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登入注册
夜间

炀剑 第1页

作者:李葳

楔子

新盘王朝兴起于东方,占有着天下最辽阔的土地,物资丰饶、山河巍峨、人文苍萃。

历经百年的君王交替,有史以来所记录的开朝明君为首,到延续着明君千秋伟业、继而发扬光大的圣主为止,其间不无表现平平的庸君。而统治新盘王朝的褒歆一族,维持过百年天下太平的功绩,明确地被记载于史书上。

可惜再光辉的记录,只需一位暴君的诞生,便可将其毁于一旦。

王朝史上最后一位君主,通称新盘十二代王的褒歆爵氏,年仅十五即继位,初初接掌王政之际,在众多明臣良将辅佐下,堪称贤明有能之主。

十二代王年轻气盛、性格豪爽、好动外向、兴趣广泛,为追逐个人之喜乐,不惜大兴土木、耗资无数,建造专供君主个人使用之运河、林园。此举累积些许的民怨,但多半都被其下臣子们给镇压下来,并未酿成大祸。

令十二代王步上真正暴君之途的转折点,是在他三十岁寿诞、欢庆即位十五载的那年。

与新盘王朝交恶多年的邻国君主,为示友好之魂,假借祝寿名义而进贡给褒歆爵氏一名绝色美人儿。

“她”名唤绯,没有姓氏、没有父母,是一出生就被丢弃在河中的孤女。

当年头一位发现这位弃儿的和尚,在端详过她的模样后,叹息地说道:“月眉勾魂,星眸吸魄,朱唇啖血,这娃儿天生一张魅惑众生的脸蛋,迟早会导致一场令天下风云变色的百年灾祸,妖孽啊妖孽!”

和尚慈悲为怀,无法狠心下手杀害一名嗷嗷待哺的女婴,但也没有将这娃儿带回自己寺内收养,他终究不愿成为史上助纣为虐的罪人。

最后,和尚修书一封藏于娃儿身上,细细叮咛有缘收养她的人,万万不可错待她,要好生照料,以免女娃对人世产生憎恶,再添其命中之暴戾血腥。

为警示天下,和尚还替她取名为“绯”字。

绯,即“红”也,红为血色,象征着她终其一生都逃不了的命运。

她在十岁前的人生是个谜,她自己绝口不提,也没有人能追查出十岁前有关她的事迹。

十岁那年,现身于王都的她,不到三月,已在邻国恶名昭彰的艳号中,声名远播。迷恋她的男人夜以继日地上门,为她而身败名裂者,不计其数。

他们都爱唤她绯姬,都为她神魂颠倒。

十五岁的时候,她被邻国君主看上,却因不见容于该国王妃,差一点落得被毒杀的命运。

君主在王妃以死相逼的要胁下,无可奈何,依依不舍地放弃了徘。在选择放逐她与送走她的两条路中,十六岁的绯奉命前往新盘王朝……

从此,这名于千秋万代中,被称之为史上头号“妖姬”的女子,进入新盘王朝的后宫.以血腥的笔大大地改写新盘王朝的终幕。

后世史学家常将褒歆爵描述成魑魅魍魉转世的恶主、杀生无数的暴君!

死于其手之贤臣良将不计其数。非昏庸,却残暴无度;非无能,却任其宠妾恣意掌管朝政,秽乱朝廷;非无知,却以其天纵之才倒行逆施,导致天怒人怨,终至灭亡一途。

他们刻意排除了“妖姬”绯对褒歆爵的影响力,认为那不是暴君形成的主因,可是却无法合理地解释,倘若褒歆爵是天生的恶主,何以他在前十五年的执政中能平稳顺当地治理天下,却在后期的十五年中成为遗臭万年的暴君?

总归一个结论,这些史学家们也如同当年身在新盘王朝中的王公大臣们一样,他们都拒绝承认一名女子对天下能有多大的影响力。

这也正是新盘王朝灭亡的理由。

那个时代的人们窥见不了天机,又怎么会相信那诞生于妖姬手中的,一种名为“幻妖”的毒物,在大量蔓延开来后,会为全天下带来永无止尽的灾难与数不清的悲剧呢?

历史告诉了人们:天下没有不死的暴君与妖姬,但——

却有不死的传说。

为了对抗妖姬,许多血与泪交织的纯爱传说,正待掀起序幕……

第一章

位于九重山巅环绕的霭霭深谷,有一座看似平凡朴实的小村落,唤“唯铁”。

村民不过百来户,平日就靠着耕种与打铁维生。

出产于九重山的铁矿是天下一品的奇良珍货,这早已是远近驰名之事,可惜九重山头,一座比一座险峻,光靠人力是无法运出大量铁矿,也没有人会为了随处可得的铁矿而刻意上山采购。

不论矿质有多好,不合成本的事,商人是绝不愿去做的。他们宁可选择其余平地所产的次级铁砂来替代,大量生产百姓所需要的锅、盆、铁器,其中获取的利益也不逊色。

所谓山不转路转,唯铁村的人们也早模清楚这点,索性改弦易辙,专心以这良质铁矿,粹以熟火,夜以继日,精炼细铸,不断地模索改良后,打造出唯铁村独有的刀、剑兵器。

当代以搜罗兵器闻名的鉴赏师,就曾以这样一段话形容出产自唯铁村的刀、剑——

正观身,型刚体阔。侧观体,薄胜纸软似稠韧越筋。论其色泽,黑中带蓝,光可鉴物。挥刀小试,虎虎生风。削石犹切女敕腐,砍金即两断,无物能挡。

今,刀中之极品,能出“唯铁”之左右者,甚希。

现下,凡是出自唯铁村师匠之手的刀,在各地皆能喊出首屈一指的高价,正可谓空有黄金千两,难求唯铁名剑一柄。

☆☆☆

袅袅炊烟,徐徐吹送,映着夕阳、远山、近水,这乱世中难得可见到的宁静山村、原野景致,慰藉着旅人的心灵。

他指着这片如诗也如画的风光,问着身后的伙伴。“那应该就是唯铁村了吧?”

“嗯。”被诘问的男人揭开连帽披风上的兜帽,脸上尽显无限的缅怀与思念,感慨万千地说:“天底下没有比家乡更美好的地方了,每次回来我都有这种感受。这么久不见,村子一点都没有变呢!”

“你多久没回来?”

“约一年多。”男人伤感地笑着,摇头说。“等会儿进了家门,一定又会被水儿唠叨。她总要我捎信回来,可是我最怕的就是提笔写信,实在不知要写什么。”

“又要跟我吹捧自己的宝贝妹妹有多可爱吗?沿途上我听得耳朵都快起茧哩!封大哥。”

一双埋怨的黑眸,绽放着原野的生命力。炯炯发亮的不光是那双眼,甚至是整张脸、整个人。他的全身有如一把狂妄燃烧的烈火,仿佛会烫伤所有接近他的人们—而周遭人们的目光也无法不被他吸去。

以俊秀来说,他是构不上边的;方方正正的脸黑得像根木炭,粗浓的眉、宽阔的唇、又挺又直的鼻,对于他脸上的五官组合,老天爷是有些偷工减料……并非难看,只是还过得去。

幸好,男人不是靠脸吃饭的。商子乔对自己的长相没什么不满,他比较在乎的是眼睛能否看得清、耳朵是否听得分明这类实用的问题。只要他的五官能满足该有的需求,就是一副好长相。

“我有那么常把水儿挂在嘴上吗?”被子乔这一反嘲,男人有些羞涩地汕红了脸。

“不常。一天三回,一月百回罢了。”子乔唇角戏谑的勾起。

男人懊恼地搔搔头。“那真是不好意思,我没想到给你带来这么大的困扰,子乔。下次我会注意的。”

“唉,我是在跟你说笑啦!封哥。”

商子乔自懂事以来,什么样的人没见过?其中就属封靖云这人最是老实、死心眼又认真!凡是别人当成笑话听听就算了的事,他却总是当真地往心坎里放。老实不是坏事,但有时“太”老实会让人短命呢!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单击键盘左右键(← →)可以上下翻页

加入书签|返回书页|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