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越南的九月国庆刚过。
连著两晚的烟火秀博得市民和外国观光客满堂彩,今日河内市中心几个封锁戒严的行政区块终于开放道路,让人车恢复通行。
河内的气候通常分成三种:热。很热。非常热。
市区交通也一样分作三个层次:乱。很乱。非常乱。
夕阳余晖下,街上机车穿梭,形成庞大车阵,硬是淹没穿插在当中的几辆四轮交通工具,喇叭声响彻云霄、此起彼落的,震得人心浮气躁。在这个既热又乱、失序中却自有规则的氛围里,大家左冲右突的,拚命想钻出一条“活路”。
尖峰时刻,谁也不让谁。
大马路堵得厉害,他决定不继续搅和了,寻到一个间隙,摩托车车头往旁边一扭,手法俐落得教人惊艳,油门轻催,连人带车迅速且漂亮地横切过车阵,钻进一条红砖小巷。
巷道好窄,勉强能让两辆轻型摩托车交会而过,周边全是一户户的小住家,除主要巷道外,更有十余条蜿蜒回旋的小弄,布置得有如迷宫,若非在这儿“混”久了,很难正确无误地过滤这个四通八达的所在,找到心中所想的那个出口。
放缓速度,男人沈肩舒背,极为悠闲地骑著,引擎传来“逋逋逋”的轻震音,偶尔还会“含痰”似地“咳嗽”几声,说明车龄其实也老大不小了。
地上有些湿,像是某户人家刚用外墙边的水龙头洗完菜,几片空心菜叶和红萝卜皮还挂在水沟盖上,他轻松避过两、三个小水洼,在老人家聚集聊天的转角处刻意将车速放得更慢。
罢放学的孩子们背著书包在巷子里笑闹追逐,不知玩著什么游戏。他骑过孩子们身畔,摩托车突然被一颗水球击中,孩子们尖叫大笑著,他没去理会,稍稍加速,避开第二颗水球盲目的攻击,一晃眼,已顺利冲出他所要去的那个出口。
远远就望见大教堂耸立的灰白高顶。
迎著霞金色的天光,他慢条斯理地轻催油门,骑出旧市街范围,来到新市街最热闹的一条石砖大街上。
大教堂矗立在不远处,他的机车慢吞吞地滑近人行道旁,扣住手煞车器,停在一家有著爱心眼骷髅头当店徽的小店前。
小店有个诡怪又可爱的店名——“COOLME”。
店里专卖手工绣品、包包和各式各样的女性配件,也提供量身订作各类的女性衣物,可以由顾客亲自决定款式、布料和丝线、绣图等等,连正式场合所需的礼服也难不倒店里的裁缝师。
男人没将引擎熄火,跨坐在车上,侧首瞥向那扇玻璃门,有什么牵引了他的视线,牢牢攫住,让他一时间移不开眼。
门内,那小女人穿著一袭白丝绸裁剪成的越南国服,她绾著发,发髻松而慵懒,姿态宁祥地坐在矮脚圆凳子上。
淡金余辉穿透那扇玻璃,仿佛能捕捉到无数的光束投射在她的头顶、身上,她整个人浸润在其间,轻垂脸容,专注著手边的工作,灵活且娴熟的秀指把丝线密密绣在布面上,像是她此时的举止有多慎重,不允许有半丝轻慢。
她来回又绣了几针后,略顿,感应到什么似地扬起鹅蛋脸,迷惑的神情在看到玻璃门外的他时微微凝收。
他……回来了……
斑大身躯穿著橄榄色的亚麻宽衫和长裤,那成套的衣裤还是她之前为他量身裁制的,他很适合这种休闲打扮,后来她又选用纯白、米白和淡咖啡色的亚麻布料,为他多做了好几套风格类似、款式不同的衣裤。
谭星亚没能瞧见自己脸部表情在短短几秒间的变化,原就清雅的五官如迎著春风般,变得更加柔软,每个线条都柔,浸了水似的,她眼底星湛,湛得嘴角都已揉出笑花。
他回来了呀!
把搁在膝上的绣框和装著丝线、亮片及珠珠等小物的篮子挪开,拉掉系在左腕的针包,她回头跟里边的人交代了声,然后推开玻璃门走出。
少了店内舒爽的空调,热气扑面,她忍不住颤了颤,感觉每个毛孔正收缩又舒张、舒张又收缩著。
她胸口也是,急速的律动让呼吸变得不太容易。
到底是温度改变教她胸腔骚动,抑或是他的出现……抿著笑,她走过人行道,盈盈停在男人那只跨放下来的大脚边。
他脚底下踩著白色勃肯鞋,同样品牌和款式的鞋她也有一双,只不过比他的秀气好几倍,尺寸小好多。
“不是后天的班机吗?怎么提前回来了?”她嗓音徐徐,眸光从一出店门就没离开过那张峻脸。
男人的脸很难用“帅”、“不帅”、“好看”、“不好看”这类的话来简单形容,因为有二分之一的拉丁血统,他的五官轮廓较亚洲人深邃许多,深凹的眼睛是相当漂亮的,但过于密长的睫毛像刻意要掩盖那两丸棕黑色眼珠般,总习惯淡敛著,不让谁瞧出底蕴。
他的两道浓眉低低压抑,眉间有细碎纹路,微捺的双颊突显出直挺鼻梁和刚硬的下颚线条。那张脸庞有著某种无形的阴影,看不见、分辨不出,却透出冷冷的孤漠气味,是只有有心人才能明白的神态。
幸而,略厚的唇瓣稍稍缓和过分冷峻的脸,此时他嚅著唇像是要答话,喉结动了动,三秒钟后才闷闷地蹦出一句话——
“……有空位就先上机了。”
谭星亚有些啼笑皆非。
这男人究竟有多寡言、多懒得动嘴皮子说话,她心里再清楚不过啊!
忍不住伸手拨拨他鬓角的软丝,他有一头和眼珠颜色相似的深棕发,略长,盖住了后颈,发质相当好,有著自然鬈,如果没抹发油整个往后梳的话,它们总是东翘西翘,要不就是出现波浪型态,略显无辜地荡在他宽额上。
而此刻,他一路被风乱吹的发型不只很“无辜”,还误打误撞,乱得颇性格。
他没动,目光沉静,当她指尖轻触到他颊边时,似乎有粗嗄的呼息混在低音鼓噪的摩托车引擎声中。
谭星亚没再多问,双腮有点儿染红了,她收回手,平心静气地说:“你等我一下,我进去跟小菱说一声。”
她口中的“小菱”全名叫作“袁静菱”,是她的女性好友兼合伙人,而她则算是“COOLME”的二老板。
这一方,男人浓眉似有若无地挑动,仍旧凝视著她,没说话。
谭星亚淡笑,眨了眨眼睫,仿佛不需言语就能洞悉他的一切思绪,晓得他的疑惑。
软软叹气,一副挺苦恼的模样,她启唇又说:“手边的工作不赶的,我今天想早退,跟小菱交代一下就可以走了,你如果不等我,谁载我回家呢?”
***bbs.***bbs.***bbs.***
回家。
“家”是什么?
像他这样的人,还能有个“家”吗?
为何听到她如此自然地吐出“回家”两个字时,他心脏就一阵急跳,温潮般的暖液拚了命地涌出,涨满整个胸臆?
他的家究竟在哪里?
低回几遍,思绪翻滚,他脑中掠过一幕又一幕的景象,如同播放著幻灯片,所看到的全是他这十二、三年来走过的地方——欧洲、美洲、亚洲……从这个国度飞到那个国度,由这个城市转战到另外一个城市。他是职业的二轮车赛车手,他知道自己很行、天生吃这行饭,从少年时期就随著各项SUPERBIKE的国际大赛开始他飘泊的生涯,他血液里有著冒险犯难的因子,让他在每场赛事里都疯了般地狂放奔驰、寻求极致的感官刺激,矛盾的是,这样的他为什么会莫名地渴望起“家”这种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