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儿采会愿意收留他一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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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采本名艾采儿,住在新竹距离市区有一小段距离的公寓里。
她的公寓并不大,大概三十几坪,四房一厅的格局,一间主卧,一间小孩房,一间客房,还有一间琴房。
对了,儿采是个音乐创作人,拜他这个鼎鼎大名的天王巨星唱红了数首由她所创作,脍炙人口的流行歌之赐,她在乐界的作品还挺抢手的。
因为工作上习惯的关系,他向来都用她的笔名儿采叫她。
儿采和丈夫离异后,夫妻俩明里形同陌路掩人耳目,暗地里却暗通款曲继续着夫与妻的关系。
这个秘密只有少数人知道,而他不巧正是其中之一,并且乐见其成,可见他对儿采毫无男女之情。
对于儿采的丈夫姜堪,基本上他并不熟,不过十年前倒是与他有过几面之缘。
事实上,他会走上演艺之路,严格说起来,那家伙也算是罪魁祸首。
十年前,若不是那家伙狂追儿采,搞得儿采心花朵朵开,几度因为与他打情骂俏而耽误了到民歌西餐厅的驻唱时间,进而拖累那个工作都快丢了,还有心情看戏的笨女人的话,他也不必为了帮那一个人站在台上捉襟见肘的笨女人而上台表演,然后一唱成名,最后甚至还被星探挖掘。
对于做明星,在那之前他连想都没想过,在那之后,其实他也没有太大的兴趣,但是为了那个笨女人——
蓝斯思绪一顿,蓦然摇了摇头,甩开那不该回首的过往。
都已经过了十年了,他为什么还忘不了她,为什么还对她念念不忘呢?
十年可以改变许多事,可以让一个无名小卒变成天王巨星:可以让一个青春无敌的少女经历结婚、离婚,然后变成一个九岁孩子的万能母亲;可以让一个贵公子从认清自己的无能到发愤图强,变成一个运筹帷幄的成功企业家、经营者。
他们全都变了,那个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的女人,不可能仍维持着当年的模样和状况。
她结婚了吗?
生小孩了吗?
蚌性是否成熟了一些,不再乐观、无所谓得像个笨蛋一样?
可恶!都说不该回首了,他现在到底在干么?
火大的从沙发上站起来,他走进儿采的琴房,关上隔音门,掀开钢琴盖,坐下来开始弹奏钢琴,一首接一首的把所有记得乐谱的歌都弹奏一递。
十年能改变许多事,包括让他从一个单纯只会哼哼唱歌,连五线谱都看不懂的外行人,变成一个精通钢琴、吉他、贝斯与爵士鼓的音乐高手。
十年真的能改变许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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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斯叔叔,你真的不想和我妈妈结婚吗?为什么?是因为我的关系吗?”
确定母亲进厨房准备晚餐,暂时不会走来客厅后,儿采的儿子迅速地跑到他身边,小声却严肃认真的朝他问道,一双鬼灵精怪的漂亮眼睛还不时注意着厨房的方向。
蓝斯不由自主的勾起唇角。
艾采儿有一对双胞胎儿子,与丈夫离婚分居后,跟她同住的是老二,名叫仲宇。
小家伙和他的外表一样聪明伶俐,才九岁大而已,思想却成熟开通得让人瞠目结舌,而且哭笑不得。
试问,有哪个九岁的孩子会拚命推销自己的母亲,唯恐母亲会嫁不出去,然后一个人孤独终老的?
这是一个九岁孩子该想的事吗?真的是太好笑了。
偏偏小家伙每次跟他提起这事时,都是一脸认真的模样,最重要的是,他都已经连续三天给他否定的答案了,他却还锲而不舍,害他真的是啼笑皆非。
“不是。”他认真的回答他。
“蓝斯叔叔,你可以老实说没关系,如果是因为我的关系,我可以去跟我老爸住,你放心。”小家伙皱了皱眉头,又沉默了一会儿后,蓦然以豁出去的无奈表情向他保证。
蓝斯听了,差点笑出来。
“你不喜欢和你爸爸住吗?”他好奇的问。看他的模样是不太喜欢。
“没什么喜不喜欢的。”只要老妈能幸福就好。
哇,好酷的回答。蓝斯忍着笑。
“父母离婚的小孩,都希望父母有天能够和好,全家团圆,你不希望吗?”他再提问。
“那是不可能的事。”
“为什么不可能?”
“因为我老爸有一堆女朋友,他根本就不爱妈妈。”很是不满的语气。
“你知道有些事不能只看表面吗?”
“表面?”小家伙怀疑的看着他。
“就是也许你爸爸还喜欢着你妈妈,你妈妈也还喜欢你爸爸。”
“不可能,也许妈妈还喜欢老爸,所以才一直没有交男朋友,但是老爸……”小家伙摇了摇头,斩钉截铁的说:“不可能!”
蓝斯若有所思的瞅着他,神秘的微笑了下。“要不要实验一下?”
“实验?”小家伙一脸好奇的表情。
“下回见到你爸爸的时候,跟他说妈妈要结婚了,你看他有什么反应。”
“这我以前就做过了,连老哥都不相信,老爸又怎么可能会信呢?”小家伙撇了撇唇。
“没有证据他们当然不可能相信,可是这次不一样,这次你有证据。”
“证据?”
“我。”蓝斯指着自己咧嘴道。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找点事来做吧,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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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天下午,小家伙放学回到家,没先找妈妈,倒是丢下书包便冲进他房里,异常兴奋的向他报告实验结果。
“蓝斯叔叔,伯宇相信了,他相信了!”
蓝斯睁开眼睛,遏制不住的微笑,毫不介意自己才刚要入睡就被吵醒。
“你怎么知道他相信了?”他从床铺上坐起身。
“因为我传照片给他看之后,他马上就打电话给我,问了我一堆你的问题。我告诉他,他说不相信,然后还说他要告诉老爸。他不知道我知道他若是不相信是不会说要告诉老爸的,所以他相信了,他相信了!炳哈哈……”
看小家伙笑得如此得意,蓝斯的嘴角不由自主的又扬高了一些。
饼去他从来不觉得小孩子哪里可爱,只觉得他们很吵很烦,没半点可取之处。可是儿采的儿子却颠覆了他原有的想法,让他觉得很有趣,并不由自主的幻想着如果自己也有一个儿子,那戚觉是否也能让他和现在一样感到有趣?
儿子呀……
他这不是在痴人说梦吗?他连个女朋友都没有,要去哪里生个儿子?
而且重点是,即使现在生一个,要从小婴儿拉拔到像仲宇这么大让他觉得有趣,还得花上十年的时间,到时候他都是年近四十的老人家了,哪还有气力和孩子玩?
十年,又是这个令他心痛的时间数字。
自从来投靠儿采之后,他的思绪总会不由自主的陷入十年前的回忆里,即使他一再强迫自己不要去想,记忆依然有如涨潮的海水不断地朝他涌来。
害他无法不想现在的她在做什么,是否仍记得他?无法不想如果当年他们没有吵架,她没有离开,那么现在的他们会过着什么样的生活?无法不想倘若他们有了孩子,那么孩子是否也能像儿采的儿子这般聪明又有趣?
不该想的,因为想愈多,只会愈失落,让心里的那个空洞愈变愈大而已。他是来这里休息,舒缓疲惫的身心的,不是来增添烦恼与忧愁的,他要切记。
“蓝斯叔叔,你知道我妈妈去哪里吗?”才离开他房间一会儿的小家伙,像一阵旋风般的又跑进来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