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难想象。”
“妳根本用不着想象,因为妳亲眼看过。”
“不要再说那些你拿不出证据的话出来,因为我根本就不相信你所说的话。我甚至连你的名字都不知道。”夏心宁觉得好荒唐。最荒唐的是,她竟然还坐在他家里与他共进午餐!
“我姓莫,莫天与。”他第一次向她介绍自己。
“很好,现在我更加确定我们根本就不认识,因为我从没听过这个名字。”她说得信誓旦旦。
“那是因为我们我从没有告诉过妳。”
“那是因为我们根本就没见过面。”她坚信。
“不,妳见过。”他又再度露出令她费解的神情。
“什么时候?如果真的有,你就说出正确的时间地点呀。”她放下手中的刀叉,咄咄逼人的盯着他。
“十年前妳仍住在阳明山的时候,我每天都会到妳家去送报纸。”莫天与轻叹一口气,终于公开谜底。
夏心宁难以置信的瞠圆了双眼。
“你是棒球帽?”她月兑口叫道。
“妳是这样叫我的吗?”莫天与微微一笑。
夏心宁遏制不住惊愕的紧盯着他看,简直无法将眼前这个充满魅力与自信的男人,和当年那个长得哏竹竿一样又瘦又长,总是戴着一顶棒球帽将脸遮去一半的送生联想在一起。
那个时候,偶尔她早起陪爸妈在庭院里把散步当运动,就会看见他骑摩托车送报纸来。偶尔她在家,也会遇见前来收报费的他。
她想起来了,她的确请他吃过她的生日蛋糕。那天他来收报费的时候,刚好碰到朋友来她家帮她办庆生派对,所以她在拿钱给他的同时,也拿了一块蛋糕请他吃。
这件事对当时的她来说是微不足道的,所以没认真去想,根本就不会记得。
就像他对当时的她来说,也只是一个喜欢戴棒球帽。长得又高又瘦的勤奋送报生而已,并没有太多的记忆。
不过有件事她倒是记得很清楚,那就是大哥嫌弃开了两年的车子想换辆新车时,爸爸曾生气的拿大哥和他比较过,要大哥看看人家想想自己,因为他和大哥同年,却靠自己赚取学费和生活费,一毛钱也没向家里要过。
这一点让她听了之后觉很佩服,所以之后每次看见他时,距离近她就会说声“你好”,距离远她则会对点头微笑。
原来他的名字叫做莫天与,她终于知道了。
“你……”欲言又止,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
好久不见吗?还是你后来怎么没来送报了?抑或者关心他现在在做什么,好像很成功,赚了不少钱。
看看他,再想想自己。莫怪乎,俗话说十年河东转河西,莫笑穷人穿破衣,因为你永远不知道十年后穿破衣的人会不会变成自己。
想当年的他,只是一个穷苦的送报生,而今却家住信义豪宅。
反观她,以前住在仰德大道上的阳明山别墅,现在的她却连个落脚处都没有,因为连租屋的套房都被大火给烧了,果真风水轮流转呀。
“抱歉,我不该随便帮你取外号。”她终于想到自己该说什么了。
“我那时候的确每天都戴着一顶棒球帽。”莫天与不以为忤,微笑回道,很开心她竟然记得他,还替他取了一个这么有趣的名字。
“红色的。”她说。
“黑色的。”他纠正。
“现在我能确定你没说谎了。”第一次,夏心宁对他露出微笑。“你的帽缘永远都压得低低的,让人看不清楚你的长相。如果我那时候看过把帽子摘下来的你,我一定能够认出你。我对记人的长相很有一厺。”
“如果我知道妳有这项专长,我当初一定会把帽子摘下来,让妳记住我帅气的模样。”他开玩。
“你当初根本长得像竹竿,哪来的帅气?”在轻松的氛围里,她忍不住揶揄他。
“那么现在呢?”他微笑的凝望着她问道。
“很帅。”她不吝惜赞美。
“有没有帅到让妳愿意嫁给我的程度?”
“差不多。”她笑出声,把它当玩笑。
“意思是,如果我现在跟妳求婚的话,妳会点头答应?”
“我会考虑。”她已经开始笑不可遏。
“什么事这样好笑?”莫天与疑惑的问道,不懂她究竟在笑什么。
“我从来不知道你是一个这么幽默的人,如果知道,我当年一定不会只跟你说『你好』这句话。”夏心宁笑着对他说。
莫天与蹙起眉头,终于明白她以为他说求婚是在跟她开玩笑。
“我是认真的。”他目不转睛的瞅着她。
夏心宁微笑的回视着他,一脸好奇的表情。
“妳愿意嫁给我吗?夏心宁。我是认真的!”
她的反应是,整个人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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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来学钢琴的学生后,夏心宁一个人呆坐在琴房里,脑袋里一片紊乱。
一整天,她不断地想起莫天与跟她说的那两句话——妳愿意嫁给我吗?我是认真的!
认真的?问题是,她怎么想都像是个玩笑呀。
其一,他们可以说才刚刚认识而已,对对方根本一点都不了解,至少她是如此,而他却突然跟她求婚,这要怎么当真?
其二,即使他真是认真的又如何?他根本不了解她现在处在什么情况之下,还以为她仍是十年前那个无忧无虑的千金小姐。倘若他知道她现在的处境,他还会说他是认真的吗?
其三,他什么都不知道,却说他是认真的,这种认真谁敢相信啊?
即使如此,她始终无法忘记他在说这话时,脸上认真的表情。
第一次有人向她求婚,还是个有钱的型男大帅哥,让她不由得芳心悸动。可是她却不得不想,促使他向她求婚的理由到底是什么?
因为爱?这太可笑了。
因为钱?她一贫如洗。
因为美色?以他的条件,她相信他绝对会有更多更好的选择。
所以答案到底是为了什么呢?她想来想去只想到一个,那就是因为同情。
他说他看见她站在早餐店里工作时很震惊;他还说他觉得她天生该受人宠爱,一生华服,无忧无虑;他更说这种想法一直根深柢固的存在他心里,所以他难以接受她变成现在这样。
因为难以接受,所以只好想办法帮她恢复往日面貌,而以他现在的能力,绝对有办法帮她,所以他才会决定要娶她、要帮她,而这不是同情,又是什么呢?
胸口闷闷的,她讨厌被人同情的感觉,真的很讨厌。
“心宁,妳要走没?我要打烊喽。”老板突然推开琴房的门对她说。
“我要走了。”她急忙回神,起身点头。
背起皮包走下楼,夏心宁这才突然想起自己的窘境,她所有的家当就只剩上这些东西,其他全都在昨晚付之一炬了,今晚她要住哪里呢?
真是太夸张了,她竟然该烦恼的不烦恼,尽去烦恼些无关紧要的事,她究竟在干什么呀?她懊恼的叹了一口气。
这下好了,今晚她要住哪里?露宿街头吗?还是要花个几百块找间廉价旅馆住一晚?重点是,她今天也不过才赚几百块而已,连住旅馆的钱可能都不够支付,她今天到底是为什么而忙呀?
她虽然很感谢临心接到一通餐厅工作的朋友要她临时代班两小时的电话,让她可以从莫天与那里月兑逃。但是现在想起来,她逃命似的离开他家的反应,根本就比当面拒绝他还要让人难堪。
她中午到底发了什么神经,为什么要逃跑呢?他对不会从此以后不再理她,与她形同陌路?
想到这儿,她的心不知为何突然沉郁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