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公关经理连忙回道。
“另外,这段期间也麻烦两位管理经理,多注意饭店提供的服务品质与各项善后的清理,绝对不能有任何马虎。”饭店的信誉是他最要求的基本品质,绝对不因优惠而打任何折扣。
“我们会注意。”北投和洄澜的两个饭店经理异口同声说道。
“那么就这样,散会。”
一听到这句话,所有人立刻很有效率地收拾好开会文件,打算早点回家休息,好应付从明早开始忙乱的工作。
斑鹏宇回到自己的办公室,还将企画案仔细重看了一遍,删修增补一些开会时漏掉的施行细则,一个小时后,才开始收拾东西,准备离开。
晚上十一点,北投一片安静,人车皆少,只有各个饭店的招牌灯还闪烁得热热闹闹。这种时刻,既繁华,又萧索,容易让人觉得孤单。
看了一年的夜景,高鹏宇已经习惯这种感觉了,只是奇怪一年了,他居然没有麻痹到变得毫无感觉。
走到停车场将车子开出,他依着习惯驶经饭店门口,忽然,一抹坐在对面人行道椅子上的身影,吸引了他的注意。
非常眼熟的娇小身形,非常熟悉的凝望动作,那是……丹琳!?
再瞄到椅子旁放着的行李时,他的车子也停了下来,拉上手煞车,开门、下车。
“高鹏宇!”东张西望的无聊身影一看见他,眼神立刻一亮,然后跑到他面前。“终于等到你了。”
“妳怎么会在这里……”高鹏宇活了二十八年,能够让他惊讶的事实在不多,偏偏——现在就有一件。
“来玩啊,我又只认识你,只好先来找你。”想她一路从出机场,再到台北,也是很坎坷的。
虽然说中文难不倒她,但是第一次来台湾,面对这个与英国完全不同的环境,还真是让她有点手足无措。
幸好蓉蓉很够意思,把高鹏宇会在的地址写下来,并且建议她直接到饭店找人比较快——因为蓉蓉很了解她哥哥这个负责任的工作狂的习性。离开工作那么久,回来后铁定是埋首当工作狂。
“如果等不到我呢?”
“就住饭店啊,反正很近。”她一脸单纯无辜,指着对面的辛·北投温泉饭店。
想得真是太美好了,万一饭店刚好客满呢?
“妳没有先预订住的地方吗?”他蹙起眉。
“没有。”她很直接地回道,吐了吐舌,“台湾我不熟。”
败给她了,高鹏宇转身提起她的行李。
“走吧,我帮妳办CheckIn。”幸好这几天不是假日,饭店还有空房。
“你也住这里吗?”她高兴地拉住他手臂,知道他不会丢下她不管,真是非常开心。
“这里是我工作的地方。”虽然常常工作到三更半夜,但高鹏宇对于工作和居家是分得很清楚的,非必要不将工作带回家。
“那,你要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自己跑掉吗?”她顿时停下脚步,表情好像即将被人丢弃的小孩。
“如果妳没遇到我,也是一个人。”他莞尔道。
丹琳的五官小巧而可爱,组合在一起本来就很像洋女圭女圭,现在这个表情……让她看起来根本像个小孩子。
“可是我已经找到你了。”她纠正兼强调。“你忍心放我一个人,在这么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吗?”继续扮可怜。
斑鹏宇想了想。
“今天晚上,妳就先待在这里吧,我会交代他们好好照顾妳。”他带若她往饭店走。“妳先想一想自己要做什么,明天我来的时候,再告诉我。”
他的语气温柔却坚决,虽然没有命令,但是丹琳就是知道他下了决定,就不会再改变。
“好吧,这次我听你的。”先退一步,“但是你要答应我,我在台湾的期间,你不可以不理我。”妥协同时,不忘谋求一点小小的利益。
“可以。”高鹏宇同意。
如果丹琳来台湾,是蓉蓉出的主意,那么他想不管,大概也很困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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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时差,丹琳一觉睡到中午才醒。薄薄的日光穿过半透的窗帘照射进来,丹琳起床拉开窗帘,让阳光照亮整个房间。
不同于伦敦带点凉爽的天气,台湾的阳光是炽烈的,晒到皮肤上会发热,丹琳从窗户望出去,正好看见往下延伸的一栋栋建筑物。
拥挤的建筑物与住宅,跟伦敦很不相同,难怪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高鹏宇会对伦敦街景那么好奇。
突然想到他说今天会来,丹琳立刻进浴室盥洗,梳整微卷的黑发,换上一件细肩带的素色小可爱,外罩一件维多利亚风格的薄长袖,下半身配上浅色七分裤和凉鞋,然后直接搭电梯下到一楼。
不知道高鹏宇会在哪里?
她才犹豫着,正好在柜台的经理一见到她,立刻迎向前。
“妳是丹琳小姊吧?”总经理交代的,绿色的眼睛是最好认的标志。“我是饭店经理,妳好。”
“你好。”丹琳回礼,知道高鹏宇就是饭店的总经理。
“妳一定饿了吧,请跟我来,我帮妳安排座位。”经理领着她往餐厅。
“请问……高鹏宇呢?”
“总经理在办公室忙,交代我们先招待妳。”来到餐厅,经理对服务生吩咐了几句话后,才再转回来对她说:“服务生会为妳带位,总经理应该待会儿就会来,请妳在这里稍待。”
“谢谢你。”听到高鹏宇会来,丹琳立刻安了心,跟着服务生的带领落坐后,开始填喂自己的肚子。
超过十六个小时没吃东西,她还真的饿了,中、西混合的Buffer,正好符合她的口味,吃到熟悉的食物,也满足对东方食物的好奇。
半个小时后,高鹏宇在她对面的位置落坐。
“你来了。”丹琳一看到他就笑了。
斑鹏宇仔细看了看她的神色,确定她昨天晚上有好好休息,这才开口问道:“还可以吗?”眼神瞄着桌上的食物。
“很好吃。”顿了一顿。“你还没吃午餐?”
“现在正要吃。”他微微颔首垂葸,然后起身去挑选自己想吃的午餐。
不同于她琳琅满目,各种食物都一点点的亮丽托盘,他的,是一碗白饭、一碗汤,以鳕鱼排为主食,再配上一些青菜,非常简单,却足够丰盛。
“你吃得好简单。”这是丹琳观察菜色后的结论。
“三餐的进食,最基本的目的就是储备精神与体力,够营养、不会难以入口就好。”他对三餐,还真是很不讲究。
“像你这种说法,很糟蹋美食耶。”好像什么食物,只要能吃就好,精致与否一点也不重要。“枉费你的饭店,把食物做得这么好吃。”
“如果不做得好吃,怎么吸引顾客?”高鹏宇一笑。
“所以,你的好吃、好住,完全是为了别人,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需要。”丹琳皱皱鼻头。
突然发现,他很会为别人着想,却一点也不为自己着想。
“呵。”高鹏宇轻笑一声,不以为意,开始进食。
丹琳也就继续享受她的美食,一边看着他吃饭的模样。
他吃饭的姿态,就跟他的人一样,举止斯文,咀嚼速度和缓乎稳,不躁进、不急迫;而在英国,他揍人的动作,看来一样平缓,却蕴含力道在内,呼吸不曾紊乱。似乎他不管做什么事都是一径沉稳。
丹琳非常怀疑,这人有没有平稳之外的表情?
就在她胡思乱想的时候,他已经吃完自己的午餐,让她又发现,即使举止看似平缓,但实际上他做事却是俐落得很,一点也不浪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