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由自主地,她脚步跟随着他,当悬挂于门顶的铃铛轻颤响起,她走进了那扇玻璃大门。
就在此时……
“汪、汪!”悠闲的爵士乐中混进两声狗叫,程家欣发现自己立即成为众人注目的焦点,因那只破坏一屋子安宁氛围的哈士奇已从里边冲了出来,要不是走在前方的男人替她挡着,那壮硕的狗八成又要压在她身上。
“汪、汪!”
“哈弟,冷静下来!安静!”叶甘庆弯半跪着,两手小恶劣地扯着大狗的颊,不住地摇晃。
“汪、汪!汪……”牠玩心重,动不动就窜上窜下,加上有美女在场,要牠安静实在是天方夜谭。
程家欣没养过狗,但这一次她确定牠的确在笑,咧着大嘴,笑得傻愣愣的,冲着她拚命摇摆尾巴,眼珠子还兴奋地变换颜色。唉,牠真的很喜欢她。
“你别虐待牠,牠会痛的……快放手啦。”她忍不住扯了扯他的手臂。
冷艳美女竟然替狗求情?叶甘庆微微一怔,有些不是滋味。
“这是家教问题,狗也要有家教,不教会越来越野,这不是虐待。”
“唬汪……”这声吠叫抗议意味浓厚。
程家欣蛾眉一挑,探出纤手模了模狗头,那毛茸茸的身躯马上靠过来,谄媚地贴着她的大腿磨蹭。“既然是家教问题,那你爸爸妈妈教你时,也会狠心地扯着你两边脸颊拚命摇晃吗?”
“呃?”这是何意?她拐着弯骂他是狗吗?或者只是单纯质问?叶甘庆没办法从那张略微冷淡的美颜得到解答。
他们两人一狗的对话,早引起咖啡馆里许多人的注意,有人忍不住笑了出来,而其中笑得最响、最亮的一位,正从柜台后方走出,朝他们迎了过来。
“小叶大哥,你这一任女朋友很不赖喔,有Face、有身段,反应也快,真好。”巫筱晓嘿嘿笑着,丽容镶上蜜似的,甜孜孜的。
左胸悄悄浮动,叶甘庆瞪了她一眼。“别乱说,我和这位小姐今天才第一次见面。”萍水相逢,连名字都还不知道,更何况,他还有个现任女友,感情蜜里调油,他专一得很。
巫筱晓眨眨水眸,瞧了眼脸容淡红的程家欣一眼,菱唇微抿,似笑非笑的又说:“唉唉,人和人之间,总是由第一次接触开始呀,不是吗?”
叶甘庆就怕这古怪的小妮子说些玄之又玄的话,忙转移话题:“巫奇呢?怎么不在这儿?”他喝惯老板巫奇煮的咖啡,虽知道店里的点心口碑极佳,但他向来不爱甜食,很少尝试。
巫筱晓又笑,“怎么大家都想找我哥呀?他贵人事忙,早出去啦,我在不好吗?”
叶甘庆眉心微乎其微地皱折,想直接询问那只手提袋在哪里,然后掉头走人,可是巫筱晓快上一步,亲亲热热地挽住程家欣的手臂,拉着她往里边走去,边走边说:“妳终于来啦,我准备了一份点心给妳,是我自己做的,味道很不错喔,妳一定喜欢。”
程家欣愣了愣,搞不太清楚状况,不由得问:“小姐,请问……我们认识吗?”奇异的店、奇异的场景、奇异的俏丽女子,她似乎闯进一个用常理无法解释的空间。
“我们不认识吗?嗯……”巫筱晓步伐一顿,歪着小脸,食指轻敲着下巴,忽然,疑惑一扫而空,笑得亮丽。“重点是妳会吃我做的点心,至于咱们认不认识……呵呵,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啦。”
“咦?”
第二章
GluckCookies?!
望着小圆桌上放在白瓷盘里的那个金黄颜色、五芒星形的可爱手工饼干,程家欣除了微感愕然,还有些啼笑皆非。
从走进这家咖啡馆到现在已过去半个钟头,她借用店里的化妆室清理了脸上和衣裙上的脏污,卸完妆当然要重新上妆,但随身携带的化妆包塞在手提袋内,她尚未取回,然而思绪刚转,一侧眸,适才被哈弟叼走的手提包竟好端端搁在洗手台边,彷佛它一直在那里。
她瞇起眼怔了好半响,最后决定不理会心中的疑惑,俐落地为自己化了一个精致优雅的淡妆,拢了拢蓬松亮眼的波浪鬈发,左边角度OK,右边角度OK,前后上下都很OK,几分钟前的狼狈、凄惶、苍白,譬如昨日死。
用手机打了通电话给某家上市电子公司的小开,和张士泰的这段恋情虽已结东,等着候补的人多得是,她想找个临时司机简直易如反掌。
心情稍稍平复,她的优雅自信也一点一滴回笼了,深吸口气,对着镜中的自己扬眉微笑,她提着手提包走出化妆室,等候她的却是一杯冒着苦甜香气的热焦糖玛奇朵,和一块巴掌大的立体造型饼干。
“这饼干是特别留给妳的。”巫筱晓对她招招手,“还有,我替妳煮了一杯焦糖玛奇朵,妳喜欢吧?”
不仅是喜欢,那是她的最爱。程家欣再次感受到某种神秘的氛围,心脏轻轻鼓动,眸光不自觉瞄向同样坐在小圆桌边、举杯啜着咖啡的男子一眼。
他正皱着浓眉,将杯盘放回桌面,淡淡吐了句:“不喜欢,太甜了。”还是巫奇的手艺合他口味。
巫筱晓软软哼了一声。“小叶大哥,没人问你意见哩。”
叶甘庆不置可否,望见程家欣立在三步之外,美丽瞳底藏着戒备和淡淡冷漠。他是喜欢美女没错,眼前这一个也的确有骄傲的条件,但他欣赏她的外表,却还不至于拿着热脸去贴人家的冷。
“既然小姐的手提包找到了,那妳们慢慢聊吧。”他站起身,转向巫筱晓,“我先带哈弟回家,晚一点再过来找巫奇。”他和巫奇是高中死党、是BodyBody,年轻气盛的岁月里,什么狗屁倒灶的事都干过。
“汪、汪、汪--”哈弟大抗议,不走就是不走,见叶甘庆从口袋中取出绳子,牠不让他系上,一溜烟躲到程家欣脚边,可怜地瞪大眼睛。
“哈弟?”程家欣有些于心不忍,放下手提包,人已蹲了下来,小手温柔地抚着牠的头和背脊。她还是头一次看这么大、这么壮的狗拘扮忧郁,又呆又愣,无辜得不得了,实在好可爱。
“呜……”忧郁到底,彻儿干脆将大头趴在两只前脚上,发出可怜兮兮的申吟。
巫筱晓装作没瞧见,偷抿着笑,自顾自地喝起咖啡。
叶甘庆双目细瞇了起来,爱犬重色轻主,实在很削他的面子。另一点教他不是滋味的是,她都已经叫出哈弟的名字了,对他的姓名倒一点也不在意。唉,这年头,狗竟比人还吃香。
“过来,哈弟,我们回去了。”他往前跨近。
程家欣美眸一扬。“你口气不要这么坏嘛,养狗跟养小孩一样,都要用爱的教育,你不知道吗?”她两种都没养过,倒说得脸不红、气不喘的。
“小姐,妳这样是溺爱,过度溺爱会造成可怕的结果,狗也好,小孩也好,妳这样是害他们,不是爱他们。”此话一出,叶甘庆忽觉得好笑,也不明白干什么要跟她抬杠,是心理不平衡吧?肯定是这样。
程家欣微微红了脸,更添三分艳丽,漂亮眼眸定定瞪着他,顿时找不到话反驳。
这男人跟这家咖啡馆一样,都透着古怪。
直觉告诉她,他对她是有好感的,男人对女人有了好感,通常会顺着她的意思走,殷勤应对,甚至是百般讨好,可他什么举动也没有,静静的,似乎在距离外打量就已足够,再进一步都嫌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