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周年庆连亚丽
“单人床”这故事是跟等待有点关系的,我本来想取一个很长的名字叫“等待是一生最初苍老”,这是优客李林时代的一首歌的歌名,我很喜欢那首歌的故事,意思是说有一个男孩子跟女友约会的时候总是迟到,有一天他的女友就跟他说:“我就是这样等你等老的。”
而“单人床”的故事是在讲述一个女孩子住在男友以前曾住饼的房子里等着他回来,后来她等不到男友回来,却习惯了单人床给她的安全感,反而在睡双人床的时候就失眠。
几个月前<禾马>便通知我要写一本书来配合十周年庆,我当时还真惊讶,没想到一晃眼竟然十年了,我记得我写完第一本稿子被录取到发行中间隔了一年多,我应该是被录取了两本之后,写第三本的时候第一本才开始发行,中间隔了很久很久,我还有想过,是不是那本书不可能发行了?
那时候没有人知道我在写稿子,因为我当时总想着反正也没还发行,也就没跟人提了,后来真的发行了,我也只向几个比较要好的朋友隐约提了一下下。
毕竟那时流行一书作者,大多数的人都是出了一本书就消失了,我就想还是等多出几本再说,当真出了五本书之后,我就开始觉得还是别提比较好。
因为朋友会很兴奋,一兴奋他们就会到处去跟人说,那实在是个很难熬的阶段,然后很多事情就像野火,一有点风吹草动,就会火速蔓延,搞到后来连楼下超商店员以及卖牛肉面的老板,每次我去买东西他们总会刺探的询问:“我好象听谁说过妳是作家耶?”
而我总会坚决的说:“不是!你认错人了!”
因为他们所说的传话者我根本就不认识,我甚至不明白这种事情怎么会传得这么快,而那种带着兴味的刺探总让我很不自在。
其实我很清楚作家的光环我承受不起,因为我那时候根本还不会发光,风格还没有确立之前,写法也不成熟,那个环就像是孙悟空的紧箍咒,反而让我退避三舍。
最有趣的是有一次我去买牛肉面,那老板娘年纪跟我差不多,她竟然很不屑地跟我说:“妳没有工作,那妳为什么不去找份工作做?”因为她老是喜欢问东问西,而我讨厌别人刺探,所以我宁可让大家都认为我是个无所事事、一事无成的人,在被问烦的时候我就故意让她觉得我就是那种无业游民,果然她还很配合的露出了看不起的嘴脸,让我哭笑不得。
哪知道前阵子不晓得哪个多事的邻居跟她说我“疑似是个作家”后,再去的那次她的嘴脸变化真的夸张到令人傻眼,而且那讨好的模样实在让我觉得自己好象在看霹雳火或是龙卷风,那应该是只有在连续剧里才有的人居然活生生的出现在我眼前,不过我这次跟她说她认错人的时候口气就不是太好了。
还好我要搬家了!呼……希望换个环境后我可以摆月兑这些老是让我觉得很不舒服的眼神和诡异的对待。
我有一度还以为我这辈子可能写不到十本,没想到事情总是无法在我控制之内,也谢谢<禾马>给我机会挥洒我的想象,希望大家继续支持<禾马>喔!
楔子
盎比世的富豪排行榜出炉,除非你有十亿美元以上的身价,否则是进不了这个超级排行榜的,而雷蒙·霍就是其中一个有幸上榜的人。
近年来他快速的在硅谷走红,在一片泡沫化和不景气的哀声叹气里,他的公司一枝独秀的以年轻及宏观的着眼点,集结了数家岌岌可危的公司能源,在电子业当中创造出了一番新天地。
尤其他既非企业家第二代,也不是娶了什么有钱人的女儿那种靠着老婆往上爬的男人,最令人佩服的是他全都靠自己,白手起家挣出这片天地,从一个无名小卒摇身一变成为拥有几辈子都花不完的钞票的亿万富翁,最令全球女性注意的是,他还是个金刚钻级的单身汉。
既然都已经有钱到这地步了,就算他是个猪头三也有人抢着要嫁,更何况他还是个帅得像是从杂志封面上走下来的酷哥,这就是老天爷的不对了!
上天摆明了是对他偏心,把什么好的都给了他……
不过今天有一位律师远从华盛顿跑来公司,他坚持要见雷蒙·霍一面,否则他口中的那个秘密一旦被揭发,可不是人人都能承受得了的。
听起来很可怕,不过有钱人遇上想抢钱的疯子也是稀松平常,在经过了一个上午的纠缠后,助理团终于有人受不了,拨了通电话给霍先生,告诉他有位律师代表“钟小姐”要找他,雷蒙·霍居然立刻丢下了所有预定的行程,提早返回公司接见这位律师,这下可把早先对那位律师抱持存疑的人们给吓傻了眼。
雷蒙·霍拒绝让任何人进入办公室,单独会见律师的动作更令公司里的律师团忧心忡忡,深怕会出了乱子,当所有人在办公室外不安地等待时,办公室里的雷蒙·霍也好不到哪里去。
“她找我?”
“对。”
“她终于想找我了?”
“没错,钟小姐想找你离婚。”
第一章
“哇……你这袜子是怎么回事?”
宛如广告里的老妈子,薇乐一脸不以为然,用两根指头拎起了丢在浴室里的臭袜子,埋怨的看了他一眼,但是没有老妈子那般的颐指气使,倒是小情侣间的斗气成分居多。
“只是该洗了而已。”
他这个大老爷依旧躺在屋子里唯一的一张单人床上,一手拿着遥控器,看着就放在床尾的那台十四吋小电视。
“还而已……真受不了你!”
拿在手上的袜子居然还会滴水,这家伙就算月兑了袜子也该放在收集脏衣服的地方啊!还好她不是第一次见到这情况,多少也有些习惯了。
“我下次来再帮你买个洗衣篮,你以后把要洗的衣服都放在同一个地方,这样才不会弄得到处都乱七八糟的。”
“用不着那么麻烦,我不会在这地方住太久。”
霍价蒙抬起眼懒洋洋的看了薇乐一眼,他说过他会让薇乐过好日子,现在这情况不会持续太久,只要他再努力一些,过不了几个月他们就可以搬离这里了。
“但是短期内你还是要住在这里啊。”
薇乐倒是不这么想,她总觉得既然要住,每天都要睡在这儿,就得保持“基本上”的干净,她可没有洁癖,但是乱成这样也太过分了,再说她有时候也会在这儿过夜,她早已经把这里当成自己一半的家了。
“妳放着就好,我改天再弄。”
“又说改天,上次也听你说改天,结果衣服也都没有洗……”
嘴里喃喃的说着抱怨,但是她还是蹲在小小的浴室里开始洗了起来,不过薇乐四处找不到洗衣粉,只得在心里记下自己下次来一定得带。
“我不是跟妳说别弄了吗?妳忘了我跟妳说我晚上要带妳去那间酒吧玩,妳现在又洗衣服,等下弄得全身都湿了。”
他这儿可没有洗衣机,全都得用双手洗,所以他才懒得洗啊!哪知道薇乐每次来都那么勤奋,天冷了也不怕,硬是躲在冷冰冰的浴室里洗东洗西的,还好她年轻,看起来跟黄脸婆还有段距离,否则还真坏了她那一身好气质。
“没关系,你去吧!我不想去……”
薇乐打开了水龙头,卷起了袖子,为了省点水,用盆子先接水,浴室那么小,她的衣服要保持干燥是不可能的,她早已经有了心理准备,挤了些沐浴乳在袜于上就洗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