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季琳觉得这方法是很差劲、很可笑、很离谱,但是,却是她唯一能想得到的办法。
“搬家啊……”严冰河垂下眼睛,摇着杯里剩下一半的鸡尾酒。“那个屋子装得满满的都是我跟纯……还有翔飞的回忆。”
翔飞?翔飞是谁?季琳开口想问,但是严冰河已经拿起账单站了起来。
“今天好累。”因为他昨晚一晚没睡。
季琳看着他的背影,那么高大、萧索,像半红半青的枫树,介于秋、介于冬,俊美的萧然,萧然的俊美。
“你每天都会累,会一直很累……”季琳抹着下滑的眼泪,看着他一步步的踏上阶梯。
此时阶梯走下来一对客人,严冰河已经不见了。
初冬飘着太阳雨,季琳拿着一把不知道是雨伞还是阳伞的伞走在路上。
雨停了之后会不会有彩虹呢?
季琳把手伸出伞外,抬头望着蔚蓝的天空,其实冬天的天空也是很蓝。
今天特地起了一个大早,八点就到建国花市,因为平常很少休礼拜天,她想到很久没来的建国花市逛逛。
插花是她的兴趣,不过她没法子插出个出外比赛的花样,只会把花按着自己喜欢的方式摆在花瓶里。
她不是个不懂享受生活的人,往往人们得知她的出身跟很早就踏进社会的经历,都认为她是个很刻苦、很实务的人,不会做梦、不懂生活情趣。
但是他们怎么也想不到。她会为了一个只见过次面的男人学调酒。
她怀抱着一个期待的梦想,进行一个可能永无止境的等待。
好不容易与期待的他见面了,她却不急着来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不在乎在别人眼中是个怪胎。
冬天的关系吧,今天建国花市的人没有她想像中的多。
季琳在认养流浪狗的摊位前面停留了好一会儿,心想套房太小,不能养狗,因此作罢。
买了一束艳放的蝴蝶兰,季琳忽然想到严冰河。
他爱不爱花?他买不买花?也许买吧,买玫瑰,送他的纯。
他会不会也在这儿出现?他们会不会又遇见?季琳左右张望。
不只人海茫茫,在花海中找寻一个人不是那么简单。她黯然的走出花市。
这世上哪有这么好的事,想到一人就想立刻见到那个人,她又不是神仙,也不是上帝唯一的女儿具有神力,她只是一个平凡人,会喜欢一个人,也会得不到一个人。
季琳捧着蝴蝶兰在路上走着,这时雨停了,却没有彩虹,太阳雨后怎么没有彩虹呢?
“没有必然成功的事,但是有必然失败的事。”
季琳想起一位近代哲人说过的话,低头呵笑,他说的真没错。
今晚没有上班,严冰河会不会去酒吧呢?
如果去了,找不到她,他是会转身就走?还是一个人默默的坐在角落里喝酒?还是……向另一个调酒师诉说心事?
季琳叹了一口气,她的得失心怎会如此之重?
她怎会甘心只做他的一名小小听众?以能听取他的真心话就感到深深满足?
“喂!”忽然有人在她背后拍了一下。
季琳吓了一跳,回过头来,也吓了一跳。
“我刚刚在建国花市看到你,你东张西望不知在找什么。”严冰河站在她面前,手里也棒了一束花,不是玫瑰,是郁金香。
在找你啊!“这么巧。”惊异退去,他的脸上没有镜子,季琳不知道此刻自己是用什么样的表情面对他。
“你也来买花。”
季琳微微点头。
“你喜欢花吗?”
季琳又点头。
“女人好像都很喜欢花,”严冰河看着他手里这束郁金香。“我对花没什么特别的感觉,但是我喜欢送花给女人,看她当时脸上的表情。”
那个女人一定是纯吧!季琳又在心里叹气。
“送你。”严冰河把一束郁金香递到她眼前。
“什么?!”她惊诧的眨着眼睛。:
“我已经没有人好送了!”严冰河笑着。
那是她看过最凄楚的笑,季琳有这种错觉。
她慢慢的收下花,发现他在端详着她,他是想在她脸上找到什么表情呢?像纯一样的表情吗?
“你是第一个,收下我的花却不会笑的女人。”严冰河脸上的笑容很淡,淡淡的不包含任何情感。
她笑不出来,因为他的花真正想送的并不是她。“谢谢。”
“我走了!”严冰河摆摆手,像是在跟她示意不要客气,又像是在跟她道别。
他转身就走,没有回头。
季琳用力握着郁金香,对他而言,她只是个无足轻重的人,他不在意她,一点也不在意。
季琳难过的想开口叫住他,请他吃饭或喝杯咖啡也好,希望能引起他的注意,希望他能在乎她。
但是他越走越远……
“季琳,你想要吃什么,我买宵夜过去给你吃。”
十点,她接到吴振华打来的电话。
“我什么都不想吃。”季琳说完这句话,便把电话挂了。
吴振华,一个迟迟不肯对她死心的古惑仔。
她是在博爱之家遇到吴振华的,他也是一个孤儿,大她一岁,当时在博爱之家就已经是个小霸王。
还记得刚到博爱之家的时候,她是唯—一个不听吴振华命令的女生,于是他常常伙同底下的小小喽啰欺负她。
有一次她终于意识到自己原来如此的坚强,即使全育幼院的小孩联合起来欺负她,她也能不掉一滴泪。
久而久之,也不知道是不是吴振华吃错什么药,还是青春期“转大人”转坏了脑袋,他突然下令不准育幼院的孩子欺负她,否则就让人死得很难看。
从那时候起,吴振华就对她特别好。
不过,她依然没给他好脸色看,也许是印象还停在他是个作威作福的小霸王吧!
初中毕业后搬出博爱之家,以为可以月兑离他的魔掌,谁知吴振华还是对她紧追不舍,偶然间她才知道,原来他是喜欢她!
虽然吴振华对她好,但她不认为他是个好人,因为他老是在做一些缺德事。
这时,门铃响起,不用想她就知道是谁。
季琳不想去开门,可是她笃定最后一定会听到端门声。
她曾经因为不开门,任由吴振华在外面又踢又端,惹来邻居白眼,连警察也赶来关心。
可是吴振华早已从当时博爱之家的小霸王,在江湖闯荡出名号,成为年纪最轻的堂主,所以就算警察来了也不怕,而警察也拿他没办法。
不想一再搬家,她不想再过飘零的生活,她想要有个安定的窝,于是她搬到一栋旧大厦的套房,这里出人的人口比较复杂,所以不会因为被吴振华牵扯而饱受白眼。
她可以火大的不让他进来,听他在门外端一两个钟头门,但是今晚太寂寞了,她想有个会呼吸的动物在她身边。
于是她改变了主意,走去开门,果然,才打开门,就看见吴振华的脚已经抬起来,准备踹铁门了。
季琳把门打开。“别把我的门踹坏。”
“门踹坏了我赔你。”吴振华提着一袋宵夜进来。
季琳坐在地毯上,拿着遥控器转来转去。
“季琳,快来吃,这家的麻油鸡很有名。”吴振华替她打开盖子,拨掉筷子的塑胶套,像在伺候老佛爷似的伺候她。
“你有没有在里面放药?”季琳斜眼瞄着他。
“喂,你到底把我当什么人?”吴振华高高的竖起眉毛,像他的刺帽头。
“坏人。”
吴振华泄气的垂下双眉。“季琳——”他又叹气又申吟。
“开地下钱庄放高利贷,暴力讨债,你觉得你的行为像好人吗?”季琳看着眼前热腾腾的麻油鸡,完全没有想动筷子的。
“季琳,好人与坏人的分别不是你所想的这么简单,更何况,只要我对你好,对你而言,我就是好人了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