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有什么问题……”低著头等待开门声音,久候不至的千夜抬起头来。“啊!是你,寒寒寒……”他叫寒什么来著?
“你连我的名字都记不清楚,还敢大言不惭说要倒追我?”寒斯打开窗户,身子往后靠向椅子,依旧是一副懒散的模样。
千夜愣了一下,脸有点酡红。“我又不是因为你的名字才决定倒追你的,不过谢谢你提醒我,我们还真有缘哪!”她笑咪咪地说。
“小姐,你要找人是吧?门开了,你可以进去了。”寒斯似乎不大愿意跟她多谈,想起上次被狗儿当柱子撤尿的经验,他的脸上还会冒出黑线呢!
如果她都是这样倒追男人的,那么肯定大家都跑得飞快。
“啊,我又不急。”千夜索性放下手里的包包,整个人倾身向前趴在窗口上。“你在这边上班喔?”
寒斯人继续往后靠著,摊了摊手,懒得回答。
“想不到你是警卫耶,做这一行很辛苦吧?”每天对著门口无聊得要命,又不能打瞌睡,也不能偷看书,真是辛苦得不得了。
换作是她,一定不到半天就投降了。
她很难想像自己能乖乖地将粘在椅子上长达八小时,一向觉得上班制度真是最不人道的制度,所以她从没想过要去上那种朝九晚五的班,反正去了没多久就会受不了。
“小姐,你到底要不要进去?”寒斯不知道自己该拿这女孩怎么办才好,喜欢他的女人那么多,但没见过这种类型的,似乎不大在意他是龇牙咧嘴,还是冷脸相向。
“我可以进去里面坐坐吗?我走半天了,好累喔!”她看了看他身后那张沙发,看起来挺诱人的。
“不可以。”寒斯乾脆将窗户关上。
千夜又将窗户打开来,人跟著又趴过去。“做警卫收入好吗?那个BS的牛仔裤对薪水不高的人来说是有点贵,你那天干么坚持不肯拍照?”
寒斯闻言,原本一脸不耐烦准备撵人,但他眸色一转,坐直身子靠向她。“一个月才两万多块,所以我工作这么多年,还是穷光蛋一枚,那天买的牛仔裤是我今年最奢侈的东西了。”
用这招应该有用吧?寒斯不爱穿正经八百的衣服,所以每次都是破烂牛仔裤,让很多暗恋他的女人心碎,觉得世上真没两全的事情。好不容易有个如此有型的男人出现,偏是个穷光蛋,让她们只敢远观,在心里亵玩,也不敢真的跑来纠缠。
“这样喔,那正好啊,老板送了你好几条吧?你可以穿好几年了。”千夜心思倒是单纯,没马上跳进他挖的坑里面。
见计谋未奏效,寒斯又夸张地叹口气。“是啊,但是像我这样每个月养自己都不够了,也很难负担其他开支,更别说交女朋友或是结婚了。”
“你不像会结婚的人。”千夜马上搭话。“不过你放心好了,我不会嫌弃你的,我愿意当你的女朋友。”
寒斯愣了一愣,脸差点现出可笑的呆愣表情。“可我不想交女朋友。”
“放心啦!我家虽然有点小钱,但我爸妈都不是旧观念的人,不会反对的。”千夜也不真的那么傻,看不出他想“劝退”她。
不过他急於摆月兑她的模样,让她更不想放弃。她对他的喜欢是有那么两点点,但也不至於让她粘著人家不放,不过他的反应反而让她舍不得放手。
“可是我真的很穷……”他真的要辞穷了,难道这女人不懂得放弃吗?寒斯难得几次的不自在都被这女人给遇上了,实在跟他平日那种落拓不羁又冷酷的浪子形象相违背。
不行,他必须摆月兑这个女人。
“说点新鲜的吧!你一直说你很穷,言下之意穷是你不肯接受我追求的唯一原因,那既然我都说不嫌弃你了,是否代表我们可以交往了?”千夜故意无辜地眨了眨双眼,他当她是没脑袋的傻女吗?那她就配合一点,说话故意带点傻气。
寒斯差点没翻白眼,完全清楚她是故意的。
“我不想跟你交往,你要是想知道实话的话。”他咬牙,暗自决定今天晚上要潜入牛仔裤专卖店,把那张海报给毁尸灭迹,他不想跟这女人有任何牵扯!
“为什么?”她问得非常的认真,仿佛她真的不解,不过脸上完全没有任何受伤的表情。
“你……”脸皮真够厚!他败给她了。“就是不喜欢你,需要说为什么吗?因为没有理由喜欢。”
“可我觉得我自己不错啊,长得又不丑,家里又有钱,好歹也混到大学毕业了。还有,我要开始工作了喔!”她站直身子,得意地扬了扬手上的原文小说。
“那又怎么样?要说符合这些条件的女人也是满街是啊,如果每个喜欢我的都得接受,哪还轮得到你?”寒斯这下真的毫不客气了,而且他发现根本无须顾虑到她的自尊,她简直是打不死的女金刚,无论他怎么说都伤不到她。
千夜偏著头想了一想。“说的也是喔!”
趁著她还搭不上话,他赶紧说:“你不是来找人吗?还不赶快上去。”
“啊,对喔,我差点都忘了。”千夜提起包包,向他挥了挥手。“回头见。”
“最好是别见了啦!”他低声地咕哝道。
彭昕薇其实是千夜的学姊,大了她三届。很多人都无法理解为何她俩会走在一起,毕竟无论性格与背景都南辕北辙,两个人根本八竿子打不在一块儿。
若说千夜在学校代表的是傲慢的富家千金,那么彭昕薇就是上进女性的优秀代表。毕业三年,彭昕薇顶著外文与经济双学位的优势踏入商界,现在已经是位居要职的新女性了。
“裘千夜,你怎么慢吞吞的?我一壶茶都快冶了,你居然还没出现。”彭昕薇在千夜一坐定马上就噼哩啪啦地说了起来。
奋斗了三年,昕薇最近终於买下这层公寓,背上沈重的贷款,给自己一个独立的空间。
“我在楼下把男人。”千夜接过学姊递来的英国骨瓷茶杯,这组杯子还是她送的。
“噗哧!”昕薇差点喷出嘴里的茶。“你说什么?”
“学姊,你这样很恶心耶。”千夜递了一张面纸给她,忍不住好笑起来。“有这么不可思议吗?你都没发现你们楼下的警卫很有型吗?不过我是没想到还会再碰到他。”
“警卫?”昕薇瞪大了眼睛。“有吗?我今天休假,都没出门。不过平常日班的警卫虽然不丑,但也不至於吸引你裘大小姐吧?念四年大学都春心不动的人,有那么容易被电到吗?”
其实千夜的条件算是非常不错,学校里面追求她的人也不少,但千夜的人缘真的很差,至於原因,昕薇也是认识她一段时间之后,才终於慢慢了解的。
女生讨厌千夜情有可原,毕竟很受男生欢迎的女孩,女性缘通常不怎么样;但是男生也有人讨厌她,那就该怪她小姐根本不接受人家的追求,甚至连很有才气的校园才子,都被她气得暗吐几缸血。
裘千夜这人,说穿了就是任性。
对於不想交往的,她连应酬都不会,一点人情世故也不懂。加上她不大跟同学说话,每次被误解也都不解释,所以她的人缘也就每况愈下。
不过昕薇是挺同情这个学妹的。这种个性在别人身上会被称为性格,但在家境优渥的她身上,居然就变成了傲慢。
“那个男人很有趣,我喜欢他。”想起寒斯那忽而悠哉,忽而暗自咬牙的表情,她脸上忍不住泛起了一朵笑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