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子婵在坐下之前,又有几个同学与她打招呼,并与她闲话家常了几句,不过最终她仍是被张玉珍这三人组绑架在她们之间,因为过去在校时,她们四个人的感情就特别好。
嗯,如果加上已逝的凌白的话,她们应该是五人组才对。
“子婵,你这几年都在做什么,结婚没?”黄婷婷问,目光落在她毫无任何装饰品的十指上。
她摇头笑了笑。“没?除了美惠之外,你们俩呢?什么时候请吃喜酒,还是早巳请过了?”
“玉珍大概今年年底,至于我嘛,你还有得等。”黄婷婷微微的撇唇道。
“她上个月才和交往两年多的男朋友分手。”廖美惠小声的在她耳边说。
施子婵轻点了下头,表示她知道了。接下来她会尽量避开与婷婷谈论有关感情与结婚的事,以免害她触景伤倩。
“你们现在在做什么?在哪儿上班?”她问。
“我在一间打字社里做排版的工作。”张玉珍答道。
“我在卖衣服,喏,给你一张名片,有机会到我店里来捧场一下吧,看在老同学的份上,我给你打八折。”黄婷婷笑着递了张名片给她。
“才八折喔?”施子婵接过名片,挑着眉开玩笑。“至少要打到五折吧?”
“如果你一次跟我买到五万块的衣服,我就打给你,”
“喂,当我是暴发户呀?五万块?我一年加起来也买不到那么多钱的衣服!”
“谁叫你买,你不会要你男朋友买给你呀?”黄婷婷戏谑的说。
“从头到尾,你有听说我有男朋友吗?况且就算有,你以为以我的条件能交到多有钱的男朋友?”施子婵没好气的回道。五万块,天知道那用来付她半年的房租都还有剩哩。
“你没有男朋友?骗谁呀?以前那个读北中的混血大帅哥,叫什么来着……”
“简聿权。”张王珍好记性的说。
“对对对,就是这个名字,那个有对蓝色眼珠的混血帅哥。你不是和他在交往吗?我记得他的家底好象就不错。”黄婷婷以前也很哈他。
简聿权?施子婵微楞了一下,她已经好久没听到别人跟她提起这个名字了,没有四年,大概也有三年半了吧?
“八百年前的事,你们怎么还记得呀?”她扯唇微笑道。
“怎么,你们该不会分手了吧?”黄婷婷一脸好奇的盯着她问。
“早分了。”施子婵撇唇道,一副不想多说的表情,但是大家对于她和简聿权那段震惊校内外的痴缠往事可是记忆犹新,怎么也无法接受她仅用简简单单的“早分了”三个字就带过一切。
“怎么分的?我还以为你们俩会结婚耶。”张玉珍率先讶然的叫嚷。
“对呀,那家伙冷到不行,如果不是曾经看见过他受伤流的血是红色的,我会认为他根本就是外星人,血是蓝色的。就像倪匡小说里所写的蓝血人一样。”黄婷婷是标准倪匡小说迷。“他这么冷,对任何人都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却唯独对你特别温柔,感觉就像判若两人似的,你们俩怎么会分手?”
施子婵耸耸肩,实在不想说。
其实她和简聿权从头至尾都没提到过分手这两个字,只是不知为何,两人就这么渐行渐远,终至完全失去联络。
OK,她承认,并不是不知为何,他们俩会渐行渐远是有原因的,而那原因除两人家境贫富背景差距太大之外,他的被动个性其实应该负绝大部分的责任。
从高中最后一年到大四,五年之间,简聿权都是一个人在外租屋住,而她则是从上了二专之后,便与他同居在一起。
他们交往了快五年的时间,却同居了快四年。谁也没想到结果他们俩会分手。
交往期间,他虽从未主动带她回家介绍给他的家人认识,不过她却曾听麦峪衡他们那群人提过,他出生于法律世家,家里有一堆律师、法官之类的“上等人”。
而她从来就不知道,为什么麦峪衡他们每次提到他家人时,总爱特别强调“上等人”这三个字?直到她有幸亲身体验过那种可怕的感觉,真正的见识到他家里那群用鼻孔看人的人之后,她才恍然大悟。
原谅她说实话,她真的一点也不喜欢他的家人,包括他妈妈在内。
他们凭什么用学历来评论一个人的价值,她是读职校、读二专毕业的又怎样,至少她不偷不抢,虽然一个月收入才两万出头而已,但也足够可以养活自己了,不是吗?他们不该用一副检视拜金女的嘴脸看她,还当面指着她的鼻子说她高攀。
第一次与他家人见面,就带了一肚子气回家,她真的很生气,而他却好象丝毫感觉不到任何不对劲似的,仍是那副冷淡如风、理所当然的模样。当下,她又更气了,抓了几件衣服,丢下一句她要回家住几天的话之后,便怒气冲冲的离开两人同居的住所。
说实在的,将近五年的情感,他们俩实在不应该为了这么一件事就走到分手的地步,但是也不知道是不是缘分尽了,或者这真的是命中注定,更或者像他家人所说的,她配不上他。他们俩一个人独自生闷气不肯妥协,另一个人的个性又冷淡得要命,不知主动为何物,于是莫名其妙的,他们就这样渐行渐远的失去了联络。
听起来很扯对不对?但是人生有时候就是这样莫名其妙,根本就无法控制。
当然,也许有人会问她,不觉得五年的感情为这种莫名其妙的理由分手很可惜吗?
抑或有人会质疑的问,他们之所以这么容易分手,是不是因为他们的爱情其实早就没了,只是一直找不到一个好理由来分手而已,而他家人不讨喜的个性,便成了他们分手的导火线。
说句真心话,她真的很想一巴掌打歪问她这些白痴问题的人的嘴脸!
她当然会觉得可惜,不只觉得可惜,还伤心得要命。
想当初可是她不要睑的对他死缠活缠的,才让他接受她的。而在交往的那五年间,她更是使尽浑身解数不让他们之间的感情冷淡下来,她这么辛苦是为了什么?只因为她真的是爱惨了他。
爱情早没了?
这句话永远也不适用于她,因为即使在与他分开整整四年之后的现在,她对他仍存有爱意,一种又爱又恨又无法自拔、无法控制的混杂爱意。
真是可恨!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喜欢他,从那年他救了她那一刻起,眼中心里便再也装不下任何一个异性。
其实这四年来,也有不少男人对她表示好意,而她却一点心动的感觉都没有,心里想的全都是他。
说到这儿,一定会有人问,既然她是如此的想他,又坚信自己仍然爱着他,为什么她不回头去找他呢?反正她的厚脸皮早已行之有年,大家早就见怪不怪了,不是吗?
很好,这可说到重点了。
不是她不愿意回头去找他,而是她根本就找不到他,因为他的人已不在国内,早就不在台湾。
其实就在他们失去联络的第三个月,她终于受不了他的不闻不问,而前去找他兴师问罪--事实上是思念太紧,让她终于忍不住找理由想回到他身边时,他们原本同居的处所却早已人去楼空。
面对空无一物的屋子,她着实呆站在原地好久好久,脑袋一片空白,且面无血色,身体微颤到后来,连站的力气都没有,而整个人瘫坐在地板上动弹不得。
她作梦也没想过他会突然搬家,甚至连一句话也没留给她,唯一留给她的,只有几箱堆放在角落边她的私人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