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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王子遇上高跟鞋 第1页

作者:金瑰子

恐龙与童话金瑰子

我是恐龙!

对,没错,我真的是恐龙!

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我的的确确是恐龙。

这本小说的问世,更是证明了这点。

呜呜呜……悲泣中……请稍后……

哎唷!谁拿问号丢我?

讨厌,得赶快去跟小标借壳来挡一下才行。

小标是谁?她就是本书的女主角,我几乎是依照她的型来写的。因为她的失恋,才让我有灵感完成这本小说。不过,那已经是四年多以前的事……

好咩,好咩,所以我刚刚不是说了,我是恐龙,神经传导超慢的。

因为就连我自己也没想到,居然要花这么久的时间来消化她的失恋,然后才孕育出灵感开始创作。

其实她的故事并不稀奇,不过是一个傻女孩为了想结婚,特地离乡背井请调到台北工作,却意外发现男友根本不想和她结婚,暗地里还在追求另一个女人。

她怨、她恨,却还是不惜抛弃自尊求他回来。

然而狠心的男友依然坚决弃她于不顾,让她在人生地不熟的情况下,一方面要忍受情伤,一方面要适应新环境,差点就这么崩溃。

尽避如此,她还是不愿意回家寻求慰藉。

原因?因为她不想成为教材本,不想看到左邻右舍、亲朋好友一边同情她,一边跟朋友、小孩说教要以她为警惕。

我想那时候她一定过得很辛苦,也庆幸她终于走过来。

只不过,满脑子爱幻想的我,竟然暗地里在猜想,会不会是她的前男友得了什么不治之症,为了逼她离开所以不得不想出这个馊主意?

小说里不是常有这样的情节吗?男主角把自己的表妹还是学妹的找来演戏,宁愿女主角心碎,也不愿让她面对爱人的死亡。

说老实话,这种作法真的很蠢!就像《灰姑娘》的故事一样,王子的决定着实让人捏把冷汗。万一能穿上玻璃鞋的是高龄八十的阿婆,他要怎么办?娶她吗?

所以,我决定写一个不相信童话的女主角,但是她的名宇就叫做童“嬅”。然后,在“童话”的歌声当中,我终于完成这本小说。

啪……啪……我说完了,谢谢大……

哎呦——谁又拿问号丢我?

啥米?我长得像不像恐龙?

废话,当然不像喽!

那个谁啊,竟敢用怀疑的眼光看我?

人家可是定期会去护理肌肤,随时保持漂漂美美的,常会有人错猜我的年龄呢!(哦呵呵呵呵……)

就酱啦!下次再说。(别怀疑,我说有下次,就一定有下次!)

第一章

天空很蓝,她的脸也很蓝。

这可不是说她是什么外星人,还是什么突变人种,更不是患了什么怪病,这一切只是因为她快气疯了。

一口闷气梗在童嬅的胸口,要上不上、要下不下,她几乎以为自己会这样休克而死。

当初北上根本就是一个错误的决定,这个大都市压根就跟她的八字不合。打从她上来之后,就没有一件事情顺利过。

一步错,全盘输。连找个工作,都要被人家嫌东嫌西,甚至还恶毒的说她这么丑也敢来面试。

我呸!般清楚,她卖的是脑子里的东西,可不是皮相。要不然,当初就该在招人的时候,说清楚讲明白,他们要的不是人才,是美女。

参加这种选美面试,根本就是浪费她的时间。

她愈想愈气,忍不住大脚一踢——原本只是想踢踢路上的石子,谁知道连脚上的高跟鞋也跟着石子一同投奔自由。

砰!鞋子正中一个帅哥的脸。

喔喔,这不可不妙了!

只见这位身材高硕的帅哥慢条斯理的弯腰捡起鞋子,还伸手递给她,更可怕的是,他竟然还在笑?!

“小姐,你的鞋子。”

哪有人被鞋子K到,还笑得出来?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这种笑里藏刀的人最可怕了。

道歉的同时,她的小脚立刻退了三步,做好落跑的准备。

虽然对方看起来斯斯文文,不过人不可貌相,搞不好他是什么黑道大哥。瞧他那双有力的大手,随便一拳挥过来,她可能连命都不保。

不能怪她这么想,现在的社会这么暴力血腥,连超车都有可能被人拿刀乱砍,更何况她还用“武器”攻击人……虽然她真的真的不是故意的。

“小姐,你的……”对方才向前靠近她一步,她就立刻拔掉另一脚的高跟鞋掉头就跑。

“等等……”

妈呀!他竟然还追过来!童嬅跑得更急了.

“我都已经跟你道歉了,你还想怎样?拜托不要再追了。”

“我只是想把鞋子还给你。”

如果一只狼告诉你说它吃素,不吃人,你信不信?拜托,她可不像小红帽那么好骗,说还鞋子只是借口吧!

童嬅哼哼两声,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将手中仅存的鞋子往他一丢,拖延他的脚步,自己则抢先钻进旁边一辆刚放客人下车的计程车。

“快点开车,我赶时间。”她七手八脚的掏出一张千元大钞往前一递,并说出一个住址。

“没问题!”司机眼睛一亮、笑嘴一咧、油门一踩,车子如她所愿飞驰而出,将她跟帅哥的距离愈拉愈远。

看着帅哥的身影逐渐缩小成黑点,她才安心的吁口气,瘫软在座位上。

呼!总算逃过一劫!

可是……

低头看着赤果的双足,童嬅想起那双“凶器”……呃,不对,是她趁着百货公司周年庆,忍痛花钱买下的一双六千元的高跟鞋就这么没了,她就心疼得无以复加。

不幸的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等她回到租赁的住处,竟然看到不知道是哪个没公德心的家伙把东西堆放在她的门口。走近一看,赫然发现这些东西有点眼熟,好像就是她的家当。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遭小偷?

不对,小偷应该会把东西搬个精光,怎么可能还费神把东西堆在这里?

“你总算回来了!”房东胖嘟嘟的大脸突然映入眼帘。

童嬅眨眨眼,一时之间认不太出来。

当初来跟他租房子的时候,她还没开口杀租金,他就主动减一半,还帮忙游说房东太太,说她一个南部女孩独自在北部生活不容易,要多多照顾人家,就当做善事。

当时,她觉得他头上仿佛出现圆形光环,再瞧他那一脸圆嘟嘟的笑脸,不由得让人联想起笑口常开的弥勒佛。于是,她连房屋租赁契约书都没有签,就直接住进这里。

可是现在,她只觉得他像庙会上拜拜的猪公,一身肥油腻得叫人作嗯,那双被肥肉挤得快看不见的眯眯小眼更是隐隐透着某种诡异。

前后不过相差半个月,怎么人的相貌会差这么多?

她掩饰心中的诧异,尽量以平稳的口气问:“怎么回事?”

“我侄女要搬进来,你快点把东西收一收走人。”房东的口气异常恶劣。

“什么?!”童嬅闻言,顿时慌了手脚。“可……可是……”

“你要是有什么意见,就直接找我老婆谈,是她要你搬出去的。”

“太突然了,怎么事先都没有通知我?”

“啰唆!要你搬你就搬,哪来那么多废话?”房东不耐烦的挥挥手,转身就要入内。

“等等——”童嬅伸手想叫住他,身后却走来一个婀娜窈窕的娇艳女子。

“叔叔,房子都准备好了吗?”

一听见这么娇嗲的嗓音,房东的态度立刻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

“好了、好了,就等你住进来呢!”他忙不迭迎上前,肥手一伸揽住女子的细腰,顺手再接过她手中的行李进屋。

童嬅呆了一呆,忽然灵光乍闪,恍然大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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