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短序
必于蓝月传说,老实承认我很混,因为我并没有仔细的去详查资料。
没去详查的原因呢,其一是因为我很懒;其二是因为我很忙;其三则是害怕那种想一头坠入书海,却又明知没时间让我耗费的挣扎感觉。
所以由于资料收集不够,蓝月在这本书中的着墨实在少得可怜,只能取其精髓,稍微提点一下,然后……嗯,就没了。
对不起,请接受我跪在地上深深一叩首的道歉,对--不--起。
然后,就这样喽,我要去忙了。拜拜。
楔子
“嘿,你看!”
“看什么?流星吗?”
“不是,是月亮。”
“月亮有什么好看的?你没看过满月吗?”
“不是啦,这是这个月第二个满月,你知道吗?”
“那又怎样?”
月亮的阴晴圆缺是照着阴历在走,也就是中国人所谓的农历。阴历的算法是以二十九、三十为一个月期,但阳历却是以三十、三十一为月期,所以要想一个月内看见两次月圆其实并不难,只要稍微注意一下月历,找出拥有两个农历十五的月份就行了。
只不过这机会还真不是年年都有就是了。
“你难道没听说过吗?”
“听说过什么?”
“相传在同一个月里看到的第二个满月,就是蓝月。而且据说只要看到蓝月,就能得到幸福喔。”
第一章
咚!
从床上掉到地板的感觉将温雪从睡梦中惊醒过来。她怎么睡着睡着又掉下床了呢?真是个笨蛋!
揉揉眼,她爬回只有一个弹簧床垫高度的床上躺平,然后伸手到床沿抄来闹钟随意一看。
“我的妈呀!”她猛然一叫的从床上跳起来,丢下闹钟就往浴室冲去。
完了,她死定了,要迟到了!懊死的闹钟怎么会没响呢?她完了,死定了啦!
乒乒乓乓,她以洗战斗澡的速度刷牙、洗脸、换衣服,然后抓起了乳液、隔离霜、指甲油等东西往背包里塞,最后再抓起一把梳子,便往外头冲去。
在搭电梯的时候,她不浪费时间的对着电梯里的镜子梳头,确定自己的头发不再像稻草后,她将梳子丢回背包里,立即拿出乳液倒进掌心,揉个两下后就往脸上抹去。
结果乳液还没抹匀,电梯已到达一楼,她没有浪费时间,冲出电梯时,双手仍像在搓麻糬般的不断揉着脸颊,殊不知这画面有多么的引人注目与可笑……嗯,可爱。
完全没空注意旁人兴味的目光,温雪开始小跑步的冲向距离自己约莫两百公尺远的公司,一边还不忘从背包里翻出隔离霜,以刚刚抹乳液的方式,虐待自己的脸蛋。
第一次看见她的人,一定会很怀疑,如果她一直用这种涂抹污墙的方式虐待自己的脸,她那张白女敕可爱的脸蛋还能幸存多久。
但是不提也就罢了,说出来肯定气死人,因为她已经整整有一年的时间这样虐待自己的脸了,而在这一年前的二十三年岁月,她根本什么也不擦。
呜,最恨这种天生丽质的女人了!
不过说也奇怪,温雪虽然长得清清秀秀、漂漂亮亮,可却一点也不会遭受同性的排斥。其原因除了她个性憨直外,最主要是因为她那五短微胖的身材,实在让那些高瘦的女人嫉妒不起来。
一百五十二公分的身高却有着五十二公斤的体重,就是温雪现在的模样,很像一颗球。
唉,其实打比方也太狠了,因为拥有她这种身高体重的人比比皆是,别人看起来顶多只是微胖而已,为什么她就像一颗球呢?这说来说去都得怪她有一身白皙透明的肌肤。
白白胖胖的……呜,想让人不联想到球都难,何况她常有一溜烟,活像会滚的动作,那就更像一颗球了。
瞧她现在,穿著米色上衣,背着米色袋子,矮小浑圆的个头在人群里犹如一阵急惊风的猛窜,那模样不像颗会滚会飞的球像什么?
她,真的很可爱。
季騞勾唇微笑的看着前方不远的身影,没想到他到这里的第一天就能看见她,这实在是比三年轮回一次的蓝月传说还要难得。
他第一次听闻蓝月传说是在三年前,在英国帮一位有着极爱作梦的女朋友的屋主设计房子的时候,当时对方无论如何都要他帮他设计一间有着玻璃屋顶的房间,他在无聊之余便问了一句为什么,因而听到了关于蓝月的传说。
蓝月--传说中的月亮。
相传在同一个月里所看到的第二个满月就是蓝月。而且据说只要看到蓝月,就能得到幸福。
嗯,的确很像爱作梦的女生会相信的传说。
只是当时听他说起来,好象蓝月现像是多么千载难逢的机运似的,所以他回家后便无聊的翻看日历,发现蓝月现象其实三年便会发生一次,只不过不同于他这个东方人,他们西方人的日历上是没有阴历、农历这类的东西,所以才会将蓝月现象传说得如此不可思议。
不过每个人都有作梦与幻想的权利,所以他并没有多嘴的将阴历这种东西拿出来告诉对方。
去国十五年,他因为继父工作的关系,待过的国家多不胜数,看过、听过的传说更是不在话下,就如同他所看过的各种文化下的建筑一样。因此长大之后,他自然而然的选择了建筑设计这条路来走,而且好死不死的给他闯出了名号。
Hawk?Jih在建筑设计界一向享有盛名,但是听过其名的人却不见得见过他本人,而见过他本人的人,则几乎不敢相信他是一个如此年轻、俊魅迷人的大帅哥。
虽然他年仅二十八,但早在十年前他在得到他人生中第一个设计大奖之后,他的名声便随着他年龄的增长,一天大过一天。
Hawk这个名字取于他的中文名字“騞”这个音,并无其它意思,但是随着他声名大噪,Hawk这个名字有了另外一个意思--鹰。
老鹰,百鸟之王,有着锐利的目光、凶猛的嘴爪和风驰电掣的速度,就像他在工作时展现的那种敏锐的直觉与迅疾的行动力一样。
从没没无闻到声名大噪,十年的时间季騞累积了一大笔无处可花的财富,加上无太大野心,对漂泊生活感到厌烦的他,于是决定回台湾定居。
虽然现在的他什么都不缺,但他总不能一直不事生产、混吃等死吧?
所以评估一段时间后,他买下一间规模、商誉都还算不错的设计公司,决定搞个小投资。
身为公司的新老板,他总不能不先了解一下每个员工的人事资料吧?所以在签定买卖合约之后,他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从在职员工的履历与往年来的作品,来斟酌人员的去留与调配。
当温雪这个名字突然跃进他眼中时,他着实发愣了好长一段时间。
看着那张她贴在履历表上面的照片,一幕幕他以为早已遗忘的过往,竟然全部浮现脑海,而且历历在目,犹如才刚发生过不久一样。
不久?怎会不久呢,毕竟距离当时都已经整整过了十五年不是吗?
可是她却一点都没变,仍是他离开时、她九岁的模样。
看着她的照片,他忍不住的伸手轻抚她白女敕的脸,感觉就像回到了十五年前一样。
他没想过自己还能遇见她,更没想过他们还能像小的时候一样,拥有朝夕相处的机会与环境。
她竟是他公司的职员,这实在是……他该怎么说呢?
Onceinabluemoon。
这真是千载难逢,而且不可思议的一个机缘呀。
十五年对从小孩蜕变成大人的人而言,变化何其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