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的画能画得多好?那张芷伶的画像,只有黑色的头发看得出来那“疑似”芷伶,其他的根本就看不出来!但是芷伶很宝贝,连折起来都舍不得,还说要收藏起来,虽然Sean常常欺负她,但是她会想念他。
一旁的黑慎听了非常不爽,跟她抢那张图画纸,任凭海伦怎么阻止都没有用,加上芷伶心急的要抢回图纸,一副宝贝的模样激怒了黑慎,他一口气把图纸撕成四片,芷伶放声大哭,抢回图纸抱在怀里跑了出去,躲起来不见人影。
最后是黑慎找到芷伶,抱着她回来,从那天起,芷伶躲黑慎更勤,而且都不跟他说话,要黑慎讲十句她才会回一句。
黑慎对芷伶的挫败从那一天开始,一直到今天,只能以欺负她这种烂手段来引起她的注意和反应。
“我绝对不原谅他!”芷伶坚持地道,她一直记恨到现在。
“呵呵,慎,这我可帮不了你啰,自作孽不可活。”黑歆明显兴灾乐祸的语气。“对了,下个周末我会回洛杉矶,小伶宝贝,妳歆哥哥我很久没有看见妳了,回来给我看一下吧!”
“圣诞节当然要回去啰。”芷伶笑着道。
“今年还要为教会献唱?”黑歆问道。
“当然,那是一定要的。”
芷伶上的第一所幼稚园,是一间教会托儿所,里头大多都是跟她同年龄的小孩,芷伶从六岁就起加入唱诗班,歌声嘹亮动人,不输给天生好嗓子的黑人。
她从小就喜欢唱歌,也喜欢跳舞,在洛杉矶念中学时还是学校里的热舞社合唱团团员,社团活动十分精彩,活泼外向的女孩,人缘极佳,只有在黑慎面前会变成闷葫芦。
“那我们就圣诞节见啰──快十点了,妳快打电话给黑慎,免得他又爆炸了。”黑歆有帮她注意时间,要是跟他聊着聊着忘了时间,黑慎会气得抓狂,到时候倒楣的又是她。
“对哦,回洛杉矶再聊。”芷伶挂上电话后立刻拨电话给黑慎,照例,又被黑慎啰嗦了一顿,每天的例行公事,啰嗦、警告、威胁,而她全部都当成耳边风没在听。
相处这么久,虽然她怕他,也一直与他保持距离,但她也模索出一套应付黑慎的方法。
静静的听完就没事了,不管他说什么只管说“是是是,我知道!”很快就可以打发他了。
一如以往的打发黑慎后,芷伶躺在床上,仰望着天花板。
“圣诞节啊……”一到这种和家人团聚的日子,她就会想到辛苦养育她长大的母亲。
芷伶的母亲原本是到美国念书的台湾留学生,意外怀孕遭男友抛弃,挺着大肚子回台湾,却不被台湾的家人接受,在台湾独自产女,辛苦过日,在友人的提议下决定到美国重新生活,好不容易存到了足够的钱飞往美国,在友人的介绍下,带着她在黑家工作。
芷伶一直记得母亲为了她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一直努力的工作,为了给她最好的生活和求学环境,她很希望母亲能够幸福,为自己打算,母亲不到二十岁就生下她,年纪很轻,外貌也不差,她一直知道妈妈不乏追求者,但是为了她都拒绝了。
两年前,她撮合了母亲和黑家管家乔治,让母亲点头答应了乔治叔叔的求婚,她很为母亲开心,乔治叔叔是一个很好的人,芷伶知道他对母亲很好,母亲也对乔治叔叔有意,才会当小红娘拉红线。
她知道母亲对结婚这件事情觉得对不起她,她希望母亲不要再顾虑她,和乔治叔叔生一个小宝宝,不论是弟弟或妹妹,她都会很疼爱的,乔治叔叔很喜欢小孩,她从小被乔治宠到大,知道他渴望拥有自己小孩的心愿,但跟母亲结婚后,他竟然主动提起不生小孩的事,原因是不希望再生一个孩子来瓜分他们对她的爱,从母亲口中得知这件事,芷伶抱着母亲感动的哭得淅沥哗啦。
两年了,她一直喊乔治叔叔,这次回家该改口喊他爹地了吧?其实她从小就觉得乔治的存在代替了父亲。
而海伦等于是她另一个妈妈,在母亲忙得无暇照料她的学业时,是海伦陪着她,教她功课学业,她学会的第一个英文单字,也是海伦教会她的。
一想到可以回家过节,吃妈妈煮的大餐,还有海伦阿姨的拿手点心,芷伶就很开心,尽避有烦死人的黑慎,而且他们可能一起搭机回去,想到就让她头痛了起来……
唉──
***bbs.***bbs.***bbs.***
丙然没错,她就是摆月兑不了他,她注定要跟黑慎一起回洛杉矶,两个人一起搭机。圣诞节期间的机票一位难求,但黑慎神通广大的透过管道,划到飞往洛杉矶的机位。
在候机室里,芷伶坐在椅子上,手里捧着“魔戒”原文小说静静的看着。
黑慎拿着两杯热饮走来,一杯是他的黑咖啡,另一杯是她最喜欢的热巧克力。
他知道她喜欢什么,讨厌什么,喜欢唱歌、喜欢跳舞,喜欢巧克力、喜欢蛋糕,她最讨厌的,恐怕就是他了吧。
想到就令人灰心,他面无表情地将热巧克力递给她。
“谢谢。”芷伶接过后地道了声谢,掀开杯盖小口小口的喝了起来。
黑慎坐在她旁边的椅子,不发一语的注视着她的面孔。
其实他们曾经相安无事的相处过一段日子──原本他是担心她会向母亲打小报告他推倒她的事,经过他的警告,她还真的没有告他的状,也非常配合的与他保持距离,原本,他们是可以各过各的生活,但打破当时情况的人,是他。
芷伶很快的融入他们的生活,海伦疼她,黑歆宠她,连父亲都因为爱乌及乌对芷伶疼爱有加,不介意她一个佣人之女的身份,活泼可爱的芷伶很快的成为黑家上下最受欢迎的人,连西尔家那对防人心极重的姊妹,也对芷伶释出善意。
她对每一个人笑,对每一个人都不设防,只有对他,看见他就低头一句话也不说,连招呼都不打,马上转身走人──没错,是他要她离自己远一点的,但她真的这么做了之后,他又不高兴,每次看她和海伦、黑歆玩得那么开心,不论好玩的、好笑的事情都没他的份,他不是滋味,那时候他只是想引起她的注意,又拉不下脸和她说话,更拉不下脸对她道歉,所以用了最笨的方法──欺负她。
他对女孩的认知,被西尔家那对姊妹扭曲了,认为女孩子被欺负后就会像她们两个那样反整回来,以为她会因为他的恶作剧追打他──很幼稚,至少是打破僵局的方式。
想不到芷伶的个性不是那种吃了亏会说出口的人,那时候的他年纪太小,趁着没大人注意的时候,一次又一次的欺负她、整她,她会哭,但不会向任何人提起,只会拼的躲,他一直到最近两三年才知道,她一直记挂小时候他跟她说的话,他讨厌她,所以把他的欺负解释为“他真的很讨厌她”。
其实,早在十岁那年母亲提起芷伶的身世,黑慎就对芷伶完全改观,觉得芷伶早熟懂事的令人心疼,发自内心的,想好好疼惜她。
他不是那种会对女孩子粗暴的男孩!但是他对她做的,又何只是粗暴两个字足以形容的?
他为什么这么蠢呢?为什么喜欢两个字他说不出口?
或许是……他下意识的害怕被拒绝吧,与其被拒绝,他情愿被她讨厌,惹她伤心难过,至少她心里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