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她的心里,其实并非如此成熟稳健、庄敬自强、少年老成。她喜欢轻便的打扮胜于万件一式的套装,喜欢可爱的玩意儿胜于优雅的仕女精品,喜欢悠然过日子胜于骑马打仗、冲锋陷阵、喊打喊杀……
只是,这些喜好都因为丰沛的责任感而被压下来。
不过,幸好她也找到了打发管道。
每隔一段时间,她就会偷偷变装出来,从事一些碍于身分不能有的小小娱乐,比如说:看二轮电影啦、买盐酥鸡边走边吃啦、到大卖场去小头锐面啦……
她愉快地走着。为了今天的贪欢,她可是做好了万全的准备。她跟荣伯交代过,有个重要的应酬会拖得很晚很晚,不必等门;这也就是说,她可以在看完午夜场电影后,从容地啃掉一根烤玉米再回家。
她今天的第一个目标,法梦餐厅就在前面,只要推开门,就可以尽情投入甜点的怀抱。哦哦,幸福就在眼前——
她走上阶梯,伸手推门,有人却动作更快地为她服务。
“谢谢!”她仰起头,灿烂的笑靥很快地圈成O型唇。
“不用客气。”为她开门的英俊男士,破天荒地咧嘴一笑。
那是他第一次笑耶,真是好看毙了,再笑一次嘛……呃,不对,他怎么会、怎么会……呃,真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他!
她实在太惊讶了,居然脚底一滑,双手用力地在半空中划了两圈,然后往后栽下去——
她会摔死、她一定会摔得脑袋开花!
烙晴绝望地闭上眼睛,大叹神明不保佑。人有旦夕祸福,意外也当然会随时发生,这点她绝不敢有任何意见,但为什么偏偏要在她作这身打扮时,发生不幸的事?
到时候,她芳魂渺渺,弟妹前来认尸,就会发现道貌岸然的她,其实是利用上班时间翘头出来玩,才会遭遇横祸,他们一定会鄙视她;不祭拜她也就算了,最可怕的是,万一他们向她看齐,全家向下沈沦,以后台湾航空史上就不再有叶氏这个名号。
哇,好惨、真的好惨啊!
对不起,老爸、老妈,我这就下九泉来向你们赔罪了——
她决心受死,但在半空中的身子却陡然停住,落入一片温暖之中。啊炳哈,原来摔死一点都不痛嘛,反而身侧暖暖的,还好有弹性的哩!
“可以睁开眼睛了。”方才迅速在半空中使了个漂亮翻滚的男子,熟悉的嗓音充满调侃。“妳会发现,世界依旧美好。”
烙晴疑惑又不信。这是在跟她说话吗?她小心地睁开一只眼睛,发现自己还横着身,悬在半空中;又睁开另一只眼,总算将近在眼前的俊颜看得一清二楚。
“啊!”她惊叫出声。“你怎么会在这里?”原来“临死前”看到的面孔是真的!
江默痕不置可否地挑起眉,眉宇之间染上笑意,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妳说呢?叶烙晴小姐。”原本的担忧与不悦,在看到她平安无事之后,悄悄地压住了。
“我不是叶烙晴,我不是。”她用力踢动双腿,在差点摔下来之际,攀上了他的颈子。“我只是一个跟她长得很像的路人甲而已,真的,你相信我,以前也有很多人误认过,还建议我去报名『超级明星脸』……”她的否认最后成了嗫嚅。
这番说词,是她早就拟好的讲稿,万一被人认出她就是财经杂志上常出现的叶烙晴,她就要照样托词。
怎么也没想到,“夜路”走了那么多次,一直都是平平安安的;首次遇上的“鬼”,居然是他。真是衰呀!
“妳说我该信吗?”他的嘴唇划开若有似无的笑意。
江默痕的五官俊朗,眸神深遽,但常常都是漠然的表情;染上笑意的他,充满调侃与打趣,有着邪气,看来满有当坏男人的本钱。
“我要是你,我就会信。”她硬着头皮建议,心知游戏已经玩完了,他逮住了她。“先放我下来!”拍拍他的铁臂,她红着脸,发现周围有不少人注目。
那些注目,大多都是钦羡;男人望着他的铁臂自叹弗如,女人则觊觎她的宝座。
唉,她们一定都不知道,她的身分也才刚升一级而已;之前挂在他的身上,她也只是一袋悲伤的面粉啊!
江默痕将她放下,垂目看着她……
他的眸中闪动笑意,不见半分责怪。她本来以为,他会拿安全问题来斥责她,作尽所有自以为是的保镳能逞威风的举动。
但是他没有——
一缕特别的感觉袭上心来。她哪知道,他也曾有过不悦,只是在那些负面的情绪在看到她舒开的眉结,与放松的心情后,统统消失。
江默痕看了周围一眼,虽然没再抱着她,但旁观的人仍不减兴致,还吱吱喳喳。
“喂,妳看,那个男的好有型、好帅!”女孩子们尖叫。
“女的也很美啊,看起来开朗、明艳,跟山口智子很像!”男孩子也叫道。
“别看了,人家是情侣一对,都死会啦,愈看只是愈伤心而已。”
江默痕很自然地牵起烙晴的手,决定他们不适合引来太多人的目光。
“走!”他的掌心炽热,慰烫了她。“陪我去买衣服。”
“哦……好啊!”她跟上他的步伐,傻傻地跟着走;和他交握着的手,传来炙人的热流,为她的雪颊添上三分羞。
这——是什么跟什么嘛!她不是要光顾法梦餐厅,饱食一顿超级甜点吗?怎么会转移目标,跟他去买衣服?那他又为什么非要现在买衣服不可?
他葫芦里卖的到底是什么药?烙晴用力嗅,却怎么也闻不出来。
耀眼的阳光洒落大地,照亮了一双璧人。
一路上,烙晴呆呆地被江默痕牵着走。
法梦餐厅附近是精品街,各国时尚名牌皆齐聚于此。江默痕在LouisVuitton停下来,推了门进去,只见他略一翻阅,很快地便从架上拿下上衣、长裤各一件。
虽然两人朝夕相对,江默痕也住在叶宅,但她从没见他不是西装革履的模样;因此在她印象中,他总是危险而优雅;这两个不搭轧的形容词在他身上总是调和无比,使她不禁想象,换掉西服的他会是什么样?
还有,他的品味好吗?
之前穿过的那些手工西装不算数,也许都是别人为他订制的;她记得烙威以前自己添衣服的时候,老是挑一些奇怪的风衣皮衣,直到他的亲密爱侣欢晨为他打点,才总算像个正常的男人。同理可证,搞不好他试穿出来,根本不能看。
她一坐在沙发上,马上有人来搭讪。“小姐,那是妳男朋友?”
“欸。”她漫应一声,已经渐渐习惯人们这样猜测;再者,她现在乃“一介民女”,真要说他是她的特别助理,人们不把她当脑筋“爬带”的才怪。
“在哪里找到的?”殷勤攀问的富婆看来就像夜夜到Friday狂欢的凯子娘。
“自己找上门的。”烙晴的回答,惹来了嫉妒艳羡的目光。
这时,试衣间的门打开了。
一个有型有款的魁梧男人走了出来,清一色的玄黑使他神秘而危险,轻松的款式则让他带着一抹难得的闲情,仍是无敌的男性魅力。
“谁来扶我一把?”那女人鬼嚷鬼叫。“这、这男人帅得真让我心痛呀!”
别说是这久旱未达雨露的老女人了,就是烙晴也几乎看直眼。
“可以吗?”无视于所有女人饥渴的目光,他只在乎她地垂眼问道。
简、简直帅毙了!她吞了吞口水,别开眼,口是心非地说道:“马马虎虎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