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啊!好可爱喔!”
??“你看,它一直摇尾巴要和人家玩。”
??女孩子开心的惊呼声此起彼落,在人来人往的闹区骑楼下更引人侧目。
??台北的夜晚缤纷多彩,东区的夜空更是被绚丽的霓红灯妆点得五光十色。
??在这城市的某一隅,一个专贩狗儿的地摊前挤满了不少的年轻女孩,惹人怜爱的小狈狗摇着短短的尾巴,摇晃着圆胖胖的身躯朝人们走去,对眼前正逗弄着自己的那一只手感到有趣,忍不住张开小嘴咬玩着,此举更是逗得众多女孩子们开心的格格直笑。
??佟奕桢抚模着小狈身上柔软的毛,对这些可爱的小东西爱不释手,它们圆圆的黑色大眼里,写满了对这广大世界的懵懂与好奇,一双双灵活的眼睛骨碌碌地转,怎么看怎么可爱,让人冲动得想带回家好好宠爱。
??“小姐,那只狗很粘你,你如果喜欢,我可算你便宜点啦!”地摊小贩见她如此喜欢那只白色的玛尔济斯幼犬,察颜观色的立刻向她推销。
??“可是我家没有那么大的空间……”她为难的道,看向跛围在铁栅栏里的小狈们,眼底喜爱的神色表露无遗。
??“不会的,只要你有空时带它出去走走、跑跑步,运动、运动,这样就可以了,它还比较不会生病。”
??“可是……”她犹豫不决的望向那只惹人怜爱的小狈,心底明确知道自己是不可能因为一时冲动,而将一个小生命以金钱购得,而小狈也不是她倦累了就可以丢的玩具。
??“我想要这只,这只好可爱,你买给我好不好?”
??女孩子撒娇带喽的声音飘进佟奕桢的耳里,那是一个二十岁左右,打扮新潮的女孩子,贴身的短上衣,下着一件宽大松垮的长裤,身上背挂了个软布包包,手臂上有个造型奇特的黑色纹身,耳朵穿了两个以上的耳洞,还挂了耳饰,手臂上也戴了不少链子环带,完全是时下青少年最常见的打扮,她正一脸冀盼的看着她的男友,央求他能买下眼前的小狈。她身旁的男伴打扮与她差不多,但似乎比她更夸张一点,一根根竖直、像被惊吓过度的彩色头发是最引人注目的地方。
??只想赚取钱财挣口饭吃的小贩显然对这些视而不见,见风转舵的立刻将注意力转向这对小情侣身上。“它可以当成你们恋情的纪念品。小狈养在你女朋友家里,这样你就有借口可以常去她家了呀!”
??小贩的话语惹来众人调侃的微笑,那名年轻女孩更是开心的笑咧了嘴,显然对这提议感到十分心动。但不知怎么的,这话听在佟奕祯耳里却起了一阵反感,将一个小生命视为物品般的说法,实在为她所不能接受,太过轻贱且随便了。
??“可是这是一只狗,不是布偶,买了就要照顾耶。”虽然打扮看起来像个没大脑、只会玩的蠢蛋,但女孩的男朋友显然理智多了。
??“当然!”女孩急急保证道。
??男孩犹豫了好半晌,在小贩的大力鼓吹及拗不过女友的要求之下,终于还是从袋里掏出钱来买下了那只小狈,在成交之前还讨价还价了老半天,那个无辜的小生命才在人类的手中给贱价卖给了另一个人类。
??女孩欢天喜地的抱着她刚得到的新宠物,计划着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帮它洗个干净芳香的澡。而小贩则是好心的附赠了他们一个塑胶提篮,方便他们能把小狈带回家。那对小情侣终于在众人羡慕的眼光中,带着那只往后生死未卜的小狈离去。
??“你要吗?”另一对看起来像上班族的情侣,打扮体面的男伴低声询问着身旁的女友。
??“不!”女子摇摇头,“我没有时间可以照顾它。”
??比起刚才那对年轻情侣,他们俩显然理智多了。
??“喔。”男人轻喔了一声。
??“在地摊买的狗通常都没有纯正的血统,如果我真想养,我会到宠物店去买。”女子低语。
??“嗯。”男子附和的点点头,他的女友看起来精明多了。
??两人又逗了一下那些天真爱玩的小狈后才离开。
??“杂种狗也很可爱啊!”佟奕祯忍不住低声咕哝,宠溺的拍了拍面前的小狈。
??“小姐,你决定好了吗?”摊子前只剩一些只玩不买的年轻女孩们,小贩又把注意力放回她的身上,咧开一嘴推销的笑容。
??“呃……我可能没有办法养它耶。”她为难的笑笑。
??“为什么?它很好照顾的,又可以陪你,又可以帮你看家,像你这么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养只狗陪你也比较安全啊!”
??佟奕祯干笑了声,她怀疑真有危险时,是谁在保护谁?
??“我没有时间带它出去散步,狗跟着我会很可怜。”
??“不会啦!你回家陪它玩一下就够了。我卖的狗很好养的,很多客人都这样跟我反应,不少人都买回去送朋友或情人,又乖又听话。”小贩自吹自擂的强力促销。
??“不好意思。”她抱歉的笑笑,怕被老板缠上月兑不了身,只好依依不舍的站起身。
??小贩眼见此桩生意成交无望,不再浪费唇舌的收敛起脸上的笑容,转而将注意力放在过往的人群上,继续卖力的招揽客人上门。
??留恋的瞥了眼那些可爱的小狈们,佟奕祯迈开步伐走进人群中。
??她是很喜欢小动物,一直有想养一只宠物的念头,可是只要一想到若她去上班时,它只能孤单的待在她的小房子中等她回来,她就觉得心疼极了,所以至今这些念头也只停留在空想的阶段,尚未有付诸实现的一天。但只要逛街时一看到有贩卖小动物的地摊或宠物店,不论是贩售可爱的小狈、小猫或天竺鼠等,她都一定会上前模一模、抱一抱,过过干瘾,然后每每遭到老板的大白眼。
??视线随意的游移,浏览过精心设计的橱窗,落在街上熙来攘往的人潮中,佟奕祯漫不经心的逛着街,她的步伐很慢,身边过往的人群像是在赶时间般匆促,只有她不像是在逛街,倒像是出来散步的,偶尔这样看看路上的人们,倒也不失为一个消磨时间的好方法。
??在一次不经意的抬头中,远远迎面走来的一个身影猛然攫住了佟奕祯所有的目光,她失神的盯着那人,像个突然被定住的布偶般,直到他走过自己眼前,她才迅速回过神来。
??老天!佟奕祯回头寻找他的背景,她相信自己刚才的样子一定很可笑,可这实在不能全怪她,最先引起她注意的并非是他英俊饼人的长相,而是他挺直鼻梁上的那副帅气墨镜,简直像是为他而订做的一样,不但相配,且合适极了,不知是人长得帅的关系,所以穿戴在他身上的东西连带出提升了自身的价值感,可是墨镜,墨镜耶!在这没太阳也没星星月亮的夜里,谁会戴副墨镜跑出来街上走?除非是瞎子,可是看他敏捷从容的步伐,一点也不像个有残缺的人,她怀疑他是否真看得见。敢在夜晚戴墨镜走路,除非他有着过人的视力,否则难保不会跌倒。
??其次是他的长相。老天!她真的没看过长得那么帅的人,简直可用“俊美”两字来形容,放眼国内外影视圈里的男明星,似乎也找不到一人可与他相比拟了。他一身的黑衣,看起来像是暗夜里的使者,他是非常耀眼且醒目的,但他似乎刻意隐藏了自己的气息,只有与他擦身而过的人,才会猛然惊觉到他的不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