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决定利用马克一点一点的为自己扳回劣势,让她对自己从讨厌变成喜欢!
羽珍太喜欢马克了,所以刻意把早晚的慢跑时间“乔”得跟昭暐遛狗的时间一样,不到一星期便与马克成了好朋友,现在牠看到她会主动跑过来,在她脚边绕圈子,让她开心得不得了。
不想让程昭暐以为她是有意接近他和马克的,所以她表现得很刻意,将每天早晚在公园的碰面制造成不期而遇。
然而,经过几天的相处,她也发现,程昭暐那人似乎真的只把她当成同事,他只是单纯的出来遛狗,没有想藉马克来追求她的意思。
“啧,没有毅力的家伙!”他不是要追她吗?这么没毅力,才被她拒绝就打退堂鼓,没用!哼!
明明讨厌人家,却又生气他不努力追求,羽珍也很讨厌自己这般矛盾的心情。
每天早晚的慢跑,都会和那一人一狗一起,从一开始的无话可聊,到后来对彼此有一定的了解,而且他很体贴,当她牵着马克的时候他会走在靠近马路的那一边,而且不让她清理马克的排泄物,说这种事情不是淑女该做的事,让她很感动。
然而,她不知道的是,她正一步一步的踏进昭暐的陷阱中。
近来公司即将在圣诞前夕推出新款单机版游戏,身为总工程师的昭暐忙得焦头烂额,没办法经常带马克到公园散步、运动,好几次羽珍等不到人,不禁有点小生气。
当一连三天没在公园看见昭暐和马克,她终于爆发了。
在一个月一次的主管会议结束后,她怒气冲冲的拉住收拾东西就要离开的昭暐。
“我有话跟你说,过来!”不由分说,她拉着他就往楼梯间走。
两人拉拉扯扯的举动自然引起其他同仁的好奇,但碍于羽珍泼辣的性格,以至于没人敢上前偷听两人谈什么。
而对昭暐仍未死心的客服部经理,只能咬牙切齿,看着两人双双消失在楼梯间。
“嗨,好久不见。”他虚弱的打着招呼。
一连三天,为了找出游戏程式中的Bug,他一天睡不到三小时,半夜回到住处匆匆洗个澡便趴在床上睡死,但睡不到两小时便又被电话吵醒,帮马克弄了干狗粮后匆匆离家。
每天,都会看到马克以哀怨的眼神看着他,像在说牠想出去玩,唉,他也很想满足牠的小小愿望,都怪工作让他忙得连睡觉的时间也不够,没办法带牠去散步运动。
也少了和女王培养感情的机会啊……
“你也知道好久不见?”羽珍咄咄逼人地反问。“我问你,为什么三天没在公园见到你……和马克?”
“还有七天新游戏就要上市了,我们还有个Bug搞不定。”昭暐叹息。“抱歉没通知妳一声,让妳担心了。”
“谁、谁要担心你啊?”羽珍惊觉自己的语气太以他女友自居,连忙补救。“我是担心马克,牠那么久没出门一定闷坏了,好可怜!”
如果只是担心马克,刚才先提到的怎么是他呢?
清楚明白他的努力有成果,只不过还不能操之过急,女王脸皮很薄,绝不能急于一时戳破她的面具,要慢、慢、来。
“我五点出门的时候,牠也用哀怨的眼神看着我……”他爬了爬头发,叹息。“别担心,再两天就可以把Bug抓出来,到时候再补偿马克,带牠出远门玩好了。”
“还要等?!”羽珍性子急,受不了要等等等。“把马克交给我,我来照顾牠。”
耐心等了三天,总算等到他想听的一句话!
不过昭暐没表现得太明白,他一脸的不好意思。“这太麻烦妳了,马克很调皮,平常妳只看到牠装乖的一面,我怕牠会给妳添麻烦……”
“你跟我客气什么?马克跟我又不是不熟,你忍心让牠一直闷在家里吗?”她咄咄逼人的问。
他当然舍不得,所以等她开口啊!
其实心中正得意的窃笑,但脸上则带着不好意思和抱歉。
“那就麻烦妳帮我带马克去散步。”他从口袋中掏出钥匙。“这是我住处大楼的钥匙,我住在B栋十八楼之三,待会回办公室我就打电话通知大楼管理员妳会去帮我遛狗,我会尽量赶在十二点以前去带马克回来,我没有备份钥匙,到时候再一起向妳拿回来吧。”昭暐慢慢的让她陷入他的生活而不让她发觉。“这么麻烦妳真不好意思。”他佯装懊恼的搔搔头。
“不好意思个头!”羽珍冷哼。“晚上见。”拿了他的钥匙,她转身便走。
“嗯,晚上见。”待她一走,昭暐才露出得逞的笑意,“不信妳不上勾。”
第四章
羽珍下班后回到自己的住处,飞快的换上运动服后来到隔壁大楼,向管理员表明身份。
“妳是程先生的女朋友吗?”管理员笑咪咪的问。“程先生最近忙,所以妳来帮他遛狗啊?”
咦?为什么听到别人说她是那白斩鸡的女朋友,她没有不开心,反而还觉得满爽的?
“嗯,是啊。”干脆大方承认,反正没人相信他们只是普通同事,毕竟有哪个普通同事会专程来帮对方遛狗的?
“呵呵呵,请进请进,直走过中庭到中间那个电梯,程先生住在十八楼之三。”管理员笑呵呵的替她指引方向。
“谢谢。”羽珍快速的往电梯方向走,搭上了电梯,来到昭暐的住处楼层。
掏出他交给自己的钥匙,开了门,她轻快的呼唤,“马克!炳啰~~”
然而,一进入羽珍就吓到了。
她没有想到一个男人的住处会这么干净,而且……漂亮。
整个空间的色彩全是蓝与白,客厅延伸出去的落地窗非常有味道,是她最喜欢的地中海风格。
“想不到我们有相同的品味。”羽珍惊讶的挑了挑眉。“我早该知道的,他也喜欢到牧神的午后喝咖啡,在很多地方我们有相似之处。”她喃喃自语着,踏进屋内,开始找寻马克。
“马克,你在哪里?我来带你去散步喽!”
“汪!”马克听见人声,飞快的从最里头的房间跑了出来,看见熟悉的人,乐得跑到她跟前热络的摇尾巴。
“你那没良心的主人不在,我带你去跑一跑吧,去把东西拿给我,我们出门喽!”羽珍笑着模模牠的头。
“汪汪!”马克听得懂出门二字,立刻跑进里头,先是叼了卫生纸出来,再跑进去叼出一个纸袋,最后才是出门用的项圈。
“好聪明。”羽珍模模牠的头夸奖后,替牠扣上项圈,带着牠离开闷了牠三天的家。
马克所到之处,依旧是小朋友们注目的焦点,昭暐和马克搬到这附近不到两个月,已经是远近驰名的偶像了,大家都认得马克和牠的主人,也认得总是在他们身旁的漂亮小姐。
这个小姐连出门跑步都要化妆,而且技术了得,不管流再多汗,妆都不会花掉,许多爱美女性向她讨教,她也介绍不少好用的防水、防油化妆品。
大伙都在猜测着漂亮小姐和狗主人的关系,然任凭好奇心再重,也没人好意思开口探人隐私,但今天的情况实在太令人好奇了。
马克一连三天没和那斯文帅气的主人出来慢跑,今天一出现,身旁没有总是陪牠一起跑步的男主角,反而是那个漂亮小姐和牠一起。
这真教人好奇两人的关系啊……
“咦?阿姨,叔叔今天怎么没有跟马克一起出来?”一个不懂大人内心复杂心境的小朋友,问出了大伙的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