的歉疚。

“当然。”仲修微微一笑,直觉认定她是为了前两次的恶作剧致憾。“其实,你也算很给我面子了,起码没趁火打劫,利用我昏迷时……溜……出……出去……你……”这回的晕眩感远胜过前两夜。

他的双腿陡然发软,扑通摔倒在地上。

怎么可能?他什么都没吃……什么都没喝……

究竟是何时中了她的毒的?

仲修惊骇却迷蒙的视线停顿在她的俏脸上。“毒……”

“青甲花。”素问愧疚地陈述,“青甲花本身无毒,但闻过它香气的人若不小心又吸入昙花的芳香,两样花气在体内混合,便会产生强烈昏睡的症状。我房内点燃的烛芯以青甲花熏制过。”

“昙花?”仲修再也支持不住,虚弱地瘫躺在地上。

他中了毒,而原因在于──无毒的昙花?

“我在汤里、菜里、茶里都掺了解药,谁教你不肯吃。”素问温柔地蹲跪下来,唇瓣轻触他的额角。“对不起,我先走了。以后……可能没有机会再见到你们,替我向闻人捕头道谢,好吗?我会永远记得你们的。”

神智昏沉中,他无法猜解,为何曾素问的道歉听起来竟然充满了诀别的意味?

“不可以……走……”他勉力吐出最后一句嘱咐。

随即,盈满鼻关、胸臆问的浓郁昙香,将他揪扯进无边无际的幽暗中──

第四章

十月晚秋,蔚蓝如洗的天空飘扬着浮云,枯黄的落叶无声无息地铺满了地。

独自出走了十九日,素问的脚程悄然降临袁州。

袁州位处江西,地域上归属于天候和暖的江南。当北地已刮起刺骨的寒风时,江南仍浸婬在得天独厚的柔阳下,青青芳草无视于秋风催人老的要胁,成顷地披散在泥土地上,尽情怒放着无垠无止的青绿。袁州仅是江西境内的一介小城,百姓们早已习惯于平静安稳的生活,因此任何一场庙会或大户人家的筵席,都会吸引来一群看热闹的民众。

素问选择驻脚袁州,自然有她的用意。师父旗下有一分部设在袁州城内,她准备先上门探探教内的消息,倘若一切风平浪静,她就没必要自动返回位于贵州的总坛讨打,尽避在外头玩到她尽兴再说,否则,当然必须即刻回总坛回复师命。

她走在道上,不禁揣想着仲修大哥的火气消了没有。可以想见,他既然贵为当今圣上,又兼具野雁阁主的身分,平常一定是被众人崇拜景仰的高姿态。自从撞见她之后,却像踢中一块又臭又硬的大石头,如今想必在宫里气断了牙根,说什么也要揪她回去发泄怒气。

倘若真想找她回去也就罢了,就怕他巴望着后半辈子再也别和她产生任何瓜葛。

“仲修大哥,谁教你是皇上呢?”她叹息着。如果他只是个布衣平民,他们俩便可共同游历江湖,如此一来岂不是快意许多?

来到城门口,素问发现向来平静的袁州城今儿个气氛热闹。自从她接近城区之后,所见的每位过路人脸庞莫不染上兴奋的红光,往一个特地的方向行进,彷佛城内正在举行什么百年难得一见的庆典。

“去看看吧!”她毕竟年轻,好奇心旺盛,当下默默尾随在众人身后,一起走向百姓向往的目的地。

素问的容貌本就平凡得无一处让人惊艳,此刻为了掩人耳目,又特别易容成矮小黄瘦的江湖郎中,人中部位贴黏两撇八字胡,手中握着一幅挥书着“药到病除”的白幡。

“老郎中,人家血热气壮的小伙子赶着去比武招亲也就罢了,怎么你糟老头一个,也学着年轻人凑热闹呀?”一位油头粉面的少年郎从她身旁掠过,回头取笑道。

“可不是吗?”少年郎的同伴叽哩咕噜着轰笑起来。“不过这也难怪,任何人只要有幸赢得秋家小姐灵枢下嫁,光凭秋门的家产就够下半辈子躺着吃喝拉睡,用不着再出门兜售狗皮膏药了。我瞧你还是动作再快些,省得秋大爷的独生爱女被人捷足先登了。”“景钦,你瞧他这副猥琐模样,秋家小姐看得上眼吗?”少年郎斜眼睥睨她。“喂,老郎中,不是我吓唬你,你还是趁早回头吧!少爷我的拳脚可是不长眼睛的,当心你全副的狗皮膏药到头来全贴在自个儿身上。”

比武招亲!素问豁然明白大伙儿兴致勃勃的原因。敢情家底子差的小伙子全巴望着飞入豪门享艳福。而这两个恶劣的痞子前去赴会的同时,不忘顺便骇跑与他俩争锋的敌手。

嗯,这档子事有意思。她浪荡江湖大半年,还未见过富有人家举行比武招亲,这厢跟上前见识见识也好。

“既然是比武招亲,人人均有相等的机会胜出,你又何必半路上阻吓我?!”素问故意放粗了嗓门,向他们下战帖。“两位小扮,别看小老儿外貌不起眼,待会儿动手过起招来,当心你们的狗腿被我捏断。”

“想捏断咱哥儿俩的龙腿?”少年郎与他的友伴景钦笑破了肚皮。“哈哈哈,笑坏我大牙了,公子我谅你也没那个本事。”

“凤裕兄,别跟他瞎扯这么多,待会儿大家擂台上见真章便是。”景钦扯着他的手臂,展开轻功,伶燕般跃向街头的转角。

素问冷哼。原来小兔崽子识得一些武功皮毛,难怪胆敢如此嚣张,可见他们在袁州城里已经作威作福许久了,如今既然被她碰上,非借着比武招亲教他们好看不可。

南城门外的空地边缘临时搭盖起一人高的擂台,乍看之下颇像露天唱京曲的戏台子,擂台四周插满了“比武招亲”的锦旗。此刻正有一男一女在擂台上较艺。

笨手笨脚的汉子蓦地被金莲玉足揣下擂台,空地上聚合的人潮哗地喊出惊天动地的喝采,数十位观望者甚至趋前嘲弄嘴巴里含塞泥土的败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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