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大欺小?这只小狐也开始会说这种混蛋话了,她大他小?她的道行连他的尾数都不到!
不过,这就是血淋淋的现实。
尤其,天际隐隐传来的闷雷声,告诉他,他目前的处境非常危险,跟在她身边,除了是在等待拿回力量的时机之外,他也必须承认,自己想在众神的追捕下存活,还是得依靠她。
一只生女敕女敕的九尾小白狐,保护一只从天地初开时就成形,能与众神抗衡的极恶凶兽,说出去一定会被笑上几万年……
他突然有点想念被囚在钢石里的日子。
第二章
“你给我站住。”
就在已经能看见人类城镇的小径上,浑沌大老爷又藉着他骄傲的身长睨觑娇小秀气的百媚,一般人最多用两只眼传递鄙视,他多别人一只,鄙视也多别人一倍。
“又怎么了?”他很难伺候耶。
他指指她的狐狸尾巴。“你这副模样只要一踏进城门,就会立刻被人类五花大绑架上木桩,一把火烧成狐炭。”人类对付妖物的一千零一招。
“呀,我忘了……”赶快把狐尾巴一根根收起来,感谢提醒。
“你没到过人类的地盘吧?”看也知道,连尾巴都会忘记隐藏的蠢狐,他还能期待她多富经验?
“是真的没有,所以我有点兴奋也有点紧张和怕怕的呢。”而且紧张多过于兴奋。
虽然她曾见过人类,不过都是些在深山狩猎的落单猎人,现在却要进入一个全是人类的地方,还好她不是单独一个。和千娇姊姊分开之后,她很害怕,也曾冒出想逃避的念头,不过身旁有他在,发生任何事也可以找他商量,不用自己一个人苦恼,虽然他的态度不亲切,眼神不柔和,口气又凶得很,但她就是觉得安心,或许是因为“浑沌”这名字代表着他的历练和威信。
“有什么好怕的,人类对我们来说,比一只蚂蚁还柔弱,一捏就死。”该紧张该怕的,是人类。
“我就不相信你第一次踏进人类的地盘时,你一点紧张和害怕都没有。”
“没、有。”大老爷高傲哼声。他在仙界人界魔界来去自如,像走自家厨房一样——虽然他没拥有过半间厨房——已经是个中老手。
他眯眼打量她,“你还得换一身寒酸点的衣裳。看到没,百尺之外不是有个正在走动的女人吗?好歹也要像那样,现在这种白皑皑的狐毛衣不行,发型不行,一看就知道你是妖;长相也不行,你这种脸,一踏上街,马上就会被盖布袋捉走。”卖到妓院去赚皮肉钱。
谁说有邪念的只有妖物?人类的坏,远超乎她那颗小不隆咚的狐脑袋所能想像。
“可是我已经把狐鼻子变不见呀。”难道她的五官还是看得出狐形?
“喏,你过来。”
她发现浑沌很喜欢对她讲这句话,只是每次叫她过去都没有好事。头一次是害她四分五裂,连小命都没了:第二次是捞起她就咬,想吃掉她。这一次不知道又会怎样?
她学不乖,依旧靠了过去,脸蛋马上被两只大掌揉皱压扁。
“把这双眼睛改小一点,鼻子改大一点,嘴唇不准这么红,脸圆个两倍,腰大个两圈!”别这么狐媚,出门在外,这副模样会为两人带来天大的麻烦!
百媚被他的爪子捉得超级痛,他一点也不懂怜香惜玉,利爪陷入她软女敕的双颊。
“很痛耶!”她尖叫,一瞬间,浑沌引以为傲的黑红色尖指甲应声而断,从她颊边一根接一根掉落。
“呃……抱、抱歉,我帮你变回去?”百媚看见浑沌微微颤着双手,闯祸的她于心不忍。
“不用!”他生气了,气自己的窝囊。
“你不要生气啦……”百媚偷瞄他,有点担心他会因自尊心受到打击而掉泪,幸好他没有。男儿有泪不轻弹,要是他真的哭了,她还得变条绢子让他抹泪。“我不是故意的,可是你抓得我很痛呀。”软软甜甜的声音像在撒娇,她没有刻意装,而是天生自然的嗓音。
“……”
“浑沌?”蜜一样的叫唤声又响起。他还在发脾气吗?
他长长地叹口气。好吧,是他有错在先,她只是自卫,下意识地用法力保护自己。
“算了。”他懒得和她计较。“不过你的样子还是要用法术改一下。”他可不想沿途帮她挥赶缠上来的苍蝇男人。
“可是我觉得……比起我,你的模样看起来更像一只妖怪。如果我一踏进人类的地盘就会被盖布袋捉走,那么你的下场应该也和我一样。”百媚误解他的意思。她可不像他,头上长角,耳朵尖细,唇下还有獠牙,最醒目的就是额心那只眼,瞪起人来可凶恶的咧。
扁顾着管这只小狐,他倒是忘记检查自己。对,他看起来更糟,十成十就是在告诉世人——喂,这里有一只大妖怪哦。
“这点小事,我眨眨眼就能——”浑沌右手抚过额心、发际、耳朵及长角。对他而言,要将这些非人的特徵掩饰掉易如反掌。
百媚盯着他的举动,灵活的大眼眨呀眨。“你在抓痒吗?”又是抚额又是挠耳又是抓头发的。
“你眼瞎了吗?我在变成人类!”
百媚和他耳朵上蠕动的小青蛇面面相觑,他那对看起来好坚硬的长角也还在脑袋上没变短,瞪着她的第三只眼一样水灿灿地闪着金光,老实说……她实在看不出来哪里有差别。
“浑沌,我想……人类是不会有这个东西的。”百媚伸手模他的角。
“还在吗?!”他自己模,也确实模到那对尖角,他垮着肩,没想到自己连区区最简单的变身都做不到,这样跟个废人有什么不同?!
“我帮你,不过……我该怎么做?”百媚问他。
还是只能依赖她,现在不是顾及男性尊严的时候。“用双手触抚我的角,在心里默默要它隐藏起来。”
“哦。”她点头,试着按照他的话去做,闭起眼,心里真的有道声音响趄,她轻易做到,让浑沌头上的双角消失无踪,她露出新奇的笑颜。“原来你没了角是长这样呀!”并不难看嘛,顺眼多了。
“还有耳朵、眼睛、獠牙和发色。”
“交给我。”她认为这比招来雷电更有趣。
百媚将十指探进他浓密的长发间,他的发色是红到发黑的颜色,当她的手指滑过,暗红的色泽染上了黑,从发根到发梢纷纷柔软下来,流溢披散在他胸前,不再是防御性超强的尖硬模样。
再来是耳朵,她小心翼翼地避开他耳上那条青蛇,它看起来就和它的主人一样坏脾气,随时都会咬她一口似的,指月复抚过他的耳廓,尖锐的形状变得圆润,趋近人类。
最后,是额心金色的眼,她与它对望好久,好奇地问他:“这只眼睛看得到东西吗?”她在它面前挥挥掌,它的反应是眯成细缝瞪她。
“嗯。”不然是长来好玩的吗?
“它在你打哈欠的时候也会流眼泪吗?哭的时候会不会三只眼睛一起喷泪?那很好玩耶——”呀,又被瞪了,还是一次被三颗眼珠子“青”。
“少罗唆,快点变。”
是,大老爷。
第三只眼,消失。此时的浑沌已经九成九像个人,一个不难看的“人”,百媚盯着他,眼神挪不开,他与她见过那些浑身汗臭的猎人完全不同,虽然没了法力,但与生俱来的气势令人无法忽视,她身边都是姊妹居多,就算有兄弟,每一个也比她更娇媚,更有女人味,像他这种人,她头一回遇到。
“浑沌,你这样很好看哦。”她夸奖道,忍不住模模他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