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不想看到我,你可以当我不存在;如果你嫌我烦,你也可以不要理我,可是,不要赶我。我承认我很笨,根本不会追求人,可是只要你说,我愿意改进,这是我第一次喜欢一个人、追求一个人,我没有经验,方法可能很差劲,你给我一个机会学习,我总会进步的。”惹他烦,她很抱歉,可是她不想连努力都没有就放弃,那样她一定会后悔的。
罗森看着她,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她竟然为了见他,宁愿等上好几个小时?!
他不想注意,可是却很难不注意到,她的眼下有暗暗的阴影,脸色也不若以往精神,那是缺乏睡眠和劳累的征兆。
只为了他,单纯为了他,她把自己弄成这个样子……她的方法也许笨,但他却记住她了,并且……因为她虐待自己的行为,又气又……不舍。
“你很烦。”他盘胸,瞪着她。
“对不起。”
“你很笨。”
“喔。”她垂下小脸。
“你还太小。”
“年龄不代表一切。”低垂的脸立刻抬起,用力反驳。
“小孩子通常最不喜欢别人说他小。”他眼里浮现笑意。
“是成熟的男人都心胸宽大、眼光放远,不会在乎年龄这种小事,再说,你才二十九岁,又不老!”他休想用年龄问题打发她。“而且,现在姊弟恋多得很,谁还会在乎年龄?两个人之间,能不能相处、相不相爱才是最重要的。”
“那是你的想法。”天真。
“不然,要想的多复杂?”她反问。“考虑身价、年收入、家世、外表、身高体重吗?这些因素,有哪一样可以保障人的快乐和幸福?”
呃?他一时被问住了。
“人活着,不是为了社会规范、道德法律和别人的眼光,如果连自己都不知道怎么看待自己,就算赚再多钱、身分地位再崇高,又有什么意义?不过是别人眼光操纵下的傀儡。”
罗森震动了下。
这样的话,会出自一个小丫头口中,到底是她太进步,还是他太退步,不知道现在的小孩子脑子里想的就是这些?
她的眼神清澈而明亮,直接却不闪躲,她从不掩藏自己的心意,对他,她总是很老实,就算有时候故意转弯,但却真的从没骗过他。送花的事公司里传的沸沸扬扬,他知道,但她也真的很厉害,没让任何人知道这件事。
虽然她还未成年,但做事却不急躁,虽然有些莽撞,却很能顾全局面,懂得判断形势,低调行事。
不同于工程部经理,对那名连续两年进公司工读的大三女生工作能力的叹气、摇头,企画部经理对她的评价是认真、负责、做事仔细、工作能力极佳。
在他面前,她是爱笑的,懂得幽默,但说到喜欢他这件事,她从来不含一丝玩笑、戏谑……
冬雪一直望着他,走向他,身体几乎碰触到他,仰起脸,“罗森,相信我真的喜欢你,有那么难吗?”
认真的她,月兑去稚气,只有一片成人世界里难得看到的“真”。罗森笑了。
“是很难。”
“只因为我太小吗?”她懊恼地问。
“这是其一,其二,我不是个好相处的人,跟我在一起的人,通常会有很大的压力。”公事上是如此,私人关系上,他与女人的界线一向划分清楚,不肯好聚好散或者会惹他不快的人,通常也会成为他的拒绝往来户。
冬雪想了想,忽然一笑,“那根公平,跟我在一起,你的压力也很大。”
不只是他心里一直介意的年纪问题,还有她那些亲爱的姊姊、姊夫们,恐怕是不会太轻易让他过关的。
“听起来,好像有人会刁难我。”他挑眉。
“你怕?”
“不,我倒想看看,有什么人能阻止我得到我想要的东西。”他要的,一向只懂得争取,不懂得放弃。
“那——”她忐忑地咬了咬唇。“你答应跟我交往,让我当你的女朋友了吗?”
罗森又咧出抹笑,低头,毫无预警吻住她的唇,像在盖印。
没料到他会突然有这种举动,冬雪一时呆住。
“对!不过有件事,你得先做到。”没料到她的唇滋味如此之好,他忍不住又吮住。
“什……什么事?”回过神,她被吮的气息不稳,有点害羞,却没闪躲他的吻。
“不准再送我花!”
第五章
又到孟家姊妹每周一聚的晚餐时间。
这次,拒绝三个“拖油瓶”跟随,连小孟谦都没带来,因为藤原驭以培养父子感情为由,决定跟儿子来段父子谈心,结果那两个不能跟的大男人也陪着去了,变成三个大男人跟一个小男孩的晚餐时间。
这次聚会由秋欢决定地点,选在一家知名饭店顶楼,靠窗的四个位置,方便她们欣赏台北市的夜景。
“尽量点贵一点没关系,这顿的花费都算范开的。”秋欢很高兴地说。
如果说她们三个姊姊有了未婚夫之后有什么好处,那就是这点了:每回她们聚餐,必有人负责结帐,不用再花她们任何一毛钱。
那三个男人也真识相,早就谈好,一人轮一次,这次是范开,下回就是葛无优,然后是藤原驭。
“每次都让他们请,我们会不会太过分?”夏浓的良、心冒出头。
“哪会,他们钱赚的比较多耶,而且疼自己的女人、照顾自己的女人,本来就是每一个男人应该做好的事。”坚持“疼爱自己女人的男人最英俊”的秋欢,觉得这是他们最大的优点。
“浓浓,别想这么多,就算我们想付帐,他们也不会肯的。”春艳一手支着窗棂撑着侧脸,慵懒地靠坐沙发里。
那三个大男人的保护欲泛滥得不得了,平常是很顺着她们,乐意宠她们,但是遇到跟证明他们男子气概有关的事,却异常坚持,半步也不退——真不晓得付帐这种事,跟男子气概又扯得上什么关系了。
她觉得,是跟他们三个谁也不想输谁比较有关系,不论做什么都不想输给其它两个,说是男子气概,其实只是男人间的意气之争,跟关起门来争论谁“比较持久”一样,很无聊。
“反正,有人付帐,我们就尽量点。”秋欢首先翻开Menu,四姊妹轮着点自己最爱吃的餐,等服务生走了,才接着间道:“小雪,你去辛氏三个星期了,可以告诉我们你的目的了吧?”
“嗯。”第一个目标已经达成,当然可以说,“不过,你们要答应我,这件事不可以让三个未来姊夫们知道,而且你们不可以插手。”
“没问题。”Lady'sTalk,当然是禁止男士们介入的。
“其实我去辛氏,只为了一个目的,”冬雪望着三个姊姊。“就是——追求自己喜欢的男人。”
啥?!
秋欢怀疑自己听错了,夏浓一阵呆,春艳撑着的头差点掉下来。
“追求?”
“你喜欢的男人?”
“是谁?”
“罗森。”冬雪微笑。
“辛皓炜的好朋友兼最信任的下属?”春艳说。
“辛氏建筑的总经理?”夏浓依稀记得看过某篇商业报导。
“建筑业界公认最有潜力、最有才能的金童?”拜范开之赐,秋欢对“辛氏”的名人也知道不少。
三个姊姊一顿,又陆续开口——
“听说,他身边的女伴不少,不过没有一个会出现两次。”同在商界,春艳听过八卦。
“他……好像很讨厌媒体,除非公事需要,否则不会主动出现。”夏浓知道的永远是二手报导。
“嗯……听说罗森才华很高、公事一把罩,让辛皓炜非常器重,几乎把辛氏建筑都交给他管理,不过,他要求很高,是个让人容易得心脏病的上司。”以上,是秋欢听到的下属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