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莫不是坐飞机有多累、飞机餐实在不好吃、空姐又不漂亮之类的拉里拉杂事项。
“你看。”前往市区的出租车上,王大志一副累极的样子,“Checkn后差不多就要去会场,一点休息的时间都没有。”
“我们的时间没那么紧迫。”裴仲棋提醒他,“大睡不可能,休息三、四个小时应该还可以。”
“那一点点时间,哪叫睡觉?”
“所以我刚刚说的是『休息』。”
“休息不够啦,我一定会在会场站着睡着的。”
裴仲棋笑笑,不再搭话--从他身上,裴仲棋见证了一件事情:人一旦心情不好,可以牵连的东西就无限宽阔。
虽然是长程机,但他们坐的是商务舱,并不算太累。
商务舱的飞机餐嘛,其实都算可口。
空姐不是艳光四射型,但也都清秀可人。
至于从戴高乐机场到市区的路程,更是老早就固定--从公司四年前跟巴黎厂商签约开始,每年一次出差,这段路程从来也没有快过。
前往饭店的路上,王大志一边瞇眼一边抱怨,惹得那个司机频频从照后镜看他们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公司到底有没有人性啊,五天包来回,很累人耶。”明明什么事情都还没开始做,他就已经出现了一副非常累,而且动弹不得的疲倦状态,“你去年也是这个样子?”
裴仲棋点点头。
“前年呢?”
“也是。”
“哇,有没有搞错啊,简直是压榨员工嘛。”
裴仲棋原本想告诉他“大前年也是”,不过看到王大志一副快要崩溃的样子,所以暂时没开口。
“这不应该是业务的事情吗?为什么会掉到我们头上来?”
他笑笑,“因为公司刚开的时候,是老板兄弟兼当业务,所以这种展览就变成是程序设计师的工作。”
“问题是,现在已经有业务啦,我们可是工程师耶。”王大志还特别强调“工程师”三个字,言下之意代表着这趟巴黎行怎么样都不该是他们的工作。
他好整以暇的回答,“那你去跟老板说。”
这句话真的很好用,因为就在他讲出来后,王大志就不吭声了。
裴仲棋笑笑,将视线移向窗外。
这是他第几次来巴黎?
好象……数不清了吧。
斑中时代,他就开始在旅行社打工,原本只是跑跑腿,或者打打电话之类的工作,到大学时候,老板在知道他精通法文后,突然问他要不要试着带团。
柄外团导游的小费很多,于是他说他愿意试试看。
苞了两趟,就开始了寒暑假固定带法国团的日子。
他的法文说得非常好,好到常有团员以为他是法国长大的华裔小孩。
行程都是固定套装,除了偶有一、两个团员忘了集合时间让大家干等之外,没有出过什么大错误。
大学四年,寒暑假的记忆都是在法国。
纯法十日、普罗旺斯赏花小城八日、巴黎七日、豪华法国十二日……就这样在戴高乐与中正机场进进出出。
退伍进入智高计算机工作后,会有女同事觉得这段过往很浪漫,可是,裴仲棋的感觉却不然。
这座百花萃集的繁华城市对他而言,莫不约都是等人集合、安排餐馆、调配行程这几个词汇的等同词。
对杜乐丽花园傲人的雕像群已见得麻木,亚历山大三世桥也不觉雄伟,红磨坊的康康舞风情尽失,诗人赞颂的塞纳河不过就是一条河,蒙马特的街头画家们看起来都是一个样。
当百花之都变成这个样子……
不太浪漫的,其实。
导游在亚勒区让团员下车。
亚勒是充满自由气息的一个区,不过太过自由的结果,难免衍生出一些问题,有点混乱,有点难管,但即使是这样,仍然无损游客的兴致,这里背着小包拿着相机的人,并不会比艾菲尔铁塔下的外来人士少。
“请各位团员看一下手表。”导游提高声音,好吸引团员的注意,“我们四点半在这里集合。”
“这里”指的是市政府,花都的地标物之一。
若真不小心在亚勒区迷路,就问市政府在哪--全巴黎的文化中心还是博物馆、展览馆有好几个,但是市政府却是只有一个,别无分号之下,要弄错几乎是不能的事情。
蔷薇还没想好要去哪,铃兰已经很快的往前面一指,“我们去圣玛丽丹。”
圣玛丽丹是巴黎最大的百货公司,她的身高又跟欧美女子相去不远,可以尽情买个高兴。
“妳还买不够啊?”
“欸,妳有听过哪个女生说自己的衣服已经足够?”有道是:衣橱不嫌大,衣裳不嫌少。
身为女生的乐事之一就是瞎拚,尤其是到了流行之都,不买几件当季衣服回去简直是对不起自己啊。
在西方世界属于儿童体型的蔷薇嗯的一声,“那我们分开走好了。”
难得出国,她不想把时间花在陪妹妹买衣服上面。
“那妳要去哪?”
“庞毕度吧。”亚勒区最有名的应该就是这个了。
“啊,妳要去看那个丑东西喔。”
“第一,那不是丑东西,第二,我是要去看里面的艺术。”
蔷薇的想法是很简单的--因为无法增加美丽,所以只好增加气质。
包含铃兰在内的团员在几分钟内纷纷散开,连游览车也开走了,导游与领队不知去向,街口一下子熟人全不见,剩下她一个东方面孔混在游客群中。
打开包包,蔷薇预备拿地图。
包包里有钱包、化妆包、面纸、矿泉水、护照,以及一堆随身物品,她的小手在里面翻啊翻的……
蓦的,感觉有人推了她一下。
失去重心的瞬间,有什么力量扯过她的肩膀,手中一空,等回过神来,包包已经不见了。
有个穿著红色衣服的人拿着她的包包正往街口快速逃逸。
蔷薇足足呆了几秒才从地上爬起来,连忙追上去。
不会法文,口中只喊着英文的“站住”、“小偷,把我的东西还给我”之类的断续语句。
她越追,小偷越跑。
奇怪的是路上的人明明很多,但却没有人伸出援手。
只见红衣小偷把她的包包交给另外一个绿衣人,两人分头,她一时犹豫,不知道该追包包还是追小偷,就在那一秒迟疑问,有个穿西装的人越过她,把黑色的公文包往她手上一塞,很快的朝绿衣人的方向追了过去。
“东西比较重要。”
一句话提醒了自己,对啊,护照还在包包里呢,抓到小偷又怎么样,没护照她根本回不去。
三个人,两前一后奔过整整一条大街,蔷薇提着那个超重的公文包跑不快,与他们两人越拉越远,从刚开始的几十公尺距离,到后来只能勉强可以辨识人影,小偷还在跑,那人还在替她追。
小偷后来大概是觉得跑不掉了,干脆把包包往塞纳河一扔,朝别的地方逃掉。
穿西装的人没有理会小偷,月兑了鞋子就朝河水走去,待她上气不接下气的追来岸边,他已经帮她把包包从流动的河水中捞了上来。
“看一下东西还在不在,有没有少的?”
她接过,打开拉炼开始检查--还好她用的是防水包,除了浸湿一些地方之外,东西都还完好。
抬起头,她露出灿烂的笑容,“都还在。”
那人笑了,“被抢还这么开心啊?”
她又笑了,“谢谢你。”
“巴黎的小偷多,自己一个人小心点。”那人穿回鞋子,拿过她一直紧紧抱在手上的黑色公文包,对自己笔挺的西装尽湿的事情似乎不是很介意,“要不要帮妳叫车回饭店?”