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猛地抬头,发现袁裴熙正双手盘胸站在她面前,直直地堵住了她的去路。哈哈,看起来就一副霸王的模样。
“我在想你,想你对我很好,早上还去买早餐给我吃。”她笑了,那个笑容好温柔、好温柔,温柔地融化了他的心。
他踏向前一步,将她的手纳入掌中,细细地收纳在他的保护中。
她抬头望着他,唇边的笑容既温柔又满足。
“那个是我做的。”他握着她的手继续往前走。
“你做的?你是说三明治跟女乃茶?”她惊讶地停下脚步。
“有必要那么惊讶吗?难道我不能做东西给妳吃?!我看妳冰箱空荡荡的,就知道妳平常都随便吃外食,才会瘦成这样。”他挑剔地看着她略显单薄的身子,计划帮她添点肉。
“我又没说什么。还有,你做的三明治很好吃耶,而我现在饿了,你还要喂我吃三明治吗?”她笑着问他,心里其实很感动他愿意为她亲手做三明治。
“一天吃两次,妳不腻啊?我还以为妳吃咖哩应该吃得够饱,说不定晚餐都不用吃了呢!”他忍不住又酸她。
新罗横他一眼。刚看到他出来等她,还以为他不生气了呢!谁想到男人比女人还小心眼。
“我们去逛街,逛到什么吃什么,妳看怎样?”他的酸意来得快去得也快。
“好啊,现在走吗?”她问。
“嗯,往这条街逛下去,后面还有很多店。我们就顺便散散步,走走路。”他低头看了下她的鞋子。“如果妳脚又痛,我可以背妳。”
她看了一眼自己的低跟皮鞋,困惑地问他:“你说得好像你背过我,是什么时候?”
“妳居然不记得?!”他控诉地看着她。“我背着妳走了好远呢,妳这没良心的女人,居然还好意思问我是不是背过妳?”
“真的吗?”她讶异地眨了眨眼,脑子迅速地搜索着记忆。“该不会是我喝醉的那天吧?”
“别以为喝醉就可以装死。”他睨她一眼。
她失笑。“哪是装死?我是不大有印象,我醉得没办法走路,所以你背我走吗?”
她隐约有这样的印象,但是没有非常清晰。
“妳穿着高跟鞋跟我跳舞。回家时脚都磨痛了,我就背着妳走。妳趴在我背上还一直说话,说妳很久以前就很喜欢我了,现在还是很喜欢,来来回回说了好多遍。”他开始描述当时的情景。
她倒抽口气,想起了这件事。
“你怎么这样?我喝醉了耶,你就当没听过,还拿出来说。”他的记忆力那么好干什么?把她干的糗事记得一清二楚。
“怎么可以当作没听过?我恨不得录音下来当作证据,干脆播放给妳那个追求者听好了,让他知道妳是我的。”他认真地说。
她红着脸瞪他,拿他的厚脸皮一点办法也没有。
冬天的傍晚,车灯与街灯交错亮起,给人一种缤纷的感觉。她握着他的手走在街头,虽然空气冷冷的,但心头却暖暖的。
“妳冷吗?我们找家店先吃饭吧!”他停下脚步问她。
她抬头看了看四周,这附近有满多卖吃的餐馆,她看了看,指着前面一家店。“我想喝热汤,我们去吃碗面,然后我想吃那个咸汤圆。你觉得好不好?”
“好啊。走。”他依然握着她的手,走进一家面店。
两个人就这样吃了顿简单又令人满足的晚餐,然后等她捧着一碗热呼呼的咸汤圆吃将起来时,他就笑着看她吃汤圆的模样。
“你干么不吃,一直看我做什么?”她停下来望着他。
他吃的是甜的汤圆,手里的调羹里有着桂圆跟滑溜香Q的小汤圆。“要不要吃点甜的?”
“好啊!”她才说完,他手里的调羹就喂进她嘴里。她满意地吃了甜的,然后也问他:“要不要吃点咸的?”
他点了点头,她也喂了他一颗鲜肉汤圆。“嗯,也好吃。”
“喝点汤吗?”她又问。
他又点了点头,她又喂了他一口汤。
两个人就这样一口甜一口咸,你喂我、我喂妳,边玩闹着吃完了汤圆。
“我们这样会不会拉肚子?”走出店门时,新罗忽然这么问他。
他顿了一下,然后看了看前方。“别担心,我知道这附近哪里有厕所。”
“哈哈哈。”他的回答引来她一阵大笑。
吃完了饭身子也暖了起来,两个人又开始逛起街来。
“那边有唱片行,我们进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宝贝。”他拉着她往前走。
进唱片行逛了一圈,他挑了几张唱片,又带她到纯音乐的那一区,挑了张有试听的唱片,将耳机套到她头上。“听听这个,编曲编得很棒。”
她闭上眼,那钢琴跟小提琴悠扬的演奏马上掳获了她的心。她彷佛看到了有淙淙流水的森林,眼前一片绿意敞开,随着音乐声跟背景的大自然声音,她简直就可以闻到森林里那种植物的味道。
“怎么样,喜欢吗?”他看到她张开眼睛时问。
“很棒,感觉好像进到另外一个空间。所谓的神游就是这种感觉吧?如果在家里,把灯关掉,在黑暗中放这个音乐,一定也很棒吧?”她很久没有这样享受音乐带来的细致感受,但跟他在一起,总会品味到她忽略已久的感动。
他让她的生活视野跟触角都变广了。
这些事情她不是不曾做过,但是透过他,她彷佛用另外一种眼光在看世界,重新又找到了新鲜感跟感动。
“好,那买了,等一下回到家就来听。”他拿起唱片直接到柜台结帐。
她笑着任他去,反正他说风是风的性子就是如此,买几张唱片也只是件小事。
如果他哪天睡觉醒来跟她说要去外层空间旅行,说不定她也不会太讶异。
“我忽然觉得你是个很会享受生活的人,是个聪明人。”走出唱片行时,她这跟他说。
“为什么?”他问。
“你看看你们医学院的同学跟学长们,哪个不是工作忙得要命,成天埋首在工作堆中,赚的钱就算多也没时间享受。可是你不同,你把自己生活的节奏安排得很好,除了工作,你也没忘记去品味生活。”
算起来她就逊色多了,平日除了工作之外,就是跟朋友逛逛街、看看电影,生活圈子也就这么点大。
“我只是比较率性而为罢了,反正人生苦短,何必执着于名利或是金钱呢?该享受快乐时就要享受。所谓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这是大家都读过的吧?”他对她眨了下眼。
她笑了。
“说得好,那我也想来放肆放肆。”她看着他身上的衣服,悠闲的打扮忽然让她好羡慕。“你穿这样一定很舒服,我还穿着上班的套装呢!我真希望我现在也是穿着牛仔裤跟宽松的上衣。”
他看了她一眼,然后朝她点了点头。“那还不简单?!”
“你这表情是什么意思?该不会是说现在要回家换吧?”她盯着他问。
“哪那么麻烦?!”他拉起她的手。“我们去买一套吧!”
说着她就被带进一家服饰店,开始试穿起来。
“来,这个妳穿一定好看,这件牛仔裤配这件毛衣,白色的高领,又大方又好看。快点去换!”他手上挑了几件,在她能反应之前就将她推进试衣间。
她好笑的看着手里的衣服,只好认命的乖乖换起来。意外的是,他挑选的尺寸居然都很合身,想不到对女人的身材,他也有这种“天赋”。
穿上浅色牛仔裤配白色翻领毛衣,她才打开试衣间的门就引来他一声响亮的口哨,惹得她脸都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