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陆的是,尚之居然对她笑。笑得有点凄凉,也有点温暖。
“那些专业疗程,还不及妳小乐团的疗效。”
美眸圆瞠。“啊?”
“傅玉。”
“有。”
“妳要不要考虑跟我交往?”
“语惊倒全场人。但他的神情太坦然,太真诚,让人连开个玩笑打发过去都不忍。
“我知道司真跟妳也在交往的适应期当中,但并不代表我就没有机会。我希望妳能郑重考虑,看看我有没有这个可能性。”
蓦地,芳心悬宕。
司真跟尚之,她要选哪个?
不知为何,她此时此刻想到的,竟是加热过后附有酸菜及辣酱的卤味……
小周末之夜,照例是社会青年的团契小组聚会时间。可是当司真拨手机给小组长凯哥询问傅玉的状况时,隐隐软化的心,再度刚冷。
“傅玉刚才有跟尚之一起来,可是她把尚之和要送给大家的茶点交给我之后,说什么有要事得跑一道师大夜市,就不见人影。”
司真淡淡回嗯,握着手机的铁掌却几乎将之捏碎。
若不是前阵子他从老弟那里听到了风声,他恐怕不知还会被他们的奸情瞒多久。
“司真,我说句话,你不要介意。”难得凯哥会正经八百的,一扫智能不足状。“你真的要多关心一下傅玉。”
“我一直都在关心。”但也得看人家瞧不瞧得起这份心意。
“我说的不是这种偷鸡模狗武的关心。”与其打遍电话给她周遭所有人问她近来如何,何不直接打去问她好不好?“让她感觉到你在关心她有这么丢脸吗?”
“我不想跟你谈我个人的感情生活。”
“好,那我坦白说。傅玉她哥已经两度来教会逮人,都因为她好狗命而碰巧错开,但是这样下去不是办法。”
这在说什么?
“我不晓得傅玉有没有让你知道,她不是离家出走,而是逃家,可是我必须站在教会的立场声明底限;教会可以同理她的困难,却不能帮助她逃家。我被夹在她跟教会中间,也很难做人你知道吗?”
司真微愕。“这事我第一次听说。”
“傅玉家很复杂,她不能苟同家里的一些做法就逃家,说是要跟男友同居。问题是她根本没有男友,她要跟谁同居?”
敝不得,她会跟老弟做那么诡异的协议:她帮忙和他相亲,老弟就负责养她三个月。
“她哥刚刚就到教会来逮她,声明家里对她的容忍已到极限,命令她立刻回去。”好死不死,她早一步跷头跑到师大夜市,逃过一劫。“而且她住的小套房,房东也已经确定要月兑手,无法再收容她--”
他听不清下文,脑袋充斥着混乱的烈火。
她不急于找房子,因为她只要找男人就行?继找上老弟之后,现在是找上尚之?而对他的援手,却总是傲慢的不层,闪闪躲躲。
她究竟在想什么?
这份强烈的不满质疑,在随后意外见到她跑来医院找他时,达到极限。
“嗨。”她努力鼓起勇气,在他恐怖的脸色上挤出笑容。“晚安,方便聊聊吗?”
不方便。但他却自我嫌恶地一面排斥,一面带她到十三楼大玻璃的璀璨夜景前,与各家疲备焦心茫然的亲属们同挤在休憩用的阳光室沙发内。
呃……这种场合,实在不好说话。可是他好像不在意……
是不在意被人听见,还是根本就不在意她?
“到底有什么事?”很淡很轻的一句话,却是望着窗外辉煌的都会灯海森吟。
她困窘地挤在他舆拖着点滴架的糜烂老头之间,惶惶掏出一堆随便挖来的药品。
“我是想请你看看,这些是什么药啊?我肚子痛的话,可以吃吗?”
他一一抽换小袋,冷冷瞄了两眼。
“nitroglycerin,可以用做心肌保塞病患前事先服用的锭剂,以防时心绞痛发作。妳有心肌保塞的问题吗?”
“没有……”她被他的解说糗成小红人,努力不去注意周遭拉长的耳朵。
“acetaminophen止痛剂。hydrocodonebitartrate类的止咳药,pentobarbital,开给病人的睡前安眠药。”综合以上三点,导出结论。“妳罹患急性咽炎了?”
“没有。”他那口气,好像她死了也没关系……“你最近有没有去看电影啊?”
“上次看电影是十年前的事。”
“喔。”沉默了好一阵子,她才找到下一句,“那是什么片啊?”
“尤里西斯生命之旅,西奥安哲罗普洛斯所导,以导演的视角记录巴尔干半岛的分裂现状及对自我生命的省思,终而在战火摧残殆尽的塞拉耶弗找到了答案。”
“喔。夜景好漂亮喔。”
没人鸟她。
“你有买乐透彩吗?今天开奖。”
“没有,我习惯对统一发票。”
夜深了。病人们行尸走肉般地颓然回到各自的病床,忧愁的家属仍在埋首,逛肾院的闲人仍瘫在沙发看高悬的电视。熠熠喧哗的窗外灯海,依旧奢华卖弄,车阵如龙。
两个人,并肩而坐。
如果,她稍微把头左倾一点点,就会靠到他壮硕右臂上种过牛痘的记号……她不敢,因为她承受不起可能随之而来的厌烦或闪躲。
他不懂她到底想说什么。如果不说,为何不给他一点暗示性的动作?她难道还是觉得他这个男人不可靠?
如果,他再给她一个像以往那样憨厚却迷人的笑容,她就不回去了。
如果,她稍微像以往那样泼辣骄蛮,他就可以顺势拥上去,不放她走。
如果他仍然像以往那样喜欢她。
如果她肯再接纳他一次。
如果……
“我以前养过一只狗,杂种的杜宾狗,叫莱西。”
蓦然,她恍惚呢喃,和他一同望着黑夜中的灿烂彼岸。
“我家的人都不喜欢牠,觉得牠血统不纯,不漂亮,而且小时候的我很怕狗,所以他们就把牠丢掉。我过一阵子就忘记牠了,可是有一天放学,我被一只很凶的大狗吓到,牠要咬我,我又不敢跑,就僵在那里。突然,冲出一只短腿狗拚命朝牠吠,直到把牠吠走。我那个时候才想起来,牠是莱西。我们都丢掉牠一年多了,牠居然还记得我。”
短短的小尾巴,摇得好兴奋,好快乐,依旧视抛弃牠的小女孩是牠可爱的主人。
“我就带牠回家,不顾家人的反对,一直养到牠死。大家都以为我这么爱牠,牠死了,我一定会很难过,可是我却一滴泪也没流,好像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也觉得好奇怪,我怎么这么狼心狗肺,然后事情就这样过去了。”
眼前的夜景迷迷蒙蒙,沉入海中。灯影荡漾,流离如梦。
“后来才发现,我没有办法再养狗。我家人带我找过好多店,看过不下上百只的杜宾狗,可是都没有找到我要的。不管我再怎么努力找,都找不到莱西。”
奇怪,牠跑到哪里去了?
“我从来都没说过我喜欢牠,也不觉得我有喜欢牠,因为牠是我第一只养的狗,我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喜欢牠,但是,我却决定了,我再也不要喜欢任何狗。”
再也不要每天起床时四下张望,莱西到哪里去了。再也小要莫名其妙端着一盘狗食,却不知道她到底打算拿给谁吃。再也不要在街上行走的时候突然变成呆瓜,傻傻搜寻不存在的影子。
她可是从来从来,都没有喜欢过莱西。
“别的女生心地都好善良,好温柔,在路上看到狗都会模一模,跟牠玩,我却不会。我总是板着一张『你离我远一点』的晚娘脸,再友善的狗我也不屑模,再可爱的狗我也不屑逗。大家就说,原来我是喜欢猫的那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