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穿着小花短裤的向近凌躺在凌乱的房间中,一双白皙长腿搁在快要顶到天花板的一叠参考书上,双手捧着一本绿色存折,笑咧的嘴显示她此刻愉悦的心情,眼中闪亮亮地,像是要滴出水来。
数字后面终于出现六个零了,终于!她终于达成人生的第一桶金了。
不枉她在正职之外兼了三份家教、两家美语补习班的跑班老师,假日有空时偶尔还会到表叔的电子厂打工,跟外劳们一起上晚班。
存了一年的薪水,加上从小到大的积蓄和谨慎的理财投资,她总算达到这个可爱的数字。向近凌抓了抓蓬松凌乱的黄褐色卷发,忍不出笑出声来。
她是个小学教师,家境小康,父亲向天茂是一家小堡厂的老板,母亲温莲则在一间十人公司上班。
严格说来,向近凌从小到大就是个──虽然不是锦衣玉食,但至少衣食无缺的女孩。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大学毕业之后,她变得越来越爱钱,俨然成了一个以赚钱为终生志愿的新时代“好女人”。至少向近凌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母亲温莲从来就不希望女儿拼命工作,只要想到女儿那姣好的五官,身高一六四、秾纤合度的身材,笑起来如弯月般的晶亮双眼,还有不讲话时显现的淑女气质,她就能幻想出将来会出现一个事业有成的女婿。
不过,既然女儿想要先赚一笔钱来供养父母,她也不反对啦,只要女儿确定自己最后嫁得出去就好了。
向近凌翻了个身,在一堆国小教科书中翻找,打算找出她前天就打好的履历,心中盘算着等会再去求职网路上寻找征家教的个案。
在她四、五坪的房间里,除了一个大衣柜、一张书桌与一个粉色化妆台之外,就只有满满的书,全是九年国民义务教育的国语、自然、数学、社会课本,每一种版本跟讲义排满了她的书柜,甚至堆叠在厕所门前、床的四周、贵妃椅上,几几乎要看不到空着的地板了。
墙上则贴着一张四开的咖啡色软木记事历。上头写满了女主人的行程──星期一到五早上七点半到校,四点离开;星期一与星期四晚上在乐乐美语有两班儿童美语课;星期三六点整要到车站附近的文理补习班上课。其余的时间都排好了家教,分别是一个国三生,还有两个国中二年级女生伴读。晚上十点“正式”下班之后,就开始改作业、备课或出考卷。向近凌并不觉得自己忙碌,也不是那么在意自己有没有私人时间。
从大学毕业之后,向近凌就再也没有跟好友出去喝过下午茶、看电影或逛街了,当然也就不可能聊八卦。而且无论是小学中学高中大学的同学会,她也从来没出现过,此举自然惹来一些好友抱怨;不过,她向来不在意,总是用撒娇或装无辜来应付过去。
原因无它,她只是觉得该玩的都在学生时期玩过了。
现在的她只有一个目标要达成,就算这个目标消磨掉她的青春岁月,她也觉得值得;也唯有实现这个目标,她才会觉得自己是幸福的。
有时候人就是会这样──不在乎牺牲了什么,只为了争取自己想要的。这无关乎生活方式的正确与否,只是在努力实践自己心中所想。
因而,在朋友眼中向来活泼爽朗、爱玩好动的向近凌,变成了镇日埋首于工作,以赚钱为职志的职场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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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什么不好啊。”乐可卉笑笑地喝了口咖啡,对眼前穿着深紫色制服、留着一头俏丽短发的好友说。
“明明就很不好!哪有一个女人每天除了睡觉都在工作啊。”卢宛提高了音调,气愤地搅拌着杯中的果汁,黑亮大眼里满是不悦。
“先前说好四个人一起去日本玩的,小近却爽约了。更可恶的是,每次联谊她都不参加,想去夜店疯也约不到人,打手机她从来不接,也没回拨过。什么姐妹聚会嘛!谤本没看过她大小姐出现,连她现在是圆是扁、胖了瘦了都搞不清楚。”
“小近真的很忙。”乐可卉拨了拨直亮的长发,细致脸庞充满了书卷味,她温柔地为好友辩护:“你又不是不知道她的梦想。”
“意思是,等哪一天她钱赚够了,就会心甘情愿出现在我们面前了是不是?”卢宛不以为然的哼了声。
反正向近凌这个该死的好朋友已经很久没有在她需要时出现了,她早就死心了。
“没错。所以你就好心体谅她吧。”乐可卉轻笑回应。
她和向近凌、卢宛、安雅均是大学时代的好朋友,四人不但是企管系的同班同学,更是同居了四年的室友,感情如胶似漆,从此成了形影不离的手帕交。
四人个性迥异,却正好彼此互补。
年龄最大的卢宛,拥有一头俏丽短发和健康的小麦色皮肤,立体深邃的五官照说应该会有不少艳遇,不过她却热中于主动追求男人,因此到了如今二十四岁的年纪,恋爱经验还是零。大学毕业之后,她进入某汽车企业工作,成为朝九晚五的OL,每天最重要的事就是物色好男人。
至于谈吐最为得体的乐可卉,现下正在攻读企管硕士学位。身材非常娇小玲珑的她,有着一头黑色直亮的长发和极富中国韵味的丹凤眼,浑身充满典雅婉约的气质。
安雅均毕业后就到瑞士念书,准备进入钟爱的饭店业。她有着一张孩子气、笑起来极甜的女圭女圭脸,还有前凸后翘的玲珑好身材,个性则和外表一样天真烂漫,没有心机。
年纪最小的向近凌,反应灵敏,聪明外向;糟糕的是,脾气火爆、耐性不佳;而这样的她毕业之后居然会搬回家,在小学当起老师,刚开始时的确吓坏了一票亲朋好友。
因为当初大家以为她去加修教育学分是为了丰富大学生活。
严格说来,向近凌是漂亮迷人的,个性爽朗爱笑的她,走在路上被搭讪并不是新鲜事。不过,她自从和第一任男朋友钟念在大三分手之后,就开始着迷于“钱”事上,再也没有兴趣去谈恋爱。
乐可卉了解卢宛对向近凌的关心,不过她更相信向近凌有自己的打算。毕竟她们都当了快五年的好朋友了,自然不会因几天没见面或没说上话而感情转淡。
事实上她更相信,卢宛之所以急着要找向近凌,一定是因为她的猎爱计画受到了挫折,需要古灵精怪的向近凌帮她出主意。
她优雅的叉了一块香瓜放入口中,不掩好奇地问卢宛:
“先前你不是说认识了一个非常酷帅的男人,打算发动攻势吗?现在情况怎么样了?”
“上次说的那个我早放弃了,想想还是不大适合。”卢宛打开折叠手机,搜寻到一张照片后递给乐可卉看。“你看,我说的没错吧。”
乐可卉看过手机里的人像后,由于太过惊吓,以致手上的叉子掉落到地上。
她从来不知道卢宛欣赏的男人原来是这类型!这……眼光也未免太独特了吧?
就见手机萤幕上一个穿着嘻哈大球衣的黑人露出洁白牙齿笑着,硕壮的身材、立体的五官、超卷的短发,让他看起来非常的“阳刚”。他手臂上的“猴”字刺青,以及厚厚的嘴唇,可说是中西合并。
乐可卉对其它种族并没有任何偏见或歧视,当然,她也认识了一些外籍朋友,不过,在她印象中,能让卢宛心动的对象,都是带点大男人主义的中华男儿,因此一时无法适应她这样的转变,也很难想象有一天卢宛会挽着这样的男朋友来她面前说“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